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白沙县检察院联合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侦监处开展扫黑除恶立案监督专项活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12 16:12 分享到:
微信
X
【字体: 小   中   大

为进一步立足检察职能,监督我县辖区公安机关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4月11日,我院联合海南省第二分院侦查监督处到我县辖区部分派出所开展扫黑除恶立案监督专项活动。

微信图片_20190412161215.jpg

检查小组一行先后到白沙县公安局牙叉派出所、桥南派出所进行检查,现场通过查阅工作总结、涉黑涉恶案件台账、接处警登记簿、案件卷宗,以及访谈办案人员,登录公安机关办案平台查看等方式,重点围绕辖区派出所办理的抢劫、强奸、重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案件,以及涉“黄、赌、毒、枪、爆”等严重败坏基层社会风气、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等8类案件开展立案监督检查,从中深挖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等违法犯罪。检查小组现场重点检查了两个辖区派出所近两年来办理的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治安案件,未发现两个派出所存在案件应立未立,不应立而立的情况。省检察院第二分院侦查监督处陈辉处长在检查过程中强调:辖区派出所要进一步提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视程度,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一步研究部署,提升办案履职能力;二是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和内容同时监控,采取多种方式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三是注意发现线索,建议针对辖区派出所办理的刑事、治安和行政处罚案件认罪筛查,对近几年办理过的疑似涉黑涉恶案件逐案逐人的再次进行深入排查,从中发现是否存在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据悉,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院已经对近三年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全面检视,核查未发现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线索。我院已经和公安机关建立了常态化的监督检查机制,平时互通信息、提前介入侦查、召开联席会议等一系列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活动立案监督常态化。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维护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党政信息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7723365  0898-12345  邮箱:bsxzfw@yeah.net

琼公网安备 46902502000101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50004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