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符合相关规定即可申请低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一)配偶;(二)未成年子女;(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全日制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如果子女和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应属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子女的房子要算作家庭财产,当家庭财产超过当地规定标准时该家庭就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如果子女单独居住,子女的赡养费应该计算入其父母的家庭收入,当家庭收入超过当地规定标准时该家庭就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具体政策规定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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