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白沙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白沙县滨河家园、亨通·南湖花园 安居房项目房源报名的公告
索引号:774290515/2023-00031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白沙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17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7日 主题词:为了解决我县本地居民和各类引进人才的住房问题,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安居型商品住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府办函〔2021〕37号)、《关于印发<白沙县亨通•南湖花园项目房源分配方案>的通知》白府办函〔2022〕23号、《关于印发<白沙县滨河家园项目剩余房源分配方案>的通知》白府办函〔2022〕24号等相关规定,现开展安居房项目房源报名工作,具体如下:
一、安居房项目房源
本次房源为白沙县滨河家园、亨通•南湖花园项目,均位于白沙县南湖西路。
滨河家园项目本批次房源为75套,套型建筑面积约100㎡和120㎡,均为全装修交房。其中,120㎡四房两卫户型22套,100㎡三房两卫户型53套。预计交付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亨通·南湖花园项目本批次房源为757套,套型建筑面积约106㎡、111㎡、119㎡,均为全装修交房。其中,119㎡四房两卫户型321套,111㎡三房两卫户型420套,106㎡三房两卫户型16套。预计交付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现该批次房源的样板间已对外开放,有意者皆可前往参观了解。
二、销售价格
滨河家园项目实行政府销售指导均价5700元/㎡。
亨通•南湖花园项目实行政府销售指导均价6875元/㎡。
三、报名时间
2023年1月18日15:00后。
四、报名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安居型商品住房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府办函〔2021〕37号)规定,本批次房源滨河家园、亨通•南湖花园项目面向符合安居型商品住房保障标准的我县户籍居民(常住居民)家庭和各类引进人才供应。
(一)在我县城镇从业的居民家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1.2020年4月28日(含)前已取得我县户籍,家庭成员(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我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2020年4月28日后取得我县户籍,家庭成员在我县累计缴纳36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540天(含)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本省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我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3.未取得我县户籍,家庭成员在我县累计缴纳60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900天(含)以上,且在本省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二)在我县城镇从业的引进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
1.已取得我县户籍,本人在我县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县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我县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我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2.未取得我县户籍的各类引进人才,本人在我县累计缴纳24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36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本县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3.由省外整体迁入海南的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的随迁员工,本人在我县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我县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或在我县城镇拥有1套住房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我县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面积的。
4.经认定的综合型总部企业,符合我省规定的引进人才标准的员工,本人在我县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我县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5.经认定的区域型总部、高成长型总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际组织(机构)地区总部或重大招商项目单位,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员工,本人在我县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我县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6.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聘期在3年以上且已在我县服务1年以上的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我县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我县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7.公开招录、公开选调、调任、转任到我县(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的公务员,以及通过公开招聘或组织调动等形式进入我县事业单位(含中央驻琼单位和省直单位)、法定机构的工作人员,本人在我县累计缴纳12个月(含)以上个税或社保,累计实际居住180天(含)以上,且家庭成员在我县城镇无住房和无购房记录的。
上述住房,包括商品住房、自建住房、征收安置住房等,含二手房、已转让的住房。已购买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涉公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已享受住房补贴或配租政策性住房的,可以申请购买安居型商品住房,但房屋交付前应当停止享受住房补贴或退出配租政策性住房。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方式为海易办APP申报(申报流程详见文后),意愿申请人可自行通过海易办APP填写并提交报名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姻状况声明)等相关材料。如操作困难,可前往白沙县滨河家园、亨通•南湖花园营销中心,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申报。
滨河家园营销中心咨询电话:0898-27722656;
亨通•南湖花园营销中心咨询电话:0898-27559919。
六、特别提示
意愿申请人在报名后经我局审核方可获得《安居房准购通知书》,建设单位将以公告、官方媒体、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向申请人告知,请广大申请人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关注相关公告和通知。
白沙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7日
(白沙县住建局联系人:邱业盛联系电话:2772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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