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白沙县2020年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管理的通告
索引号:-721219029/2020-00024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白沙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0年01月17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17日 主题词:为加强我县2020年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管理,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努力保证旅客走得了、走得好,根据《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0年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琼发改便函〔2020〕28号)精神,现就2020年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春运时间
2020年1月10日至2月18日
二、公路客运价格
公路客运票价要严格按照《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完善我省公路客运价格管理的通知》(琼价价管〔2009〕133号)、《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客运旅客行包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价价管〔2010〕73号)和《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琼价价管〔2013〕728号)等规定执行,新增班车客运线路票价不再实行备案管理,但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执行票价。省级班车客运经营者要做好与相关省份的票价现阶工作,保持同一班线车客运票价的基本稳定。
汽车客运站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琼价价管〔2013〕570号)的规定执行,不得自行立收费项目或分解项目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三、严格执行各项优惠减免政策
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汽车客运站必须严格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对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伤残军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伤残人民警察、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件的残疾消防救援人员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对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优待。严禁出现擅自涨价等行为,以保障群众的平安出行。
四、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释工作
各客运经营者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售票窗口和其他售票渠道公示各类票价和收费标准以及退改票政策,增加收费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票价宣传解释工作。
五、价格政策咨询服务
白沙县春运期间客运价格由白沙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与收费股负责解释工作,电话:27715660。
特此通告。
白沙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
202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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