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等有关规定,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确认同意,同时确定救助金额;最低生活保障金可以按照审核确定的申请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计算;也可根据申请家庭困难程度和人员情况,采取分档方式计算。
低保对象还可根据困难情形,向有关部门申请获得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或临时救助等。具体情况可咨询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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