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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白沙县学校章程建设,贯彻落实依法治校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1-21 09:27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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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由分析

近年来,我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成效显著,但与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面对社会上对“上好学”优质教育不断高涨的呼声,我县引进了海南师范大学、海南中学等优质学校加强合作办学创新发展,效果明显。各学校也纷纷加强改革创新管理模式,以适应新形势教育教学的可持续发展,然而有些学校管理模式依然没有突破传统的束缚,“家长式”和“以言代法”的人治管理方法不断发生,学校管理违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引发诸多问题和矛盾。如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成了学校创新管理的关键,学校创新管理的过程中,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为全面深化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趋势下,如何实现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成为急需解决的问题。依法治校理念的提出顺应了学章程建设工作开展的趋势,为学章程制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契机,解决学长期以来无章办学的窘境

在深入调研走访中发现,白沙县基础教育学校章程建设缺失严重,学校章程建设有的只停留纸面应付检查,成为摆设,真正落实学校章程内容的事实微乎其微,甚至有的学校根本没有学校章程。学校内部管理基本依靠校长的管理经验和认知水平进行管理,人治现象严重,致使校长人事变动后内部管理理念变换频繁,新校长管理理念与上届校长管理理念衔接严重脱节,学校管理出现一任校长一场景一做法的现象不在少数,不利于学校管理,也一定程度上影响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同时,在当前的教育体制中,学校内部组织结构和行政机关类似,学校行政化色彩仍然突出,甚至有些学校校长像“土皇帝”一样,学校章程所蕴含的民主、公平理念是要否定校长的官僚权威,自然是这些学校校长不愿看到的。

众所周知,学校章程在学校治理制度体系中的地位犹如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学校实施内部治理的最高纲领,是学校进行法治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学校实现依法治校的根本遵循。建立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师治学,多元共治的内部治理体系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学校章程建设和章程修订工作已经迫在眉睫。

二、案由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二十六条规定,设立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有组织机构和章程,学校有权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从国家法律的层面确立了学校章程在学校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位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指出,依法制定具有自身特色的学校章程。《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规定,依法制定和修订学校章程,健全完善章程执行和监督机制,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学校治理水平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适应中国国情和时代要求,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现代学校制度是一种适应时代要求的学校制度安排,符合现代教育基本理念和指向,能适应学校教育现代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和内在要求,并以具有法人主体地位的学校为基点,以有效调节政府、学校、社会三者为核心,以促进校长、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以新型的政校关系和学校自主发展机制为主要内容的,体现“现代教育”特征,保证素质教育目标实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学校制度系统。我国现行教育行政体制中,对于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指示是有利的,但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的热情。在中小学校管理体制中的校长负责制,加之党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监督职能的弱化,校长一人说了算、一言堂的现象还普遍存在,造成了校外看教育局指示、校内看校长脸色的中小学校管理现状。而现代学校制度是一种适应时代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协调校内外关系的制度安排,体现的是学校的自主性、教育的独立性,强调的是学校的利益相关者在制度构建、学校发展中的作用。学校章程对外规限了政府及行政部门的权利,对内规范了学校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运用,维护了教育活动参与者的权利,明确了各方需要履行的义务,是现代学校制度的基石。破解学校治理的症结,实现由“人治”向“法治”的转变有赖于加快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的建设进程。

因此,加快白沙县学校章程建设符合白沙县县情、符合法理要求、符合时代需要。

三、建议

1.加快白沙县学校章程建设,实现一校一章程,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督促各学校贯彻落实学校章程;

2.成立学校章程领导小组监督各学校章程具体落实情况,并适时向社会公布落实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

办理情况:

县教育局2024年8月6日复函

2024年我县中小学校42所,其中完全中学2所、初级中学2所、九年一贯制8所、完全小学22所、教学点8所(含1所空壳学校,无在校学生)。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要求,我局于2024年6月开展了对全县中小学校章程建设督导检查工作,共检查了41所学校章程制定情况,各中小学均有学校章程,已实现一校一章程。根据《海南省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组织24所中小学校修订完善学校章程,将党的建设内容写入学校章程,设立专章,明确学校党组织职责、党组织设置形式、议事决策程序和党组织建设等。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重要性的认识,将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列入重要工作,纳入工作议程。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结合我县品质课程建设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县各中小学校章程体系建设和制度体系,探索形成适合本校发展、内涵丰富、体系完善、特色突出、全面规范的学校章程。进一步形成一校一特色的目标,建立学校章程监督落实制度,督促各中小学校以章程为依据,以制度为保障,以发展规划为抓手,以评估为机制,有目标、有步骤逐渐形成办学风格和办学理念,深化办学特色建设,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以自身特长和爱好得到充分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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