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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信用应用场景提供惠民便企服务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1-21 10:05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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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惠民便企实践创新案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指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信用承诺制度是以信用为基础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制度安排,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事前约束机制,也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有效措施,在优化审批服务、提升监管效能、助力惠民便企、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探索信用+社会治理创新实践,如:景洪市在社会救助领域施行告知承诺制,解决有限的核查手段与精准确认救助对象的要求不相适应,数据共享平台共享范围有限、跨区域、跨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力度不足、通过发函协助核查工作量大和专项工作经费投入力度不足,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调研受阻的问题;海南省税务局运用信用办税,以“先办后补、先税后事,以承诺替代报送”的办税新模式,让群众少跑路,降低办税门槛;连云港市“信用承诺+信用医疗”为群众健康保驾护航,解决挂号、就诊、缴费排队时间长,看病时间短的问题等。以上惠民便企措施在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升监管效能等方面作用成效显著,因此探索在惠民便企方面运用信用承诺制是相当必要的。

二、当前我县可探索运用信用+解决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问题。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年定期开展离退休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未按期办理资格认证手续的离退休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资格;离退休人员补办认证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恢复正常发放。虽然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社区认证、入户认证、手机APP认证、互联网认证等多种形式为离退休人员提供便捷的认证服务,但对离退休人员仍然不够便利,同时对社保经办机构来说也是耗时耗力。

(二)挖掘城市道路收取押金的问题。根据《海南省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暂行办法》(1993年8月16日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琼建城〔1993〕221号)第八条规定,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向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缴纳挖掘修复费,修复费可先按当年修复造价的二点五倍收取押金。目前仍然按此规定执行,由此带来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收取押金需要办理退还,手续烦琐,影响审批服务体验;二是修复质量是重点,收取押金不能代替监管,与轻审批重监管精神不符;三是增加资金压力,不利于施工企业发展。

三、建议

(一)创建“信用承诺+资格认证”信用应用场景,解决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问题。一是社保机构要建立信用承诺替代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机制,通过离退休人员及其赡养人共同承诺的方式,由本人及赡养人承诺符合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如不符合资格及时向社保机构报告,如违法承诺,除将多领的养老金足额退还外,将履行承诺信息记录到个人诚信档案,由社保机构认可并继续发放养老金;二是社保机构要运用大数据方式,多渠道核查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资格,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向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卫健部门、乡镇政府、村居社区等申请离退休人员信息,对离退休人员进行待遇资格核查。

(二)创建“信用承诺+押金”信用应用场景,解决挖掘城市道路缴纳押金问题。市政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信用承诺替代押金机制,避免收取押金退还押金的烦琐过程,同时释放施工企业资金压力,让企业轻装上阵。在市政管理方面,建立涉路施工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应用公共信用信息、信用报告和建筑行业信用报告,对施工单位(业主单位)进行分级分类监管,将管理对象履约践诺情况信息归集到国家信用平台,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红利更好地惠及广大企业和群众,同时缓解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压力。

办理情况: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2024年8月5日复函

一是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场景创建。已建立社保医保领域重点关注管理机制,夯实社保医保信用体系建设数据基础,将存在社保医保违规记录的人员和单位纳入“社保医保领域重点关注人员库”,实现违规记录人员办理社保医保时经办系统自动预警提醒或限制功能,做到动态管理,增强经办风险防控精准度。同时优化经办服务,通过掌上1233、海南一卡通APP、海易办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等方式进入海南省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统一认证管理平台自助完成待遇资格认证,多渠道全覆盖审核待遇资格。

二是信用承诺制替代城市道路挖掘押金场景创建。建立城市道路挖掘实施企业诚信档案和评价体系,依法依规归集企业信用信息,根据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管理,对诚信企业免除缴纳施工押金环节,运用信用手段实现社会治理的同时减轻企业负担,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白沙县信用承诺制替代城市道路挖掘押金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拟定,待报县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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