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首页 > 信息公开专栏

标题:关于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2022-00083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白沙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22年01月10日 文 号:白府规〔2022〕1号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12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白沙黎族自治县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区域的通告

白府规〔2022〕1号


为确保我县空气环境质量持续优良,根据省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城主要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根据县城区域大气扩散情况以及人口密集程度,明确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区域,划分烟花爆竹燃放禁放区和限放区,禁放区内永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一)禁放区:牙炳一队-芭蕉村-白沙农场五队-志针二队-白沙农场八队-白沙农场十五队-白沙农场十四队-印妹一队-福才村-向民村-南妹村-牙和老村-方平村-什悟村-对俄村详见附件1:白沙黎族自治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图)

(二)限放区:打安镇镇墟及周边部分区域、细水乡乡墟、阜龙乡乡墟、元门乡乡墟。[限放时间:除夕至元宵节期间(1月31日至2月15日)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详见附件2:白沙黎族自治县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图]

(三)以上规定区域以外的下列区域或场所50米以内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办公场所;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

2.商品交易场所、酒店、集贸市场、物业小区、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建筑工地;

3.汽车站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各类广场;

4.加油站、液化气供应站(点)、煤气站及粮、油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场所及其周边;

5.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和架空电力、通讯线路及其周边;

6.文物保护单位、公园、风景名胜区、烈士陵园及烈士纪念场所;

7.工厂、矿山、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8.县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禁止燃放品种

在禁放及限放区域外,可以燃放的品种只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含C)以下产品,所有A级、B级烟花爆竹及非正规烟花爆竹产品一律禁止燃放(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级)。

、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事项

在燃放区域内,社会各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做到:避免酒后燃放烟花爆竹;不得燃放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采取其它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必须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组织焰火晚会和大型燃放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审批核准并领取《焰火燃放许可证》。

四、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带动身边的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共同遵守规定,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

五、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节日氛围。全体市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共同维护好城市的宜居环境和良好形象。

六、禁止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严禁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一经查实相关职能部门将依法予以没收,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在禁放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1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


附件:1.白沙黎族自治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图

2.白沙黎族自治县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图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白沙黎族自治县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图


附件2:


白沙黎族自治县打安镇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图


白沙黎族自治县细水乡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图


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图


白沙黎族自治县元门乡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域图




微信
X
分享到: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维护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党政信息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7723365  0898-12345  邮箱:bsxzfw@yeah.net

琼公网安备 46902502000101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50004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维护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党政信息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7723365 0898-12345

邮箱:bsxzfw@yeah.net

琼公网安备 46902502000101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