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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代拟稿)》解读

索引号:00826146-7/2020-00452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0年12月19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9日 主题词:

关于《白沙黎族自治县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代拟稿)》解读

现就《白沙黎族自治县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代拟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代拟稿)》)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的背景和必要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提出,建立和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住房和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与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住房制度,我省制定安居型商品住房政策,提出了通过开发限定销售对象、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和转让条件的具有政策保障性质的安居型商品住房,提出了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的工作目标。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2号)要求,妥善解决我县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的过程

为了解我县各类引进人才的住房需求,结合未来五年计划招录情况和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住房需求情况,县委组织部于2019年8月5日对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未来五年住房需求摸底调查,之后,我局在住房摸排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代拟稿》》报送县政府审议。

三、《实施方案(代拟稿)》主要内容说明

《实施方案(代拟稿)》主要有七部分内容,具体说明如下:

(一)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

通过面向符合条件的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我县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使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安心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引导和鼓励更多教育和医务工作者投身基层,提升我县基层教育和医疗水平。

  1. 明确了购房对象和购房要求

主要面向基层教师和基层医务人员,家庭成员在本县城主城区或县城无住房且无购房记录的,或者家庭成员在本县主城区或县城拥有1套住房,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25平方米/人)可以购买一套安居型商品住房。

(三)明确了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内容及销售价格

一是明确了安居型商品住房的供地方式和要求。《实施方案(代拟稿)》规定在供应住宅用地时,要优先保障安居型商品住房土地供应,并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符合要求的存量住宅用地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或将存量商品住宅转型为安居型商品住房。

二是明确了建设形式和配套设施。《实施方案(代拟稿)》规定,安居型商品住房原则上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设,实行全装修交房(标准装修),套型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同时,要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三是明确了安居型商品住房价格确定方式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可根据建设成本(包含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税费等)、房价收入比及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在项目可运作、可持续前提下,销售价格应明显低于同区域的市场均价。

(四)明确了安居型商品住房实施时间

2020年开始实施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安居型商品住房工程项目建设,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解决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

(五)明确了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交易管理

一是明确了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的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购房条件,并提供继续在本系统基层服务5年以上承诺书。

二是明确了安居型商品住房产权限制和上市交易。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全省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20﹞22号)的规定,安居型商品住房应当进行产权限制,《实施方案(代拟稿)》据此明确规定,购房人自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履行承诺购房后服务5年期满,且累计在本省缴纳15年及以上个税和社保的,可以上市交易。购房人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之前已在本系统基层服务的年限,可以相应扣抵应缴个税和社保的年限,但扣抵年限最多不超过10年。 上市交易的增值收益,由购房人与政府按比例分成,政府分成比例按照原购房价格优惠比例,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的住房持有年限每年按1%扣减政府的分成。

(六)明确了各项监督管理职责

《实施方案(代拟稿)》规定了安居型商品住房监督管理。规定了申请人、建设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明确对申请人及建设单位的信用监管。

(七)明确了安居型商品住房各项政策支持

《实施方案(代拟稿)》分别在金融贷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容积率、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建设手续办理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支持措施。


关联文件: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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