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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 三十 批)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20 08:39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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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三十    201 7 9 19 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31013

澄迈大丰镇225国道旁古色咖啡庄园内有一占地面积50亩的养殖区,内有一养鸡场(规模上万只)和一个养猪场(有几千头),养殖场散发很浓的臭气,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距离居民区有1公里)。

澄迈

大气

古色咖啡庄园内各养殖户环保意识淡薄,在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情况下进行养鸡和养猪。投诉件反映各养鸡场和养猪场臭气污染周围环境的问题情况属实。经现场调查核实,各养殖场在环境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在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情况下进行养鸡和养猪,构成了违反环评制度未批先建的事实。
            
.养鸡场产生的干清粪,粪便堆放点未做围堰,导致粪水外流,存在臭气、废水污染物的行为。
            
.朱强养猪场存在私设暗管排放废水污染物的行为。

属实

处理措施:2017914日,县环保局对各养殖户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澄环罚告字〔2017125-132号)。

整改措施:
            
.责令各养殖户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养鸡场、养猪场项目停止使用,完善相关环保审批手续;二.养鸡场产生的干清粪,要及时清理,堆放密闭储存房,防止粪水外流、臭气外散;三.责令朱强及时清理养猪场干清粪,堆放密闭储存房。拆除私设暗管。
            
解决情况:一是各养殖户按照县环保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申报。二是各养殖户加强养殖场的粪便管理,做到及时清理,以免臭气外散。

2

D30053

儋州市白马井镇计生公园对面有一娱乐舞台(进行夜间表演和娱乐活动),每天营业至晚上1点,唱歌、跳舞、喝酒吵闹等噪音影响周边附近村民正常休息。

儋州

噪声

一是该娱乐舞台名称是海岛小城演艺广场,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二是海岛小城演艺广场是晚上露天经营到凌晨1点,产生噪音比较大,影响附近村民休息。

属实

由白马井镇政府向海岛小城演艺广场业主下发《停业整顿通知书》,责令业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开业。

3

D30063

儋州那大镇槟榔村委会纳儒村旁100米处有一家大型养猪场(上千头规模),养殖污水直排纳儒村农田,污染上千亩农田,威胁村民饮水安全(村民自来水管靠近该养猪场)。已污染二十多年。

儋州

该猪场环保设施基本完善,但部分设施没有正常使用,部分没有经过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水沟,不符合环保排放要求。污水没有直排农田,污染农田情况不属实。市环保局进行了取样监测,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符合标准,没有受到污染。

部分属实

市环保局和市畜牧局联合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儋环〔2017206号),责令陈丽萍猪场立即停产整改,并用水泥封堵排污口,禁止其再排放污水,并责令其在924日之前处理全部存栏猪只,对场地进行清理消毒。

4

D30086

儋州雅星镇八一农场南面有一个木材厂(距离八一医院1公里),生产的污水一部分排到地下,污染地下水,威胁到200-300米远的地下饮用水井(供两万-三万人饮用)。一部分排到农田,污染周边的三块农田,导致无法耕作。。

儋州

水、生态

1.该公司于20141119日取得环评批复,2015527日取得竣工环保验收批复。

2.市环保局委托海南国为亿科环境有限公司对海南宝星昌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橡胶深加工项目进行相关监测,采样点分别位于地下饮用水井、雨水排放口等。

 

有待核实

1.该厂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市环保局人员将加强巡查,防止废水外排。

2.待监测报告结果出来后,根据结果进一步采取措施。

5

D31009

1.定安龙湖镇永丰乡里电村委会东排村农田附近有多家蚯蚓加工厂,产生的污水直排至农村道路和周边,严重污染当地土壤,2.文昌蓬莱镇绿塘园村蚯蚓加工厂被拆除后,迁移到了定安龙湖镇永丰乡福基田村与新西园村的交界处(橡胶园里),继续生产作业,无法根除。

定安

土壤

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定安龙湖镇永丰乡里变村委会东排村农田附近没有发现蚯蚓加工厂点,群众反映的第1个问题不属实,第2个问题关于定安龙湖镇永丰乡福基田村有蚯蚓加工点属实,存在主要问题是该加工点未取得任何相关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

1.责令龙湖镇福基田村三队蚯蚓加工点的负责人立即拆除加工棚和所有生产设备。
            2.
要求龙湖镇政府对辖区内的蚯蚓加工点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

6

D31033

定安龙河镇龙界大队黄肚村内有村民每到槟榔季节就会在家中进行土法烤槟榔,今年7月底开始烤,督察组下沉时暂停了几天,最近又开始昼夜持续烤槟榔,产生很浓的黑烟,严重影响周边村民。向地方政府反映,未解决。

定安

大气

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该村内有1家农户在熏烤槟榔,熏烤槟榔的土炉数量为7个,熏烤的青果大概6000斤。

属实

1、现场责令该农户立即停止熏烤。
            2
、要求该农户于911日前自行拆除土炉,否则将进行强制拆除。现已全部拆除。

7

D30090

东方东河镇佳西村对面路边有个大型的石头加工厂,非法砍伐约50亩胶林建成,目前已营业三年,作业时产生很大灰尘。

东方

扬尘

99日晚,市政府召开部署会后,市国土局协同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市森林公安局、东河镇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开展现场调查工作。经核实,该宗地实为东方江源矿业有限公司、海南宏然实业有限公司、海南常鑫钙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对江边白查建筑用硅质石灰岩矿堆放加工厂临时用地,于2014年建成,同年8月份投入使用。其中1.东方江源矿业有限公司用27.30亩,该项目于2014922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东土环资函〔2014425号);20161224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东环函〔2016295号)。2.海南宏然实业有限公司用地10.72亩,2017428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表(东环函〔201796号);现处于试生产阶段。3.海南常鑫钙业有限公司用4.60亩。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并擅自投入建设。该加工点八月初已停产整改,群众反映东方江源矿业有限公司、海南宏然实业有限公司在作业时产生的灰尘问题及非法砍伐50亩胶林情况有待核实。

部分  属实

一、针对海南常鑫钙业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投产的问题,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已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东环责改字〔201757号),责令停止建设。目前处于停止建设中。同时责令东方江源矿业有限公司、海南宏然实业有限公司在作业时采取专人对除尘设备运行、路面、堆料场喷淋设备使用及维护进行专管。

二、继续对海南常鑫钙业有限公司办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情况和海南宏然实业有限公司竣工环保验收情况进行跟进。

三、为规范临时用地手续,市国土局于2017811日向用地单位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尽快完善临时用地手续,如不改正将依法查处。

四、待该加工厂恢复生产后,市环保局继续对粉尘问题进行跟踪监测。

8

D30094

群众对东方八所镇感恩北路烈士陵园斜对面有一铁皮棚塑料厂(厂名:东方新街致远塑料制品厂),利用PP原材料(聚丙烯)生产一次性塑料制品,产生噪音和刺鼻气味(D05033)问题处理情况不满意。投诉人称海南政府明令禁止在岛内生产一次性塑料制品,但该厂仍在生产。处理结果明确指出要对该厂进行查封取缔。但实际上厂棚、设备等都一直存在,没有被拆除,目前厂门紧闭。举报人称针对该问题之前向质监局、环保局、卫生部门、12345投诉,得到该厂合法合规的回复,与此次查处结果截然不同,认为各部门之前查处问题时存在弄虚作假情况。

东方

其他

    首次收到第4批次(受理编号:D05033)举报后,市工科信局、市环保局、市城镇综合执法局、市自来水公司、市广播电视台等部门连夜深入东方新街致远塑料制品厂进行调查核实,该厂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建设投入生产一次性塑料餐饮用品,2017815日被查封。

    本次收到举报东方市新街致远塑料制品厂后,910日下午,市工科信局联合市环保局到该厂实地核查,该厂于2017815日被查封后,现今生产设备、车间还在查封(贴封条)没有再生产,反映该厂仍在生产的情况不属实。但厂棚、设备等都一直存在,没有被拆除的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一、针对该厂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建设投入生产一次性塑料餐饮用品等问题,2017815日上午,市环保局对东方新街致远塑料制品厂下发《查封决定书》(东环查字〔20177号),市工科信局、市环保局联合对东方新街致远塑料制品厂生产设备、车间进行查封(贴封条)。

二、厂棚、设备等都一直存在,没有被拆除。经市城镇综合执法局核查,该厂的使用土地与新北村承包建设使用作业,依据《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查处乡村违法建筑,市工科信局正与八所镇人民政府联合处置。

9

D31016

东方八所镇东海路交警大队旁国土大院小区一侧有一名为天海黄流老母鸭店,将油烟管道安置在旁边居民厨房房顶(两层楼),导致油烟管排出的油下落污染该居民墙和地面,同时该大排档在楼顶上打扫卫生的时候,产生的污水流到该居民院子里。该大排档每天中午11点到凌晨5点营业时,存在噪声扰民的现象,曾多次反映,未彻底解决。

东方

油烟、噪声

99日晚,欧阳牧牧副市长带领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市食药监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等部门联合执法。

    1、该大排档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厨房的炉灶上方也安装了机械排风设施和静电式油烟净化器设施,出风口也设置在建筑物的楼顶上,没有油烟污染的情况。

    2、该大排档为一层平顶房,因今年东方市开展“三创”工作,禁止全市大排档占用道路两旁乱摆摊,该店自行搬到房顶上摆桌继续营业。营业时间为中午11点到次日凌晨4点。因该店周围是居民,顶楼上无防噪设施,营业时会产生人为噪音扰民的情况,影响周边居民的环境和正常休息。

    3、现场查看,该大排档清洗楼顶的废水没有接入排水管道,存在污水乱排问题。

部分属实

1、对该店老板进行了约谈,让其重视存在问题,并积极配合整改。已调整营业时间。

2、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对污水乱排问题及存在人为噪音扰民问题立即整改。该大排挡楼顶已用砖砌墙围挡,同时,已将楼顶排水口接入排污水管道。

3、市环保局责令其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表。

4、下一步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定时或不定时对城区各大排档的油烟和噪音扰民问题进行巡查监管。

10

D30050

海口秀英区长流美楠村存在资源环境被严重破坏现象,该村原始高山石头被挖光形成了深坑(有的被挖到地下几十米),有人用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填埋这些深坑,导致地下水和周边环境被污染;同时有村干部将该村的土地承包给商人老板建设红砖厂、塑料厂、混凝泥土厂,排放的废气污染空气,影响村民身体健康,村民意见很大。

海口

水、生态、大气

1.信访件反映的有人用建筑垃圾填埋深坑,把土地承包给商人老板建设混凝土厂的情况属实。信访件反映的用生活垃圾填埋深坑导致水污染和将土地承包给商人建设红砖厂、排放废气污染空气的情况不属实。

2.美楠村一带目前有混凝土公司、环保砖厂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等8个项目,现场未发现有采挖矿产资源现象,未发现塑料厂、红砖厂。

3.现场有历史遗留矿坑1个,深度约10米,现场未发现尼龙袋、塑料袋等生活垃圾。该矿坑2015年经批准,现为秀英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该消纳场对消纳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对建筑垃圾中分离出来的生活垃圾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

4.3家混凝土厂,分别为海南海华混泥土有限公司、海南恒宝混凝土有限公司、海南晋业混凝土有限公司。恒宝混凝土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海华、晋业混凝土项目无环保手续。

5.3家环保砖厂,201794日秀英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对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的广胜公司的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为达标。

部分属实

1.加强对该历史遗留矿坑的管理,严禁收纳生活垃圾。

2.对该区域项目用地情况正在规划落实。

3.对无环保手续的项目正着手调查处理。

4.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如有发现盗采国家矿产资源、破坏林地等破坏环境行为,将依法处理。

11

D30055

群众对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生态破坏、污染地下水问题(D17059)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反馈的处理结果显示度假区没有污染环境,但实际地下水是受到了污染。群众补充举报:1.项目所在地原先是保护区(大部分是自然生态林、原始林等),度假区业主在没有林地采伐证就进行砍伐破坏;2.群众认为该项目是大型的政商勾结项目。项目所在地是海口地下水涵养区,受到污染却无人解决;3.该项目更为详尽的信息可询问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海口林业局、海南省环境科学院及国家环境发展中心。

海口

其他

1.经市发改委核查,备案项目不需审批,只需符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即可。

2.经市环保局核查,球场运行对地下水影响甚微。

3.经市林业局核查,有4宗未批先建项目。

部分

属实

1.4宗未批先建项目已进行处罚,面积12.2033公顷,其中3宗由市林业局处罚,罚款共计1328159.52元,另1宗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处罚(见市土环监察字[2008]422号)。

2.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将对该举报反映的问题加大地下水跟踪监测,如发现水质变化,将依法进行查处。

12

D30077

海口美兰区振兴南路与海府二横路交汇处有一违章建筑紧挨着美舍河,现出租用于开设洗车场、大排档、老爸茶、汽车修理厂等,担心其作业时污水会污染到美舍河。

海口

1.经核查,该处洗车场、大排档、老爸茶、汽车修理厂等污水排入紧邻海口美兰下洋兄弟老爸茶店的污水收集池,污水收集池中污水抽排至海府二横路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污水排入美舍河的情况。

2.美兰区城管部门在调查中发现,该处洗车场、大排档、老爸茶、汽车修理厂现场均无法提供该处建筑相关报建手续。建筑属于违法建筑。

3.办件反映作业时污水污染美舍河情况不属实,但建筑属于违法建筑。

部分属实

美兰区城管部门已核实该建筑属于违法建筑,下一步将按法定程序对违建予以拆除。

13

D30103

1.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群星村委会福安村鹅龙水库上游100米处有一个养猪场,排泄物堆放在猪场周边,散发很浓的臭气,下雨天,排泄物顺着雨水流进水库,污染水质。2.距福安村东面饮用水水井100米左右有8-10个养猪场,排泄物直接堆放在猪场周边,散发很浓臭气,影响周边居民(最近一家养猪场在橡胶园,距离村民居住区不到20米),威胁地下饮水安全。3.甲子镇青云路口对面新街东侧商铺后的排雨水沟因长期无人清理已被堵塞,沟内被排放未经处理的粪便水,散发很浓的臭气,影响沿线居民。4.甲子镇昌西村委会大昌村旁边一居民养了几十头牛和上千只鸭,养殖排泄物直接排到环村路上,散发的臭气,宰杀牛产生的废弃物也散发臭味,影响周边居民。

海口

大气、水

1.甲子镇群星村委会福安村村民吴多召在水库旁建养猪场,养殖30只猪,18只羊,10只兔子,养猪场有异味,化粪池未加盖,容量不足,下雨天容易外溢入鹅龙水库(小二型灌溉用水库)造成污染。因此,信访反映的“排泄物堆放在猪场周边,散发很浓的臭气,下雨天,排泄物顺着雨水流进水库,污染水质”情况属实。

2.甲子镇群星村委会福安村旁有8户村民进行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粪处理设备不健全,影响周边村民;但该村东面水井早已废弃,且村民饮用水使用的是九尾水厂提供的自来水。因此,信访反映的“甲子镇群星村委会福安村东面饮用水水井100米左右有8-10个养猪场,排泄物直接堆放在猪场周边,散发很浓臭气,影响周边居民,威胁地下饮水安全”的情况属实。

3.未发现排污沟有堵塞和有异味。因此,信访反映的“排雨水沟因长期无人清理已被堵塞,沟内被排放未经处理的粪便水,散发很浓的臭气,影响沿线居民”情况不属实。

4.甲子镇昌西村委会大昌村村民张昌涛在环村路边散养牛6只和圈养鹅59只,牛粪直排在环村路边,鹅粪直排在圈养地上,养殖排泄物污染周边环境情况属实。大昌村未发现私宰牛行为。因此,信访反映的“养了几十头牛和上千只鸭,养殖排泄物直接排到环村路上,散发的臭气,宰杀牛产生的废弃物也散发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的问题”情况部分属实。

5.甲子镇群星村委会福安村养猪户吴多召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距鹅龙水库约30米处私自搭建300平方米的养猪棚从事养猪行为,养猪场清洗不及时存有异味,化粪池未加盖,容积小下雨天容易满溢入水库造成污染。

6.甲子镇群星村委会福安村旁边的8户村民养殖户环保设施未完善,对猪粪的处理不当,存有异味,容易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7.甲子镇甲子墟新街东面排污沟上存有乱搭乱建的行为。

8.甲子镇昌西村委会大昌村村民张昌涛散养禽畜的粪便处理不当,存有异味,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部分属实

1.责令吴多召2017920日前搬离并拆除猪舍,选址另建,距离水库500米以外。

2.责令福安村8户村民2017920日前对饲养的禽畜进行迁移,选址另建,做好环保设施,距离村庄500米以外。

3.责令张昌涛2017920日前对散养的牛必须进行圈养,牛、鹅圈养地硬化并完善环保设施。

4.甲子镇对排污沟上的乱搭乱建于2017913日前拆除完毕,920日前清理排污沟。并于920日前对福昌村和大昌村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

14

D31001

1.海口秀英区长流镇长康路(从南海大道入口进入直走400米)路边有一砂场中转站(20177月开始营业)每晚10点到凌晨4点有大车进行装卸,每辆车作业约10-15分钟,两辆车间隔时间约一个半小时,作业时产生很大噪音,扰民。投诉人质疑该砂场中转站建设的合法性。曾向12345投诉未解决;2.海口秀英区长流镇长康路上有乱倒废土的现象,污染路面。

海口

噪声、扬尘

经核查:

1.筛砂场已停工,现场设备及砂堆已拆除并搬离路面,砂子正在逐步清运中。

2.废土堆放来自于附近居民自建民房的建筑渣土。

属实

问题尚未整改完成:

1.砂场设施已经拆除,现安排人员督促业主尽快将场内的设备及砂堆清运完毕。

2.2017910日废土已经清理干净。

15

D31018

海口龙华区丘海大道太平村有一个名为一民温市材料厂(生产腻子粉),产生大量粉尘,污染周边环境,问题已有3-4年。多次反映,但未得到解决。

海口

扬尘

1.经核查, 20179 10 0 1 18 分现场发现该腻子粉加工厂正在生产,在室内作业,但厂房大门敞开,生产过程中石粉加入纤维素搅拌而产生粉尘现象,户外未发现作业行为,负责人不在现场,待911日联系处理。

2.2017910 9:00经调查,该单位现场未生产,没有配套的污染防治设置设施,厂房为四周封闭,户外没有作业设备,也未发现堆放腻子粉,负责人现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但现场未能提供其他环评审批手续。秀英区环监局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并进行调查取证。

属实

1.秀英区环保局对该单位腻子粉加工项目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腻子粉加工项目的生产。

2.属地永兴镇政府加强对该厂的巡查监管,确保该厂按照要求停产到位。

3.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厂房的粉尘进行封闭清理,不得敞开大门。

16

D31026

海口市美兰区亚希大厦一楼有一重庆老土老火锅店,每天营业时,烟气无组织排放,导致整个大厦都是呛鼻的火锅气味。

海口

大气、油烟

1.20179923:55分,美兰区城管局副局长许文军带领执法队员现场进行督办。91010:00,美兰区城管大队案件室王运煦、区环保局工作人员等再次赶往现场进行检查。

2.经核实,该火锅店已安装隔油池及油烟净化器,油烟管道是向地下延伸,直排进地下管道,未向高空排放。但群众反映的整个大厦内呛鼻火锅气味情况,是客人就餐时川味火锅特有的刺激性辣味经该店大厦内的侧门飘逸出去而导致,并不是油烟管道设置是否合理问题所致。群众投诉问题属实。

属实

1.针对该火锅店油烟管道未向高空排放、设置不合理问题。2017910日,美兰区城管局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考虑到由于大厦高有22层,且高空排放还需沟通大厦物业,美兰区城管局要求该火锅店715天内整改完成,在油烟管道整改完毕前,不得进行油烟排放,如不能整改完成,将依法查处;2017911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对餐饮店处罚1000元;2017915日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关于环保备案问题,2017910日,美兰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该店负责人在落实油烟整改后自行网上登记备案。

3.针对因客人就餐时火锅气味使大厦内的人呛鼻问题,美兰区城管执法局、区环保局已要求店主采取密闭措施防止气味弥散扰民。

4.该火锅店业主当场表示愿意将按环保要求,并联系专业的环保公司对油烟管道问题和刺激性气味扰民问题进行积极整改。

17

D31034

海口市龙华区龙华路海口市附属医院、海甸岛五西路海口市人民医院、龙昆南路海南省187医院以及其他市县的医院,产生的医疗废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内,举报人称该行为不符合国家关于医疗废水排放的有关规定,国家明文规定医疗废水排放前要进行处理,处理合格后才可排放,还要将废水实时监测数据上传到管理平台。

海口

1.2017992300—次日凌晨,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已分别对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187医院等3家医院污水处理站出水进行采样监测。

2.2017910日上午,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检查现场发现,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污水处理站中用于调节池的2号抽水泵因胶带老化导致废水渗漏,渗漏的废水排入收集池后抽至污水站集中处理,再进入城市污水管网,未发现废水排入外环境的行为。

3.医院环评审批未要求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目前上述3家医院均未安装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控设施,也无数据与自动监控平台联接。

属实

1.2017912监测结果显示,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废水超标。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于2017914日对该院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超标排放污染物,并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2.针对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污水处理站中用于调节池的2号抽水泵因胶带老化导致废水渗漏问题,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对抽水泵故障问题进行修复。截止2017910日中午,该院已对故障抽水泵进行检修,抽水泵废水渗漏问题已解决。

18

D30049

群众对乐东黄流镇龙腾湾旅游景区破坏1400亩的海防林来建设养虾塘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X17029D16004)处理结果不满意,反映当地政府反馈的没有破坏海防林,是在滩涂地上建设养虾塘处理情况严重不符合实际,1400亩的海防林是当地村民栽种的,破坏林地建设1200亩虾塘的违法事实当地群众都清楚了解,政府却说没有破坏海防林,政府虚构海防林地为滩涂地出让给商人挖塘养虾,严重破坏生态,养殖废水严重污染农田、海水和地下水,这一实情可以通过谷歌卫星地图验证,请求按照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关闭虾塘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乐东

生态、水

1.根据现场调查、查询资料,核实情况如下:龙腾湾黄流镇路段海边沙滩带上有鱼虾塘共计面积约1256.75亩,离海带线最近的220米,全部处于一类海洋生态红线区外,但约1200亩属于二类海洋生态红线区范围内,鱼虾塘都无报建手续、规划许可、工商营业执照、环评审批等情况,属于非法建设,群众反映鱼虾塘养殖污水直排情况属实。

2.经查乐东县林地保护和利用规划图(2010-2020),乐东县黄流镇龙腾湾旅游景区内虾塘所占土地规划类别为非林地,群众反映政府虚构海防林地为滩涂地出让给商人挖塘养虾破坏林地建设的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对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养殖场,由县环保局、海洋与渔业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农业局等有关主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理,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县海洋与渔业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拆除或者关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对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的养殖场,由县海洋与渔业局、乐东工商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对高位池养虾场无渔业养殖许可手续、工商营业执照、土地规划许可、报建手续、环评和环保设施验收手续等问题进行查处;三是要求黄流镇政府做好辖区内所有高位池养殖场监督、监管工作。825日,黄流镇政府已印发了《黄流镇海岸带鱼虾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99日,已将海边沙滩带的养殖虾塘的排污设施全部拆除或封堵。

19

D30060

陵水提蒙乡高岭村往保亭方向国道旁边有一名为铸城建材有限公司的砖厂,生产时设备噪音大,粉尘飞扬,有风时周边农作物都沾满灰尘,且晚上烧锅炉时排放黑色烟雾。之前该砖厂称要整改,但至今仍未整改。

陵水

噪声、扬尘、大气

    99日晚上和10日上午,我县组织提蒙乡、县工信、国土、环保、农委等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该厂周边有零星三四户居民,距离约300米,根据该厂自行安装的现场监测设备反馈结果,噪音为40分贝。现场对正在运转的锅炉设备查看,锅炉设备在生产时未发现排放黑色烟雾及粉尘飞扬、周边农作物沾满灰尘的迹象。

部分属实

   1.我县已责令海南铸城建材有限公司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日常除尘工作,防止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生产。该公司现已在原有水膜除尘装置的基础上加装布袋除尘装置,加强除尘效果。

   2.我县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工作力度,不定期开展检查和监测,发现违法行为将严肃依法查处。

   3.我县举一反三,加强对其它环保砖厂等企业的巡查和监管,防止违法行为发生。

20

D30051

琼海市阳江镇中心小学食堂将未经过处理污水和剩余的餐厨垃圾排入和丢弃在附近农田,导致农田上村民部分槟榔作物死亡,污染环境。

琼海

水、垃圾、土壤

一、学校建有地下污水处理池及地下排水管网,处理后的生活用水经地下管网排至排放口处,排放口处无废水处理设施,举报内容未经过处理污水排入农田的情况部分属实;二、学校日常生活垃圾设有专桶堆放,每日都有专车对垃圾进行清运处理,剩余的餐厨垃圾排入和丢弃在附近农田的情况不属实;三、学校周边环境良好,排放口周边种植作物为槟榔,排放口水源主要为生活用水及雨水,水体无异味、无浑浊,举报内容农田上村民部分槟榔作物死亡,污染环境的情况有待进一步核实。

部分属实

一、短期整改措施(限时7天):1.立即对排放口周边综合环境卫生进行整治;2.地下排污管逐一排查,防止渗漏和溢出排放的情况出现。

二、长期整改措施(限时2个月):1.排水口处建设三级处理池,体积150立方,污水再次经过处理净化后进行排放。2.定期核查三级处理池处理成效,如达到处理限度,立即对其污水进行抽离清运。3.学校周边环境定期巡查,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群众生活生产不受影响,获得群众认可与满意。

21

D30072

群众对琼海嘉积镇泮水村的泮水小学南侧有一华盛天涯水泥厂(包装点),生产过程中噪音污染、包装水泥时粉尘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D15024)处理结果不满意,目前依旧24小时生产,怀疑环评造假。多次向12369投诉,未处理。

琼海

其他

1、该水泥配送站已装置3个消音降噪设备,但作业时仍有一定的机械噪声。

2、该水泥配送站有装置布袋收尘设备且运行正常,包装水泥时产生的粉尘已通过布袋收尘设备收集处理,环境较干净、地面保有湿度,未发现有粉尘排放污染现象,但由于水泥包配送物流运输量大,在装卸堆放至车辆上时有扬尘现象,同时车辆进出时也产生一定的粉尘和噪声。

3、据了解,该水泥配送站每日的营业时间为早上7:3012:30、下午14:3018:30、晚上20:00-22:00,并非24小时作业。

属实

1、琼海市嘉积镇人民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当场要求该水泥配送站调整作业时间为上午7:3012:00、下午14:3019:30,并已在入口处张贴了关于更改营业时间的公告。巡查时如有发现超时营业,将按照规定立即做出有关处理。经连续几天巡查,没有发现超时营业现象。

2、要求水泥配送站派专人监管,让运输车辆进出时低速行驶,坚决控制鸣笛现象,避免噪声扰民;维护现有收尘设备稳定运行,在出现故障时严禁作业,确保粉尘达标排放;必须采取运输车封闭运输、站内定时清扫保洁、每天至少4次全面洒水抑尘、车辆限速、提升改造降噪设备等综合措施,全力降低噪音、扬尘现象。

3、市交警大队将加强该水泥配送站辖区G223国道路段的巡逻,对超载超限、未封闭运输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22

D30101

琼海市嘉积镇红星社区(安置区)内有一家星红星酒吧,该酒吧占用人行道违规搭建铁皮棚在晚上经营烧烤,产生的油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已存在多年。

琼海

噪声、油烟

经现场勘察,被举报对象新红星酒吧已停业半年,并全部撤离了营业工具,只剩下违规搭建的铁皮棚还在那里,不存在晚上经营烧烤,产生的油烟污染、噪音扰民问题;但是周围仍有居民占用酒吧销售冷饮,产生噪音扰民。

部分属实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琼海市城建监察大队对新红星酒吧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负责人在913日前限期自行拆除其违法搭建的铁皮棚,逾期不拆除 ,城监大队将视为无主物进行强制拆除。
               2
、琼海市城建监察大队按照《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附近居民占用酒吧销售冷饮的摊点进行了取缔,并要求全面做好环境卫生。
               3
、琼海市城市管理局将派执法人员对新红星酒吧进行持续的跟踪督查。

23

D31031

琼海市嘉积镇银海二横街有一个冠鼎厨具加工厂,白天加工作业时产生很大的噪音,生产污水随意排到街道上,切割和电焊作业时散发很浓臭气,影响周边小区居民,群众意见很大,认为该厂不应该建在居民区内。

琼海

噪声、水、大气

经现场勘察,被举报对象:
            1
、厨具加工厂白天加工作业时产生很大的噪音。
            2
、生产污水随意排到街道上,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3
、切割和电焊作业时散发很浓臭气,影响周边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属实

1、琼海市城市管理局对琼海冠鼎高效节能炉具厂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商家即日起进行全面整改,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
            2
、责令其安装隔音屏障,消除噪音扰民问题。
            3
、责令其安装污水处理设备,禁止排放污水到街道上。
            4
、责令其安装烟雾净化设备,消除切割和电焊作业时散发的臭气污染。
            5
、成立专门督办小组,负责督办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4

D31030

琼中营根镇昌平石场打石作业时产生很大扬尘和很多飞石,影响到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农作物生长。

琼中

扬尘

    经现场调查核实:一是该石场正处于矿山环境恢复阶段,至20176月起已停止使用炸药进行爆破,目前主要开展的作业是对石场作业区的爆石、危石进行清运,不存在信访投诉件中石场生产作业时产生很多飞石的情况;二是石场开展打石作业时产生扬尘是行业作业不可避免的,且石场在作业及装运时也进行降尘处理,但效果不明显,同时该石场在运输延线安排洒水车进行降尘处理(每日四车次);三是该石场作业区方圆500米内仅一户居民住宅,并且该石场已与周边经济作物所用人签订农作物损毁补偿协议。

部分属实

一是要求该石场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处理好与周边居民之间的关系;二是要求该石场在生产作业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产生飞石,同时加强防尘处理;三是要求该石场在石料运输延线增加洒水车每日浇洒次数,减少运输延线扬尘的产生,从而降低对运输延线农作物生长的影响。

目前该石场正在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治:1.增加洒水次数,从原来的每天四次增加到每天六次,有效减少运输延线扬尘的产生。2.加快矿山环境恢复工程治理进度。

 

25

D30045

1.三亚天涯区国营立才农场、南岛农场前锋队附近几十米处的海南绿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在无报建和环评手续情况下已投产2年,生产时很多的油垢排放在地面,散发很浓的酸臭味,下雨时地面的油垢随雨水进入公司西北角水利沟流出,影响周边农田灌溉用水。2.该公司对回收的生活垃圾直接造渣后卖给种植农户当肥料,污染土壤。

三亚

水、大气、土壤

该项目已取得立项、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已申请竣工环保验收,于20175月收到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的复函,目前正在按照要求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监测;

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厂区内有臭味、厂区内的雨污没有全部分流,厂区内废弃油脂没有遮盖收集,导致少量废油污染地面,降雨后汇入雨水收集池。

根据餐厨部日运行记录,该公司回收的生活垃圾及餐厨残渣直接运送至三亚市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不存在有对回收的生活垃圾直接造渣做肥料,污染土壤的问题。

部分

属实

针对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厂区内有臭味、废弃油脂没有遮盖收集、厂区内的雨污没有全部分流的问题,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要求光大环保能源(三亚)有限公司对此问题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光大环保餐厨处理有限公司已制定整改报告,正在对车间密闭、负压环境、抽泣排气风管和抽风系统进行改造,除臭采用“两级化学洗涤+光催化氧化”组合处理工艺;新建废弃油脂卸料间和废弃油脂传输管道,新建洗车和洗桶车间,并加强厂区内的现场管理,严格禁止在未专设污水收集管网的区域进行生产相关作业,预计201710月底完成整改。

26

D30100

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清平乐西郡小区二期有人露天对脚手架进行涂漆作业,散发的油漆气体影响到该小区一期和周边小区住户,希望能在封闭的空间进行涂漆作业。

三亚

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施工工地为同心家园九期第二标段项目,该项目于2017630日开工建设,建设单位为三亚东锣岛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江西省抚州市临川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该项目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琼土环资函[2014]683号),经查实,该工地施工人员在露天环境下对脚手架进行涂漆作业,导致涂漆时散发出刺激性气味。

属实

1.2017910日,吉阳区环保局向施工工地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江西省抚州市临川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施工单位立即停止了对脚手架喷涂油漆的作业。

2.2017911日,施工单位将置于作业场地有刺激性气味的脚手架搬离现场,并承诺不再露天实施喷涂油漆作业。

3.2017912日,再次到现场核实,已经没有闻到刺激性气味。

27

D30043

群众对万宁大茂镇群爱村委会大茂镇中心幼儿园旁一家生产木板的木材加工厂目前又开始继续加工。群众反映对万宁大茂镇群爱居委会旁边木板加工厂造成的环境问题(D08069)第二次处理(D25010)情况仍不满意。举报人称第一次投诉后,调查人员要求该厂进行搬迁,但该厂停业十几天后继续生产,群众再次投诉后,林业局等调查人员要求该厂停工整改,但该企业没有执行,未进行整改一直生产。

万宁

其他

2017912日,我局又再次联合市环保局、大茂镇政府、群爱村委会又再次到村民所反映的地点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该厂业主已停产并进行整改。该厂为了减少经济损失,对因停产而存放在场地上的原木进行锯木加工和防腐处理,再运到别处进行烘干处理。

部分属实

一、市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木材厂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在未完善环评手续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不得投入使用和生产。

二、市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木材加工厂要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存在的问题为契机,举一反三,加强整改,做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28

D30046

万宁长丰镇牛石桶村附近50米处一个养猪场旁有人经常回收肯德基餐厨垃圾用来炼油,直接焚烧肯德基包装袋和高温提炼餐厨垃圾时,排放黑烟,散发臭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已存在2-3年。

万宁

大气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现场收集的6桶废弃油脂的来源和去向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证实了卓东进、肯德基万宁餐厅及海口北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的废弃油脂处置关系,举报人反映的炼油行为不属实。

现场堆放的餐饮垃圾,是卓东进从肯德基餐厅收来的,从中清理出来的食物残渣用来喂猪,分离出来垃圾的包装袋等垃圾则被其集中堆积在其屋后不远的两块荒地上进,行简单化露天焚烧处理。露天焚烧的餐厨垃圾,产生烟雾,气味刺鼻的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1.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卓东进露天简单化焚烧餐厅垃圾的行为进行了教育批评,向其宣传了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

2.长丰镇南联村委会安排保洁人员将现场未焚烧完的剩余垃圾全部进行了清理。

3.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肯德基万宁餐厅废弃油脂处置过程做进一步跟踪调查,防范废弃油脂被非法利用,做好厨房废弃物的监管工作。

29

D30052

万宁市长丰镇上坡糖厂转包他人开设神康医院,该医院将很脏的医疗废水排到附近的农田排水沟,导致蚊虫滋生,少部分作物死亡,污染环境,同时也导致耕地被荒废

万宁

水、土壤

20179 12日,市卫计委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农业局、长丰镇政府等单位到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该医院在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未建设医疗污水处理系统的情况下于20148月投入运营至今,医院医疗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到附近的农田排水沟。联合调查组对院区周围可视范围内农作物(主要为槟榔)进行核实,发现农作物长势良好,未见群众反映死亡现象。经属地马坡村两委干部证实,该地部分耕地由于农户种植经济效益差、外出打工等原因已荒废多年。

部分属实

1.由万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对万宁神康医院存在违法排放未经处理的医疗废水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万宁神康医院限期整改。

2.立即封堵医院医疗污水排放口,严禁医疗污水外流,医院所产生的医疗废水要定时用吸污车运往万宁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做好运送台账记录备查。

3.责令万宁神康医院尽快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并按环评要求实施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污水处理系统要在201712月底前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由市卫计委负责监督实施。如不按要求落实,将暂缓对其2017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

4.责令万宁神康医院针对存在问题制订整改方案,于913日前报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农业局、长丰镇政府。

30

D30056

万宁礼纪镇五堀村华润东山羊养殖基地附近有人无证采砂(开采5处)及开采高岭土矿,导致共31亩土地被破坏,其中部分采砂地是农田;且24小时开采作业,产生噪音污染,产生的污水排入太阳河。

万宁

水、生态、噪声

   该信访件部分属实,专案小组在现场调查时发现三处采砂点,在现场未发现有人进行采砂活动,专案小组通过采砂点现状分析该地近期已无人进行采砂活动。经过多次采砂,三个采砂点已形成三个坑堀并积有污水,周边群众在专案小组现场调查时反映,在雨天雨量大时,坑堀里的污水会积满并漫上来流入周边农田和瓜果蔬菜种植地,影响农田耕作及瓜菜种植。专案小组还在现场发现一部抽砂用木制摇床,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当场将其破坏捣毁。不存在采挖高岭土矿现象。

部分属实

1.市水务局对五堀村非法采砂洗砂排放的污水去向的问题进行调查,进一步核实本交办案件反映问题的情况。

2.礼纪镇政府在五堀村及周边各村开展自纠自查工作,责令违法主体限期内对采砂洗砂所破坏的土地进行填复整治。

3.加大巡查力度。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联合礼纪镇政府加强对该地区的日常巡查,对非法采砂洗砂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处坚决打击一处,顶格查处一处,确保五堀村周边不再发生非法采砂洗砂,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4.加强日常监管。礼纪镇政府安排专人,做到责任到人,加强对各区域非法采砂洗砂、挖采高岭土矿的日常监管。各村民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对采砂洗砂、挖采高岭土矿违法行为的制止、报告责任,形成执法监管联动合力,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5.做好宣传引导。市国土资源局联合礼纪镇政府在五堀村及周边各村各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和广告牌。使群众更进一步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6.举一反三。为拓宽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积极性。

31

D30065

群众之前反映万宁市万城镇新兴村委会白湾村几户人养的近3000头猪污染问题(D15046)后,824日万宁市长带队赴现场检查,但没有下达整改通知书,至今养猪污染依然存在。

万宁

其他

万城镇新兴村委会共有4个自然村,分别是白湾村、上乐保扶村、周功能园村及下扶村。截止至2017913日,市专案组全面对4个自然村进行实地核查,总共有34户养殖户饲养生猪,栏舍面积共计5730㎡,存栏共1406头。各养殖户按市专案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正在整改落实当中。

属实

1.由市环保局市、市农业局于2017913日联合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2.由市农业局牵头,市畜牧局、市环保局、万城镇政府定于2017915日下午在万城镇新兴村委会召开会议,要求34户养殖户按照整改通知出限期内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并研究部署下一步对该村委会各养殖场(户)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抓好整改、搬迁工作。     

3.万城镇及新兴村委会制定相关的村规民约,并根据畜牧部门的指导意见加强巡查、管理,引导散养户科学饲养。

4.市畜牧部门指导养殖户按养殖“三区”划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科学选址,做好后续搬迁工作。

5.由市专案小组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加强工作巡查,确保该村各项整改措施得到落实。

32

D30088

万宁万城镇椰林湾南面红专东街段的排污管破损导致周边土壤塌陷堵塞管道,污水外溢,散发臭味。

万宁

大气

2017910日,由市城投牵头组织市水务局、万城镇政府、市城投水务公司相关负责人一同到万城镇椰林湾红专东街片区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通过现场调查、走访群众等方式对红专东路、环市一西路、纵一南路、万新路、人民东路及其所涉及道路支路等进行实地勘察未发现排污管破损、土壤塌陷、污水外溢、散发臭味问题存在。

不属实

市城投公司协同市水务局加强对城区污水管网进行监管。

33

D30102

万宁市三更罗镇304国道沿线有多处槟榔加工的黑窝点,排放的黑烟污染空气,周边的居民吸入烟雾后产生头痛现象,一直没人管理。已存在有半个月时间。

万宁

大气

经现场核实,发现304国道南平村委会路段附近,有2家槟榔灶正在熏烤加工槟榔黑果,共计80个炉灶。槟榔灶均未有任何环保措施,排放黑烟污染空气,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

属实

1.针对三更罗镇304国道南平村委会路段附近有2家槟榔灶正在熏烤加工槟榔黑果,排放的黑烟污染空气的问题,市专案小组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共35人将上述2家槟榔黑果加工灶当场拆除取缔。

2.对已建成的“黑灶”全部由市环保局和市工商局依法查封。

3.采取属地管理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方式,全面整治槟榔加工业污染环境问题。由属地镇制定网格化巡查工作方案,组建巡查工作队伍,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对巡查发现熏烤槟榔污染环境加工点,一律给予打击取缔。

4.采取印发通告、悬挂横幅、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宣传禁止传统熏烤槟榔黑果污染环境加工点的相关政策和决心。

5.制定《万宁市槟榔加工管理办法》,规范管理槟榔加工产业,有效地遏制非法槟榔黑果加工点的出现。

34

D31028

群众对万宁长丰镇黄山村委会保定村(园督村)附近有村民每天晚上熏槟榔,浓烟扰民,污染空气问题环境(D12117)问题处理不满意,称政府采取了措施,有一时效果,但是污染问题反复,目前每天晚上7点到次日7点,长丰镇黄山村委会还是存在烟熏槟榔,产生浓烟和噪声,影响周边居民。

万宁

其他

经核实,长丰镇黄山村委会保定村(园督村)附近仍有1家传统槟榔黑果加工点。该槟榔加工点为村民蔡弥珍所建,共12个炉灶。专案组确认上述村民蔡弥珍所建的槟榔灶未有任何环保措施,加工槟榔黑果时产生浓烟污染空气影响周边村民生活。

属实

1.针对长丰镇黄山村委会保定村(园督村)附近村民蔡弥珍每天晚上熏槟榔黑果,浓烟扰民,污染空气问题,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市环保局、市槟榔局、市工商局、长丰镇政府等有关人员共17人,于912日上午将保定村(园督村)村民蔡弥珍所建槟榔黑果加工灶当场拆除取缔。

2.由市槟榔局、长丰镇政府组成巡查小组,加强巡查监管工作,对所管辖范围内所有槟榔加工厂进行巡查。一经发现生产加工槟榔黑果,立刻组织打击取缔。

35

D31035

举报人对万宁石梅湾九里一期小区后面大型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问题(D04040)的处理情况不满意,举报人称政府既然认识到垃圾场的环境问题,给出的处理结果却是建议,还要两年后才解决,没有追责。目前该垃圾场仍在继续使用,污染情况没有丝毫改善。

万宁

其他

经查,万宁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是省“十一五”规划重点民生项目,该场于200811月开工建设,20106月建成验收投入试运营,20155月自动监控系统通过验收,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时监控渗滤液处理排放情况,201612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万宁市唯一一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另选址建设或和其他市县合作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至少需要两年左右时间,故在两年内该场还需继续使用。该场存在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调节池接近饱和等安全隐患问题,但未发现在雨水管下设有暗管偷排渗滤液,且该场正在建设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和加强控制臭气排放等措施。

部分属实

12017815日已动工建设渗滤液应急池,目前工程进度达70%,建成后满足雨季渗滤液储量要求,富余一定调节库容,消除渗滤液溢满污染环境的安全隐患。

220178月前已完成渗滤液处理设施扩容项目建议书,目前正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书,预计20181月前动工建设,建成后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

3、加强规范填埋作业,采用单元、分层作业,实行日使用膜覆盖和及时分层覆盖,最大限度减少填埋区域裸露垃圾面积,利用现有的雾气器空气除臭和沼气火炬塔燃烧系统,加大填埋作业区域的消杀、灭菌力度,中和气味,控制填埋区臭气,做到防臭、防轻质物飞扬、防雨水进入垃圾堆体,减少渗滤液产生、蚊蝇及改善视觉环境。

4、启动选址建设或与其他市县合作共同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争取2年后对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封场治理,植树造绿,恢复生态环境。

36

D30062

文昌龙楼镇白土村有两家非法采挖玻璃砂的工厂,一家在月亮湾,名为泽顺挖砂厂,在月亮湾附近砍伐海防林(已达上千亩)后挖砂洗砂并贩卖,洗砂污水直接排入大海,已持续三年多,一直无人管理;另外一家荣盛挖砂厂,以挖鱼塘的名义砍伐天然林后从事非法洗砂活动来盈利,洗砂污水直排农田,影响农民耕种。已持续2年。

文昌

生态、水

一、泽顺公司与龙马公司购买18000吨石英砂矿(浮法尾砂),并开具发票,原料来源合法。

二、月亮湾附近未发现砍伐近千亩海防林开采石英砂矿的情况。

三、未发现泽顺公司有污水外排情况,但存在“未批先建”环保违法行为。

四、未发现荣盛从事非法采挖石英砂的行为,其原料均与龙马公司购买。

五、市环保局对荣盛公司私设暗管排放污染物行立案查处。

部分属实

一、市环保局对泽顺公司未依法向环保部门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该公司作出责令该公司石英砂加工项目停止建设,处以12.5万元的罚款。

二、荣盛公司于814日自行拆除所有安装调试的设备。

三、市环保局于821日对荣盛公司作出责令荣盛公司立即拆除暗管,封堵排放口,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环保罚决字[2017]57号),目前案件正处在行政诉讼阶段。

四、龙楼镇政府于817日组织人员对荣盛公司排污池和水管进行填复和清理。

37

D30079

群众对文昌文城镇民星村委会福主湾村入口有一家已经营2-3年、占地40亩的水泥搅拌厂,生产污水直接排入农田,影响农作物;生产时还伴随噪声、扬尘污染(D05002)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目前继续生产,且污水依旧直接排入农田,扬尘、噪声依旧存在。

文昌

其他

发现少量粉尘混着雨水及清洗庭院水从大门旁的3个排水口流到公路沟。

部分属实

一、2017910日,市环保局对海南东大洋混凝土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二、911日,市住规建局和市环保局带领海沁环境检测公司对该搅拌站在正常生产时,进行噪声和扬尘进行检测。经监测,结果均达标。

三、911日下午,市农业局、市农技中心、文城镇政府等工作人员和民星村委会干部及村民代表一同到该搅拌站北面民星村委会村福主湾村上坡荔枝园和东面槟榔园进行土壤样品采取工作。待土壤检测结果出来后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8

D30096

1.文昌市蓬莱镇黑山岭有好几家打石场,作业时产生大量的粉尘,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农作物生长(冬季时扬尘特别严重),希望打石场采取降尘、抑尘措施,目前几家打石场已停止采石2个月,担心后续进行打石作业时污染继续。2.海口市琼山区部分乡镇、文昌市的蓬莱镇、重兴镇、迈号镇、南阳镇、琼海市烟塘镇和定安县黄竹镇、龙湖镇等乡镇农村的村民用高压电瓶电土壤来抓蚯蚓(下雨时候特别严重),破坏土壤生态。

文昌

扬尘、土壤

一、黑山岭原6家采石场采矿权到期后,于2016年重新整合为2家。其中,1家正在筹建尚未投产,另一家已投入生产的为文昌瑞福宏达矿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因环保竣工验收未通过,正在停产整改。经实地核查,矿区周边农物生长正常,未发现受损现象,但该采石场停产前粉尘外扬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属实。

二、蓬莱镇、重兴镇共有11家蚯蚓加工点,下雨时候当地村民用电击工具捕抓蚯蚓情况属实。

部分 属实

    一、文昌瑞福宏达矿业有限公司采石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已投入生产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于2017614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停止生产的行政处罚,在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

    二、对我市辖区内的11家蚯蚓加工厂下达停止作业和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要求立即拆除违法加工点所有建筑设施,恢复土地使用原状。

    三、加强宣传工作,使群众认识到蚯蚓对改良土壤质量的重要性,自觉拒绝捕抓蚯蚓,保护土壤生态。

    四、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制止抓捕蚯蚓的长效机制。

39

D31005

群众对文昌潭牛镇华侨青春安置区路口有一家康洁洗碗厂,污水直排厂后空地上,散发臭味。距离居民区不到5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环境问题(D23063)处理结果不满意,目前依旧每天凌晨5点至早上9点偷偷生产,有意与执法部门的上班时间错开,噪声污染问题更加严重,产生的污水直排入农田旁的水利沟。

文昌

其他

一、201791010:40分、91108:10分、91206:30分、9138:1019:30分,市食药监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海南康洁餐饮用具消毒有限公司进行多次不同时段检查,现场未发现机器开机,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

二、201796日,市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公司于920日前完善环评手续。

部分属实

目前该公司正在对污水储存池进行改造,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了环评报告表,并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环评审批手续。环评手续不齐全问题待市生态环境局作进一步处理。

40

D31006

群众反映对文昌文城镇名门村路口的文昌智海混凝土有限公司环境问题(X24035)处理结果不满意,目前该公司依旧正常生产,污染情况没有改善,当执法人员来检查时,该公司就停产,希望被破坏农田能够得到恢复。

文昌

其他

201010月特大水灾时,雨水杂物从厂界外流至下游农田造成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一、为维护与周边村民小组之间的相互关系,文昌智海混凝土有限公司与名门村委会名门上村民小组、名门下村民小组、老村村民小组和崀坑村民小组等4个村民小组签订《一次性补偿协议》,共补偿金额32万元。

二、95日,市环保局委托海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该搅拌产正常生产期间,对群众反映的扬尘和水泥粉进行检测。经检测,该搅拌站的废气排放达到标准。

三、95日上午,市农业局带领市农技中心、文城镇政府等相关工作人员和名门村委会干部及村民代表到工厂下游150米左右处的撂荒地进行土壤样品采取工作。待土壤检测结果出来后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1

D31038

文昌南阳农场居永乐村附近南阳石场去年到期已注销、停产,但未进行回填,今年开始有人在原石场位置继续开采,晚上作业时候产生很大的噪音,影响周边居民。

文昌

噪声

一、信访反映的采石场为海南文昌泰石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3年依法取得采矿权,采矿许可证有效期8年(自2013514日至2021514日)。经调查,未发现有持过期采矿许可证进行开采行为。

二、目前,该公司正在停产整改,尚未恢复生产。经调查,该公司停产前,在石料紧缺的时候有过夜间开采、加工行为,夜间生产时产生的噪音影响村民休息情况属实。

部分 属实

一、2017717日,已由市国土资源局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在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恢复生产。

二、要求该公司整改到位后,必须明确生产时间,不得在正常休息时间进行生产,避免产生噪音影响村民正常休息。

三、由文城镇政府安排人员加强巡查,确保噪音扰民问题不反弹。

42

D30061

五指山市政府门口的三月三广场有人每天晚上8点至凌晨经营烧烤,造成广场乌烟瘴气,污染空气,导致市民无法活动;烧烤的油烟四处飘散,导致周边路面太滑无法行走。

五指山

大气、油烟

201799日晚,由市政府副市长喻倩带领市城管局、市环卫局、市食药监局等有关部门14名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核实情况。发现存在烧烤油烟污染情况。五指山在这里饮食综合店和五指山益林烧烤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安装合格的餐饮油烟净化器,店内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未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属实

处理措施:2017910日,市城市管理局向五指山益林烧烤吧和王世杰出具《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五指山益林烧烤吧和“在这里”出具《监督意见书》,要求两家店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2017910日晚,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清理周边环境卫生;市城市管理局已对两家被举报对象店外烧烤和占道经营行为进行取缔。目前上述两家烧烤店已经停止烧烤经营活动,周边环境卫生已清理干净,不再发生店外占道经营行为。

43

D30092

1.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逸盛厂烟囱排放有异味的灰白色烟,烟量大的时候气味会比较重,近一个月内因督察组驻琼该厂排烟量相对减少,散发的臭味不是很明显;2.金海浆纸厂散发很浓的恶臭,近一个月内因督察组驻琼该厂白天排放恶臭气体的时间缩短,但晚上恶臭味依旧很浓。

洋浦

大气

在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的投诉案件后,环保局张声涛局长立即做出安排部署,环境监察人员连夜对金海浆纸和逸盛石化企业周边开展突击夜查,现场没有发现明显臭气排放;2017910日上午,环境监察人员再次深入企业进一步核实投诉情况,先后详细查看金海浆纸12号碱回收锅炉和石灰窑烟气处理设施以及逸盛石化RTO处理设施等废气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并调阅近期在线监测数据。

经查,两家企业各排放口在线监测数据日均值都在达标排放范围内。近期两家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均稳定运行,未发现超标排放行为;除短期停车检修外,近期生产工况保持稳定,不存在因督察组驻琼而减少排放的问题。

开发区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显示,我区近两年环境空气质量逐年稳步趋好。在相关企业大力治理下,目前我区臭气污染问题得到较大改善,臭气污染强度和频次显著下降。在不利风向和气象条件下,偶尔溢出的臭气对下风向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部分属实

2017814日,环保部门对金海浆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对金海浆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目前金海浆纸已制定整改方案,污水处理站加盖等工作已经完成,对冷凝塔臭气治理和碱回收锅炉四次送风技术改造等技术难度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的整改项目,环保部门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限期完成整改。逸盛石化已完成两轮VOCs泄漏检测及修复和全厂异味排查治理等工作,CTA料仓排气治理等项目正按计划推进。

44

X30026

昌江石碌镇海南长久特种气体有限公司(原钢铁厂旁),未通过环评在居民区附近生产特种气体,产生的噪音和空气污染影响周边居民。

昌江

噪声、大气

海南鹏越气体工业有限公司仍处于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建设阶段阶段,尚未投入生产运营,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建设及生产活动,不存在噪音和粉尘等污染。存在环评、节能审查、规划等相关手续未办理,违规提前开工建设问题,举报信息部分属实。

部分

属实

责令该公司气体厂项目停止建设,待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昌环改决字﹝201719号)及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昌环罚告字﹝201716号),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拟该公司气体厂项目处以总投资额80万元百分之二的罚款,即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并要求该公司在完善后续后开工时,加强建设期间粉尘及噪音管控。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将加大对该气体厂项目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45

 X30004

澄迈中兴镇林峨村干部未经村民同意私自以村民小组的名义与采砂老板签订采砂协议(3年共付10万元),损毁农田修建运砂道路,破坏生态环境非法采砂,私分款项后还称谁举报打谁。

澄迈

生态

201610月县水务局已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当事人已缴纳了罚款并停止了违法采砂的行为,至今该砂场未曾再次发现有非法采沙的现象发生。当事人也未曾与村干部签订协议或支付款项,运沙道路为原有乡间野道,规划为林地,不存在损毁农田的行为。

部分属实

县水务局、中兴镇政府加大对该采砂点的日常巡查力度,防止非法采砂行为死灰复燃。中兴镇纪委已对5名村干部进行立案调查。

46

X30017

澄迈马村新港内汇佳成水泥中转站没有办理环评、港道、海洋、消防等手续,未批先建,作业时粉尘污染严重,噪声很大,洒落的水泥粉等污染物被水冲洗进入大海。该中转站多次发生污染物泄露事故,运输船舶严重超载。

澄迈

扬尘、噪声、水

一、汇佳城公司水泥中转站2015年开工建设时,确未办理环评审批的相关手续,存在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但在我省2016年开展的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中,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函》(琼环函﹝2016817号)的文件要求,该公司委托环评编制单位编制了环境现状评估报告,并在县环保局进行了备案,环评手续已经完善。
            
二、中转站所在的马村港区二期工程已于201610月整体通过了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的环评验收。
            
三、水泥中转站所在的马村港区二期工程码头前沿已于201312月整体通过了海南省港务局消防支队的消防竣工验收。

四、转办件中反映的港道审批手续,经咨询海洋、海事、环保、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均表示并没有该项审批事项。
            
五、水泥中转站的5个罐体均为密闭式,且均安装了粉尘吸收装置,吸收的粉尘重新进入罐体,没有外排,对罐体中的水泥或者矿粉进行转运时,也是通过管道直接输送至密闭的槽罐车中,粉尘外逸的情况并不明显,该公司也配备了两辆5吨的洒水车对场地进行清洗和降尘。
            
六、水泥中转站目前没有建设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含有粉尘的雨水直接排入大海。
            
七、经查阅汇佳城货运记录,并未发现有超载问题。
            
八、经咨询海事处、安监局、环保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汇佳城建成投产以来马村港并未发生过污染泄露事故。
            
九、中转站没有大型设备,噪声源主要为吸尘装置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不大,而且该项目离最近的居民点约1.3公里,噪声不会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一、责令港航控股立即制定港区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建设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1230日前必须完成初期雨水收集系统的建设。
            
二、责令汇佳城公司对厂区环境进行彻底整治,并安排专人定期进行厂区灰尘的清扫,减少粉尘对海域的污染。

47

X30039

澄迈老城镇美且村水塔下的治超点停放非法运油、炼油、危险品车辆并大量排放废油,污染地下水、河流。目前水塔下村民发现饮用水被严重污染,无水可饮用。

澄迈

经调查组实地察看和走访,并调取治超点车辆停放记录,该治超点平时停放的查扣车辆10辆左右,但调查未发现车辆大量排放废油等情况。根据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结果,美且村水塔周围地下水水质未超标。

部分属实

一是县公路分局加强对治超点的监督管理,严防信访件举报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对该治超点的管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三是已确认美且村水塔周边的地下水未受到污染。

48

X30018

东方八所港新建的散装水泥中转站没有办理环评、港道、海洋、消防等手续,未批先建,作业时粉尘污染严重,噪声很大,洒落的水泥粉等污染物被水冲洗进入大海。该中转站多次发生污染物泄露事故,运输船舶严重超载。

东方

扬尘、噪声、水

    2017910日上午由市政府杨剑锋副市长带队,市交通运输局、八所海事局、市环保局、市海洋局、市消防支队及八所港务公安,对八所港第一装卸区东盛源公司进行现场勘察,了解现场作业具体情况,并在八所港二楼会议室召开调查会议,对东盛源公司矿粉中转项目投建、作业过程、环保措施、消防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解。911日下午16:00,市交通局作为市政府制定的督办牵头单位,谢文生副局长召集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及东源盛公司相关人员,在八所港办公室401室召开中央环保督察投诉件沟通交流会。经对东源盛公司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中所属行业是城建。912日上午8:30将东源盛公司散装物料中转库未批先建事宜转交市住建局办理。经核实,作业产生扬尘、噪声污染问题,没有办理消防报建手续、未批先建问题属实。装水泥中转站没有办理环评、港道、海洋等手续、作业时洒落的水泥粉等污染物被水冲洗进入大海,该中转站多次发生污染物泄露事故,运输船舶严重超载问题不属实。

部分  属实

1、东方生态环境保护局于2017828日针对噪声污染问题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东环则改字〔201795号),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同时,针对粉尘问题要求该公司采取专人对除尘设备运行维护进行专管。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将继续对该公司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情况进行跟进。

2、针对没有办理消防手续,八所港务公安局已责令东源盛公司限期整改,并督促该公司落实整改具体情况,补齐办理消防手续

3、该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市住建局已下发停工通知书,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建设,并抄送八所港务公司督促合作方停工。市住建局将给予报建辅导,在过图、环评、发改等手续齐全,并符合城市规划的情况下,尽快给予完善报建手续。

49

X30021

海口英利太阳能公司在海口西部狮子岭高地建设厂房,生产高纯多晶硅原料、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组件,形成的副产品四氯化硅大量沉淀在厂区内人工湖中,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每逢下雨,有毒液体顺着高地流入海口市永庄水库,使城市居民生活水源受到污染,严重危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

海口

市生态环境局、海口国家高新区、秀英区生态环境局开展联合行动,第一时间到实地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该公司直接采购的高纯多晶硅用于生产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不生产多晶硅(其原料为四氯化硅),因此,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四氯化硅。英利公司厂区内无人工湖,投诉人所指的人工湖应该是指露天污水处理池。厂区内产生的所有生产废水全部集中到预处理池处理,处理池为钢筋水泥混凝土结构,按防水防渗处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自建的污水预处理站处理后排入狮子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五源河,未发现有直接排向外环境情形。信访反映的“四氯化硅大量沉淀在厂区内人工湖中,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每逢下雨,有毒液体顺着高地流入海口市永庄水库”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1.市环境保护监察局于2017910日对英利公司污水预处理站出水进行了采样监测,根据市环境保护监测站912日对该水样出具的监测报告(见附件9),预处理站一二期出水水质均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的表2间接标准排放。

2.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郭志伟于20179101130分约谈英利公司领导班子及环保工作负责人,要求企业进一步提高环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履行企业治理主体责任,严肃对待举报件,做好举一反三、自查和整改工作。

3.20179101730分,林一民书记同班子成员约谈了英利公司总部的领导。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不断提高环保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环保管理制度,预防环境风险事件发生。

50

 X30029

海口琼山区龙塘镇建筑材料厂内有一家海口联兴洗涤厂,晚上偷偷作业,污水直排南渡江,污染南渡江环境;每天用木柴烧锅炉,产生大量浓烟。该厂未安装除尘器,违规办证,当地政府视而不见

海口

水、大气

现场核实情况如下:

1.该项目洗涤污水通过管道汇流进入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同样流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站基本工艺为:汇流污水依次通过格栅、调节池、反应池、物化沉淀池、接触好氧池、BAF罐、清水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后通过管道排入南渡江下游。信访件反映的“污水直排南渡江”问题不属实。

2.该项目建有一个锅炉,用于烘干工序产生蒸汽,其燃料为生物颗粒,现场建有除尘设施,锅炉烟气通过冷却釜冷却后水膜除尘,最后经20米高的烟囱高空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环保技术验字〔2016〕第104号)显示,该项目烟尘排放在34.1-43.8mg/m³,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标准。浓烟实为该厂员工生活油烟气,有一个灶台,主要燃料为木柴,油烟排出屋外自然扩散。信访件中反映的“每天用木柴烧锅炉,产生大量浓烟。该厂未安装除尘器”情况不属实。

3.琼山区政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海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进行审批验收。信访件反映的“违规办证,当地政府视而不见”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1.琼山区环保局委托委托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其废水和废气做监测。下一步,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2.琼山区环保局已委托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其废水和废气做监测。根据监察报告(HK02/T2017137)监测结果显示,其废水和废气达标排放。

51

 X30030

陵水文罗镇垃圾填埋场附近居民经常闻到腐烂发臭的味道,群众怀疑此垃圾场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希望核查。

陵水

大气

我县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170.25亩,设计处理垃圾量91/日,总库容79.87万立方米,使用年限14年。采用卫生填埋工艺,用“生物化学+膜”处理方法。渗滤液处理设计规模75/日,要求处理水质达到GB16889-2008表二标准。垃圾填埋场于2010年正式投入运营。县住建局为项目建设业主单位,管理使用部门为县城市管理局,该填埋场已办理环评手续,正在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相关准备。垃圾填埋场距离周边居民点较远,现在覆膜稳固,除作业区外,全场覆膜率达100%。作业区每日喷洒生物除臭剂,效果优良,可有效控制臭气。

部分属实

1.我县已扩建一套100m3/d的渗滤液处理设施,可全量处理目前填埋场每天产生的渗滤液。

2.为实施“生态立县”战略部署,我县政府下一步计划总投资5.4亿元在原垃圾填埋场的基础上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暨餐厨垃圾废弃物协同处理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量达到700/天,餐厨垃圾100/天。2017719日经过公开招标,光大国际集团为中标单位,目前该公司已进场动工建设,预计2018年底投入运营使用。

3.现填埋场覆膜稳固,除作业区外,全场覆膜率达100%。作业区每日喷洒生物除臭剂,效果优良,可有效控制臭气。

4.我县已对建设业主县住建局未验先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县住建局正在进行环保竣工验收相关准备。

52

X30012

琼海潭门镇草塘村委会沿海海滩垃圾污染非常严重,无人管理。

琼海

垃圾

经调查,草塘村委会每日下午组织10余人对沿海沙滩进行保洁,实地检查核实过程中除零星海草外,并无垃圾,举报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潭门镇人民政府要求草塘村委会加强对沿海沙滩的保洁工作,防止海滩受到垃圾污染。

53

X30028

群众对琼海市大路镇蔗园坡村委会长山村附近红砖厂污染环境问题(D16087)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政府处理的情况并未根据污染投诉情况一一整改,弄虚作假。对砍伐25亩林木和破坏14亩农田的生态破坏问题;排放浓烟污染环境问题;生产挖土导致水土流失,影响村民农事生产等问题均未作回应。2011年政府已经强制摧毁复耕的砖厂,为何2016年通过办理环评。

琼海

其他

琼海市大路镇蔗园坡村委会长山村附近红砖厂为大路科达页岩烧结空心砖厂,现场未发现毁林挖土的现象,现状在2010年前已形成,现已基本复绿;砖厂占地约59.8亩,均为采矿用地,不存在占用农田建设砖厂,该厂的原料来源于建筑多余土方,主要是嘉积镇的建筑工地,外购土方均有完整记录;大路红砖厂20159月份建成投产,有1个烘干道2个烧砖道,生产规模为日生产量为7万块,于20166月办理环评手续。该厂已配套建设脱硫塔、喷淋除尘设施,于8月初停产至今。 该厂厂区建设2个三级池,生活污水排入三级池处理后由周边村民抽运灌溉;厂区周边已建设雨水截流沟,汛期汇集雨水经排水沟排入中加河。经走访周边云满村委会山秀园村民小组、蔗园村委会长山村民小和上岭村民小组,村民反映项目未破坏林地或占用基本农田,未对周边农作物或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1.检查组已现场要求大路科达页岩烧结空心砖厂及时清理截留沟,增加场地绿化及硬板化面积,减少水土流失。
            2.
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已对大路科达页岩烧结空心砖厂涉嫌未验先投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一步将对其下达处罚告知书依法处罚。
            3.
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督促大路科达页岩烧结空心砖厂尽快办理环保验收手续,并已将该砖厂列入日常监测名单,待砖厂恢复生产后对其废气排放进行采样检测。

54

X30040

琼海龙江镇博文村委会博古牛六田村乌石姆水库被承包养鱼,且在水库旁建养猪场,夜间将污物直接排入水库中,污染水库,影响水库下游300米处的饮用水井。当地是严重缺水的地区。

琼海

经调查,该水库为博文村委会所有,后由封诰村小组村民莫上利承包从事养殖活动。举报情况部分属实。20177月,市环保局已对其生猪养殖存在污染的问题进行处理。该村民生猪养殖活动和渔业养殖活动已全部停止。先期投放鱼苗已处在放养状态,未对水库水体产生污染。属实部分为该村民承包水库养鱼,且在水库旁建养猪场。不属实部分为将污染物直接排入水库污染水井。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
            1
910日上午,调查小组一行前往水库实地调查核实,并与村民莫上利认真进行沟通,确保其不再开展养殖活动。

2911日,镇长黄田平带领调查小组再次前往现场进行调查,经查,被举报水井出水清澈无异味,被举报水库存在个别水面漂浮物,已要求该村民进行打捞清理。调查小组还抽取了水井、水库的水样,准备送往相关机构进行检测。

3、龙江镇已将抽取水样送往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等待水样检测完成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4、我镇将组织工作小组不定期巡查该水库周边的养殖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55

X30023

三亚市南山港内华盛天涯水泥厂石膏粉中转站未通过环评,也未安装降尘设备,未进行粉料遮盖,导致石膏粉粉尘污染严重,下雨时石膏粉随雨水流入大海,另外该厂作业时产生的噪音影响范围广。

三亚

扬尘、水、噪声

1.投诉所称华盛天涯水泥石膏粉料堆位于南山港区散货堆场,三亚港南山港区一期工程已于20018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该散货堆场为南山港区业务范围,无需另做环评。三亚港南山港区一期工程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2.该散货堆场已安装喷淋设施,设有雨水、污水收集管道,将雨水、污水统一收集到沉淀池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海。

3.堆场的石膏粉料堆未采取密闭、覆盖等防尘措施。

4.2017826日已对南山港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部分

属实

1.针对三亚港南山港一期项目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行为,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已立案查处,并督促该项目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目前尚在履行期限内,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针对石膏粉料堆场扬尘污染问题,崖州区政府已责令三亚港务局、三亚南山货运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立即整改,加强监管,完善环保相关措施,避免扬尘污染。截止2017912日上午,该堆场石膏粉已清理完成。崖州区将继续加强后续巡查,督促该公司对新到的易产生扬尘的散货料堆进行封闭、遮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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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0011

文昌东郊镇大宝土村内有一椰子加工厂,作业时机器轰鸣,两个大烟囱直排浓烟,厂房内排气管直接通向窗外,散发刺鼻恶臭味,污水直排至厂区周边的墓地,污水横流散发恶臭味,污染土壤,导致周边的鱼塘无法养殖

文昌

大气、噪声、土壤

一、910日,市环保局副局长邢谷洪、执法大队负责人谢庆荣,东郊镇政府副镇长赵耽、科员李实锦到文昌市东郊红宝食品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核查。

二、文昌市东郊红宝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召金,该公司于2015122日取得了原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批复文昌市东郊红宝食品有限公司椰子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文土环资函〔201584号),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三、检查时未生产,未听到机器轰鸣,未发现烟囱直排浓烟,未发现刺鼻恶臭味,发现周边有数个水池,经了解,间歇生产时部分废水排入并暂存在周边水池,周边未发现有鱼塘。故信访人反映事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市环保局已于91日对文昌市东郊红宝食品有限公司涉嫌违反 “水污染防治法”进行立案查处。已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环保罚告字〔201765号),当事人申请听证,市环保局已下发听证通知书,计划919日组织召开听证会。

二、属地镇政府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要求,加强环境巡查,发现有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上级网格。

三、目前该公司未生产,正在对行政处罚申请听证。市环保部门将在听证结束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查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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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0041

群众反映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区南滩村委会新基村洋浦双丰实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X11009),已举报多日,目前仍未解决。

洋浦

其他

1992155分接到洋浦环保督察案件组办公室转办的举报件后,洋浦规划局立即与市政管理局、三都区办事处、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调查组,连夜奔赴洋浦双丰南滩石场实地调查核实情况。2310分,调查组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组仔细检查了南滩石场,现场没有铲车、挖机、装载机等作业机械,地上没有新的车痕,不存在扬尘和噪音等污染环境的情形。

2、据核实,双丰公司于2017714日取得南滩石场的采矿许可证后,在矿区范围内开展配套建设等前期工程,尚未正式开采。规划局也已在816日发文责令双丰公司停止相关活动,要求其一定在完成环评、安评、使用耕地和林地等手续后方可正式开采,同时督促企业完善手续。相关职能部门也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分别罚款3万元和6.64万元。据跟踪调查,南滩石场自816日停工至今,未发现擅自采矿行为。

部分属实

规划局已在816日发文责令双丰公司停止相关活动,要求其一定在完成环评、安评、使用耕地和林地等手续后方可正式开采,同时督促企业完善手续。相关职能部门也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分别罚款3万元和6.64万元。经现场核实,南滩石场的建设活动早已经停止,信访件反映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执法部门后续将加强巡查和监管。

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第三十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共计57件,实际办理57件。截至919日,本批次已依法办结30件,正在办理2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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