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房地产市场依法合规销售的公告
索引号:/2021-00050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白沙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1年02月02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2日 主题词: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秩序,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健康平稳、有序发展,现公告如下:
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手续的房地产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销售,各房地产经纪(中介)机构不得为其提供相关经纪服务,不得发布有关房源信息。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济(中介)机构在开展房地产交易时,需向购房人明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证明,所售房产必须产权清晰完整;购房人在购买商品房时,需先查验该项目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手续。
三、白沙县属已实行限购政策的区域,建设的住房只能面向本县居民家庭销售(包括:本县户籍居民家庭、累计缴纳满60个月社保或个税、人才部门认定的引进的人才)。其中,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引进人才购房按相关政策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济(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禁止将住房销售给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群,否则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销售行为不予认可。
四、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手续的商品房风险极大,不但助长房地产项目违规销售行为不良风气,且自身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请购房人切勿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手续的商品房,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此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规避限购政策骗取购房资格等违规行为购买住房的企业和个人,有关部门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购房行为不予认可。
五、白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广大购房人,房地产市场的规范运行不仅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整顿,也需要广大购房人的支持和配合。请广大购房人知悉,积极举报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监管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特此公告。
投诉举报电话:27725202
邮箱:bszjjliqiao@126.com
白沙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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