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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修订完善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细则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4-22 08:06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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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绿头鸭养殖为村集体增收6万元”“发动农户盘活撂荒地种植油茶250亩”“举办一场篮球交流赛”……这是白沙黎族自治县南开乡南开村乡村振兴工作队,最近认责的一批为村里办实事的具体承诺事项。


像这样的为民践诺事项,目前在白沙全县已达380条,全县有226名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正在为认责的为民践诺事项而努力。“明确干事创业的具体目标,乡村振兴工作队服务群众就有精准性,驻村工作才能干得实。”白沙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说,一批为民践诺事项的推出得益于近日白沙修订出台新的《乡村振兴工作队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据介绍,这项《细则》重点对工作职责、管理制度、考核制度、保障机制等进行细化调整,目的在于让乡村振兴工作队“有活干”、有责担、有奖惩。


《细则》首次提出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以期让乡村振兴工作队“有活干”。例如,乡镇党委每年初围绕土地储备、粮食安全、务工就业等“三农”重点工作,个性化定制村级任务目标,乡村振兴工作队员认责承诺,县级管理部门备案管理,建立个性化定制、认责承诺、备案管理、考核评价“四位一体”闭环工作机制。


《细则》中也明确提出强化派出单位捆绑责任,派出单位支持驻村帮扶工作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派驻队员履职不力的约谈派出单位主要负责人,特别提出驻村第一书记协助村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不力的,派出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细则》还首次提出加强组织部门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衔接,明确县级组织部门和乡镇纪委联合加强乡村振兴工作队“三在村”制度落实。同时,在坚持“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基础上,细化5种驻村调整情形和7种召回情形。在被召回情形中,白沙进一步明确被召回干部一年内不得提拔晋升、评先评优,驻村工作不计算基层工作经历等惩处措施。


为推动基层减负,《细则》还健全了差异化考核评价机制。“平时考核更改为以季度为周期,重点对驻村干部日常任务和目标责任事项阶段性完成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等表现进行考核。”白沙县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白沙从制度上明确年度考核采取量化差异化的方式,扩大目标责任事项考核权重,倒逼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为民办实事上。


此次完善的《细则》也进一步明确加大对驻村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指出要在各项评选表彰推荐工作中分配一定比例的名额,专门面向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和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推荐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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