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十二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索引号:-/2019-00158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9年12月1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19日 主题词: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19年海南省8月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海南凤凰城商业有限公司经营的“芝麻(黑芝麻)”,“芝麻(黑芝麻)”检验项目“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情况
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09月30日启动核查处置,向海南凤凰城商业有限公司送达《海南省食品监督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NO:[2019]10号)1份、《检验报告》(№:SC10103191081690JD1)1份,并检查了该公司销售货架和仓库,该批“芝麻(黑芝麻)”(购进日期:2019年08月29日)已经销售完。经查,海南凤凰城商业有限公司2019年08月29日从海南林记贸易有限公司以40元/kg价格共购进“芝麻(黑芝麻)”6kg,其中2.1kg作为监督抽验,剩余的3.9kg已经全部售出,销售价格为47.6元/kg,该批不合格“芝麻(黑芝麻)”货值金额共计285.6元人民币(6kg×47.6元/kg=285.6元)。海南凤凰城商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供货商海南林记贸易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T4FE39B)复印件和日期为“2019年8月29日”的“送货单”(№ 0027400)的复印件。2019年10月11日,我局将《关于“芝麻(黑芝麻)”检验不合格的协查函》[白市监函〔2019〕56号]发至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且于2019年12月2日、4日、6日多次电话催促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回函,但截至2019年12月9日案件调查终结,我局仍未收到回函。截至目前,我局执法人员未接收到消费者食用该摊位的该批“芝麻(黑芝麻)”后有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投诉举报。
当事人经营上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芝麻(黑芝麻)”(购进日期:2019年08月29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并能提供购进该批“芝麻(黑芝麻)”供货商的资质证件和进货票据,且我局执法人员未接收到消费者食用当事人所销售的该批“芝麻(黑芝麻)”后有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投诉举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我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经营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免予行政处罚。
白沙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12 月 19日
版权所有©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维护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党政信息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7723365 0898-12345 邮箱:bsxzfw@yeah.net
琼公网安备 46902502000101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50004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维护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党政信息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7723365 0898-12345
邮箱:bsxzfw@yeah.net
琼公网安备 46902502000101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