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白沙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2022-00015 分 类:国防、其他 发文机关:白沙黎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2年01月2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9日 主题词:一、总体情况
(一)有效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
一是联合县税务局、县社保服务中心、各乡镇政府等单位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大力发动全县人民参保,有效减轻参保群众的医疗负担,截至2021年12月底,白沙县2022年度城乡医疗目标人数为136451人,参保人数为139596人,城乡医保参保率为102.22%,全省排名第六。二是联合社保中心落实参保人医保待遇,确保参保人就医报销比例达标。截至12月31日,全县共有249899人次享受城乡医保报销,报销总额13867.21万元,其中住院报销17479人次,报销金额12099.84万元;门诊慢性病报销23016人次,报销金额1151.38万元;门诊报销209137人次,报销金额552.19万元。
(二)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力度
完成省级飞行检查发现问题、巡查发现问题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并以问题为导向,联合县卫健委、县社保(医保)中心对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活动和专项检查,加强对《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宣传和培训。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选聘13名社会监督员参加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对定点医疗机构检查覆盖率达100%,约谈存在违规收费的定点医疗机构10家次,追回医保基金2694632.41元,联合社保中心追回医保基金548924.71元,并对3家存在违规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通报,形成有力震慑!
指导社保中心和89家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编码录入、贯标接口改造、医保疾病诊断、手术操作、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和医用耗材等15项信息业务编码信息录入干工作,确保信息业务编码匹配和落地应用,2021年6月19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在县社保中心和县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上线应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到11个乡镇指导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督促乡镇、卫生院向参保群众宣传医保电子凭证的重要性和便捷性,截至12月底,我县激活人数为116639人,激活率64.51%,全省各市县激活率排第4名。
(四)聚力做好乡村振兴医保工作
一是落实脱贫人口应保尽保,确保脱贫人口100%参保和我县脱贫人口就医费用报销比例达标。二是落实人员信息维护,确保人员身份、参保状态等信息同步更新。三是联合社保(医保)服务中心每月对全县年度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6000元的参保人和年度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的脱贫人员进行监测。
截至2021年12月,我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43996人和监测对象2204人(含脱贫监测对象1233人)2021年度和2022年度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100%。
截至2021年12月,脱贫人口住院报销8881人次且报销比例均达到90%,其中特困人员住院报销327人次且报销比例均达到100%;脱贫人口门诊慢性病报销9116人次且报销比例均达到80%,其中特困人员门诊慢性病报销106人次且报销比例均达到100%。
截止2021年12月,全县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6000元的参保人有1148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的脱贫人员有1844人。
(五)药品耗材集中采购落地生效
一是联合卫健委、财政局和社保(医保)中心等部门加强组织和监管工作,及时组织各定点医疗机构采购集采药品耗材,确保政策落地,让老百姓都能买到和用到集中采购的药品耗材;二是落实结余留用奖励机制,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药品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考核,联合社保中心拨付辖区内结余留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已组织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国家第一批至第六批、八省二区联盟、陕西十一省际联盟、广东联盟、重庆联盟、湖北中成药联盟药品采购工作。并完成两个批次国家集采药品结余留用考核,共拨付结余留用奖励金额24.9577万元。
(六)落实慢性病认定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联合社保中心、县人民医院下乡开展慢性病集中认定活动,指导县人民医院落实门诊慢性病认定“一站式”办理和门诊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一步简化患者办理慢性病认定和医疗费用报销程序。截至目前,全县共认定慢性病患者6137人,其中脱贫人口有1757人。
(七)扩大医疗保障政策宣传覆盖面
一是加强对医务人员和基层医保专员开展医保政策培训,到11各乡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会,确保医务人员和基层扶贫干部熟悉政策。二是联合多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截至2021年12月,共计开展培训5次,发放宣传册2万余份、宣传品5000余份,播放音视频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医保政策宣传有待加强。二是队伍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下步整改措施:一是持续落实全民参保。大力宣传医保政策,推进全民参保,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100%参保;二是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联合县卫健委、县社保中心等单位持续开展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对定点医疗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形成震慑,同时定期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政策培训指导;三是持续巩固医保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实施分类资助参保,确保政策有效衔接、待遇平稳过渡,确保脱贫人口不因病返贫、致贫;四是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宣传。通过发放宣传单、短信通知、张贴宣传海报、宣传小视频、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新变化,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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