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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化大学生村官工作长效机制

发表时间:2013-04-24来源:《组工信息》2013年第39期

北京围绕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使用发展等重点环节,不断深化大学生村官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稳步推进选聘工作。扩大选聘范围,从2011年起,逐步将选聘范围扩大到海外归国人员、京外“985”院校优秀毕业生,将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范围扩大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助理。严格选聘标准,坚持党员优先、学生干部优先、回原籍优先,注重从“985”、“211”等重点高校选聘农村急需的专业人才。创新选聘方式,通过提早发布选聘公告、延长报名周期、开展大学生村官政策进校园活动,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参加选聘。鼓励各区县建立与高校的选送对接机制,采取提前上岗实习等方式,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前熟悉农村、了解基层。

二是规范日常管理。建立北京市大学生村官管理信息系统,实时互联市、区县、乡镇、村四级管理机构。提高基本工资、设立考核奖金,进一步完善待遇保障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落实区县、乡镇干部“双帮带”机制,帮助大学生村官增强能力、解决困难。

三是加强培养使用。建立大学生村官业绩档案和岗位锻炼制度,由大学生村官担任政策宣传员、决策咨询员、科技普及员、信息调研员、档案管理员、村务协管员、文化小教员、活动组织员,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分类组建工作组,开展志愿服务、文化建设、司法调解、重点课题调研等工作。组建大学生村官艺术团和十八大精神宣讲团,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学校进行文艺演出和政策宣讲等活动。帮助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村官组建创业联盟,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四是促进有序流动。择优选拔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每年按不少于当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总数10%的比例,拿出公务员岗位进行定向招录。鼓励企业吸纳招用,通过建立“大学生村官就业基地”、举办专场招聘洽谈会、支持大学生村官带薪见习等方式,积极搭建企业招录平台,引导大学生村官进入企业工作,同时,完善鼓励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优惠政策,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发展。鼓励优秀人才留村发展,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经考核合格,可根据本人和行政村双方意愿择优续聘,鼓励优秀大学生村官扎根农村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