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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2年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2022-00012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成文日期:2022年02月16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6日 主题词:

2022年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预算公开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协调推进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改革,结合本地区提出有关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开展全县旅游、文化资源调查与利用保护工作。统筹规划本县旅游业及文化广电体育产业发展。

四)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负责促进旅游产业和文化广电体育产业的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及营销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域旅游建设。

五)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公共设施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

七)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均等化。

八)指导、推进全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科技创新发展,负责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九)推进全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市场规范发展,依法规范和监督管理全县旅游和文化体育市场。

(十)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负责全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举办全县性的重大旅游、文体活动;指导组织参加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及竞技体育赛事,开展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十三)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文物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1.纳入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本级。

人员编制: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现有在编人数11人,局长1名,副局长3名

2.本部门内设8个职能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产业发展及市场推广室、全域旅游室、文化与文物室、艺术室、广电管理室、体育室、行业管理及安全监管室。


第二部分 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公开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16.03万元。其中,收入总计7516.0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270.21万元、上年结转3245.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元;支出总计7516.0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02.0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82.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99万元、农林水支出38万元、其他支出2914万元。

二、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02.0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9.75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较去年有所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82.98万元,占97.4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6万元,占0.63;卫生健康(类)支出37.99万元,占0.83%;农林水(类)支出38万元,占0.83%;住房改革(类)支出14.20万元,占0.3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68.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34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支出较去年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149.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4.39万元,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较去年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2022年预算数为233.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14.03万元,主要是因疫情文化活动支出较去年减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款)82万元。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传(项)2022年预算数为3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万元,主要是旅游宣传支出较去年减少。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5.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2.33万元,主要是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较去年有所减少。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9.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08.37万元,主要是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较去年减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30万元。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2022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10.07万元,主要是因疫情体育竞赛支出较去年减少。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场馆(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2022年预算数为1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5万元,主要是群众体育支出较去年增加。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3.99万元,主要是其他体育支出较去年减少。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2万元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监测监管(项)16万元。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059.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73.78万元,主要是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较去增加。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8.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6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增加。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4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基数增加。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4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少。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9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基数增加。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27.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55万元,主要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增加。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8万元。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4.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4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三、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49.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2.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7.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印刷费、差旅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3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2022年没有因公出国计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上年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计划。计划接待20批100人

(二)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9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34万元,主要是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支出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支出2914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9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69万元,主要是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增加

六、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7516.03万元。

七、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收入预算7516.0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245.83万元,占43.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1.8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2914万元。经费拨款收入4602.03万元,占61.23%;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1%;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9.7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八、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2022年支出预算751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9.21万元,占3.32%;项目支7266.83万元,占96.68%。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38.9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项目支出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7.0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本级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白沙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40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539.4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白沙县旅文局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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