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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省白沙县西部地区供水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索引号:-00826146-7/2019-04031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9年10月1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8日 主题词:

海南省白沙县西部地区供水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海南省白沙县西部地区供水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向社会公众进行第二次环境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海南省白沙县西部地区供水工程(一期)项目

白沙县西部地区供水工程(一期)项目为松涛水库隧洞引水方案,供水水源为松涛水库,采用隧洞引水,管道输水配送水至打安镇、七坊镇、邦溪镇及荣邦乡水厂,并沿途分水至控灌渠道。本工程为一期,主要建设任务是修建引水隧洞,引水系统轴线总长为16.965km,其中隧洞长16.67km。引水起点坐标东经109°30′38.35″,北纬19°17′3.08″,终点坐标东经109°20′58.06″,北纬19°17′46.87″。主要建设内容为进水口、引水隧洞、出水口。引水系统由进口明渠段、清污平台段、进水口有压洞身段、闸门井、无压洞身段、出口暗涵段、出口明渠段、出口配水池及预留二期引水管道段等建筑物组成。引水系统轴线总长为16.965km,其中明渠段长66m、清污平台段长4m、进水口有压洞身段长42m、闸门井段长5.9m、闸门井消力池段10m、无压洞身段16.62km、出口暗涵段长220m、出口明渠段长15m、出口配水池长10m、预留二期引水管道段长20m;考虑施工难度和工期等因素,隧洞沿线共布置5条支洞,支洞总长为2.36km;引水隧洞运行管理永久道路长667m;施工围堰长102m,最大断面高17m;运行管理办公用房面积为140m2,生活用房面积为160m2

二、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污水应禁止排入水源保护区中,同时采取措施减少悬浮物的产生排放量,如选择枯水期水位较低时施工,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产生的废水应抽至保护区外进行处理。在落实各项生产、生活污水处理措施后,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基本可以达到零排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根据工程分析,本工程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管理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量较小,产生量为1m3/d,本工程拟在管理区内修建三级化粪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可回用于周边林地进行绿化浇灌,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和外环境。

  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工程施工期石方洞挖、土石方开挖和填筑、基础处理、取土、采石(砂)、 混凝土搅拌和浇筑、弃渣、设备安装等,施工机械废气和噪声对周围村庄大气、 声环境将产生一定不良影响,但由于施工场地、渣料场布置一般距离居民点150m以外,总体影响较小。

运营期:工程建成后,运行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无影响。

  1. 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隧洞口施工机械噪声最强的为洞口附近的空压机和轴流风机管噪声,经噪声点源衰减模式预测,100m处即可衰减到50dBA),对声环境影响不大。施工场界距噪声源150m以外方可保证昼间噪声值达标,夜间200m以外方能达标。应采取噪声防治措施,保证施工场界噪声达标,减缓施工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在施工爆破前,充分掌握地形地质情况、需防护对象的相对位置及爆破材料特性参数等基本资料,合理确定爆破参数、装药结构、起爆顺序,使得飞石控制在安全范围内,避免对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及周边敏感点造成不利影响

运营期:工程供水采取自流的方式,因此也没有泵站等噪声环境影响。

  1.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工程项目区均根据工程布置情况设置临时生活区。工程呈线性分布,在每个施工现场,都应设置较为规范的临时旱厕,旱厕设置位置应远离输水线路及施工场地,并及时用石灰消毒,减少蚊蝇孳生。临时生活区应设置专门的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生活垃圾,并定期清运至集镇或市政环卫系统处理,施工人员剩余食物残渣进行集中收集,可定期由当地群众运走用于家禽家畜饲养。如此则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弃土弃渣尽量回用,对不能回用的弃渣,及时清运至弃渣场进行填埋处理,禁止乱丢乱弃,避免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运营期:根据工程分析,本工程运行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管理人员生活垃圾。运营期,管理处常住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4.5kg/d,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

三 、初步结论

本工程是以城镇供水、灌溉为主,兼顾改善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工程建成运行后,后期配合二期工程,将大大提高白沙县西部地区的供水能力和供水安全的保障程度。工程建设能够解决城乡缺水问题、满足热带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松涛水库效益,完善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对白沙县实施水利扶贫、积极推动白沙县生态补偿,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等具有显著地社会和经济效益。

虽然工程的建设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和影响,但在采取相应的 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的各种不利影 响将得到预防和有效减免。因此,只要在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注重对自然生态 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保护,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工程的任务和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其对工程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可降低至自然与社会环境可承受的限度内,不存在 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意见征集

1)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规划所在地周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项目的实施对当地居民的影响;您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等。

2)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途径和期限

公众通过信函、电邮等方式,提出意见给建设单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期限为公示发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

3)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或联系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如需索取其他补充信息,请通过书面形式(信件或传真)申请,查阅期限为公示发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

、公众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

联系人:符川

电话:13876793007

评价单位名称: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电话:13807670504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南二环20号河北师大科技园A1030号  

邮编:050011  

邮箱245976376@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白沙黎族自治县水务事务中心

20191018日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征求意见版)海南省白沙县西部地区供水工程(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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