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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直通港澳道路货物运输“两证”如何办理?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8-15 14:39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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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直通港澳道路货物运输“两证”如何办理?
省交通运输厅推出官方办证指南

海南日报讯(记者 曹马志 通讯员 潘彤彤)海南直通港澳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如何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该厅专门印发通知,推出官方办证指南,规范办理流程,助力运输企业加快发展。

据介绍,1997年广东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管理直通港澳道路货物运输业务,为全国20多个省份分配了直通港澳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指标,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以下简称“两证”)。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决定自2019年起不再为外省的直通港澳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车辆核发“两证”。

为确保我省直通港澳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车辆规范有序运营,经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明确我省直通港澳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运作需要,自行选择以下两种途径办理“两证”。

在广东某地市设立子公司,并将现有直通港澳货车指标按程序变更为该子公司,再以该子公司名义向其所在地的交通运输部门申办“两证”;以当前拥有直通港澳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指标的企业名义,向我省企业注册地所在市县交通运输或行政审批部门申办“两证”。

我省“两证”办理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省交通运输厅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8月2日)起,各相关市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等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申请材料,办理我省直通港澳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及车辆申请的“两证”业务,不得拒收拒办,不得违规增设门槛和条件,不得对车籍所在地为广东的直通港澳车辆进行限制。

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做好监督管理,各相关市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局、综合执法局要加强部门联动,强化“两证”办理、监督管理等信息的交换共享;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企业资质、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遵章守法、规范经营、安全生产、优质服务;要加强互联网监管,通过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强化对直通港澳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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