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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托管白沙黎族自治县仓储物流中心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17 09:37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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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升级版)建设工作,加快我县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2〕3号)和《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升级版)>的通知》(白府办〔2020〕22号)精神。白沙县政府以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出发点,以满足农村群众对美好生活要需为落脚点,按照统仓共配的标准和促进我县农村市场消费的原则,利用县域闲置资源建设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的县级仓储物流中心,集中开展仓储、分拣、配送等基础服务,配备仓储配送信息化系统,制定合理规范的物流配送管理制度,搭建“县级中心+乡镇中心+村级站点”农村寄递物流服务体系,在县域内实现快递“同一路线统一配送”,统一平台、统一信息管理,统一配发和统一收集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实现快递到村全覆盖。

一、托管要求

(一)负责统仓共配等物流整合模式、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的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

(二)负责对县级仓配物流中心、镇级周转运营中心、县乡邮路组织和农村投递网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负责县级仓储物流中心日后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四)积极与当地快递企业开展战略协作,全面开放乡镇寄递网点、村级站点等农村寄递服务平台,全面利用现有的生产处理场地和邮路,与当地各快递企业探索共配服务模式,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全面有偿承接快递企业未覆盖的乡、村等偏远地区的快件投递。

(五)负责县域内转趟邮运车辆和小型厢式投递车辆的配备,满足县域内快递投递需求。

 (六)负责农村物流寄递网店升级建设和运营人员配备,保障县域内各个网点正常运营。

(七)负责承担运营管理期间所产生的各项水电费、消防、环保等费用。

(八)负责场地实际运营管理安全防范工作,出台和制定相关安全防范措施。

(九)负责对场地周围环境卫生进行管理、整治。周围环境卫生必须符合省、县、乡镇各项卫生检查要求。

(十)负责对村级站点的运营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将村级电商服务站作为农村物流体系“最后一公里”的集散点,不断完善村级电商服务站功能,逐步实现全县行政村(居、社区)全覆盖,有效的保证县、乡、村的电商服务物流体系衔接顺畅。

白沙黎族自治县仓储物流中心原则上实行免费托管,各物流快递企业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托管意向,于2024年1月20日前联系白沙黎族自治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其他

凡对本次托管有意向或提出询问的,请联系:27715750

             


        白沙黎族自治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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