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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6-26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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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责任清单


目  录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二、职责边界表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四、公共服务事项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一、部门职责登记表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负责部门

备注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革命老区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和协调全县帮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建、政务信息、机关财务、后勤保障、综合治理、依法行政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公文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工作;拟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重要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专题询问等;其他需要开展的工作。负责联络对接省乡村振兴局综合处、全县各级单位工作。

综合组


2

负责对防止返贫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承担帮扶系统信息统计工作。

具体负责基础信息管理、乡村建设、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脱贫村监测管理工作、信访工作。具体负责政策法规宣传、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其他需要开展的工作。对接省乡村振兴局规划统计处、省乡村振兴局政策法规处。

规划统计组


3

配合组织开展行业帮扶和相关考核评价工作,动员各界力量参与帮扶工作。

负责协调全县社会各界的帮扶活动;组织协调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军警部队和社会团体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协调联系中央和省派帮扶单位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拟订并组织开展县派定点帮扶工作检查、考核,协助开展省派定点帮扶工作检查、考核;指导各乡镇、乡村振兴大队中队和帮扶联系人开展工作;协调推动全县脱贫劳动力转移,指导乡镇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全县致富带头人及乡村振兴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县“雨露计划”教育资助发放工作;对接行业职能部门,协调开展消费帮扶、光伏帮扶、就业帮扶、金融帮扶、医疗帮扶、生态帮扶、旅游帮扶等行业工作;负责社会帮扶、行业帮扶数据收集和统计工作;拟定帮扶工作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社会帮扶表彰活动;组织开展定点帮扶工作、老区建设政策措施宣传和培训,对接宣传部门、媒体等开展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其他相关工作事宜;对接省乡村振兴局社会扶贫处。

社会扶贫组


4

指导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统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审计工作,配合省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和县革命老区建设促进会办公室开展工作。

研究拟订全县资金衔接项目和革命老区项目建设规划方案,协调拟订衔接资金和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分配计划,建立完善衔接资金项目库和老区项目库;指导协调各项目单位申报入库衔接资金项目及实施革命老区建设项目,审核衔接资金项目入库及各乡镇上报备案的革命老区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衔接资金、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使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衔接资金和革命老区建设资金的审计工作;协调脱贫村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帮扶项目的相关工作;指导脱贫村产业帮扶工作;负责衔接资金项目、革命老区建设资金项目数据收集和统计工作。其他需要开展的工作。对接对接省乡村振兴局资金项目处。

资金项目组


5

协调拟定全县帮扶工作的检查考核方案,组织实施帮扶工作决策部署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工作。

负责实施县委县政府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工作落实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落实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帮扶专项督查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帮扶专项下沉指导工作;协助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做好有关帮扶工作方面的督查督办工作;配合做好国家、省督查考核检查工作;配合做好乡镇党委和政府帮扶工作成效年度考核的相关工作;统筹帮扶系统各专项工作的督查检查、情况汇总和成果应用等工作,对帮扶工作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他需要开展的工作。负责对接省乡村振兴局督查考核处(审计处)。

督查考核组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无)


 三、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三、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序号

职权名称

监督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程序

监督检查措施

监督检查处理

1

革命老区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

针对中央财政革命老区建设专项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是否按照设计图纸有关要求施工,质量是否合格。

查看项目施工现场,查看档案资料完善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每道工序由分管领导、项目组组长,会同项目监理单位工作人员,前往施工现场实地检查,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按照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落实。

未及时按照要求整改的,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拒不整改的予以停工处理。

2

“雨露计划”教育补贴

符合条件发放的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中高职在校学生。

在校生是否符合雨露计划教育补贴发放条件,补贴是否发放到位。

查看核对在校证明信息填写是否正确、申请人是否为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

组织乡镇、驻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入户核查申请人实际情况,教育补贴是否到账。

检查在校证明提交情况,监督教育补贴是否发放到位。

对未按时提交在校证明的乡镇、帮扶责任人给予通报处理。

四、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无)


2.县乡村振兴局责任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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