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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县城区域增设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建议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1-21 10:15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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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近年来,在家庭汽车数量大幅提升的同时,由于自身的经济性和便捷性使然,全县电动车(两轮、三轮电动车)实际保有量依然居高不下。针对电动车保有量很大的两轮、三轮电动车充电问题,一直未得到充分关注和重视。通过近期在我身边同事、朋友所做调研反馈,县城区域内所居住小区、单位停车棚普遍存在小区两轮、三轮电动车公用充电桩缺失问题。为解决电动车充电问题,部分居民甚至从高层居室私拉电线到楼下充电,既不方便,更不安全,身边时有发生自行拉线充电而引起的安全事故,成为影响安全的一大隐患。针对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广大群众反映强烈,迫切期待这一长期困扰居民生活便利与安全问题能够早日得到解决。

二、建议

(一)开展调研,摸清县城区域电动车充电桩情况。为从根本上解决上述问题,建议由相关政府部门牵头推动,各对口部门及各公共场所、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共同参与,对县城区域两轮、三轮电动车充电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摸清电动车充电桩存量,了解群众实际需求。

(二)补齐公共电动车充电桩设备。在不打破现有县城区域内公共场所、各小区总体布局的前提下,鼓励各有独立办公楼的单位、公共场所(文化公园、文明湖、文体中心、图书馆、展示馆等)、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划出专用区域,建设充电桩,尽快补齐电动车充电短板。而对新建公共场所、居民小区100%建设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

(三)加强充电桩总体布局,完善县城区域充电设施。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探索对全县县城区域各小区两轮、三轮电动车充电问题“四统一”,即:统一设计、统一采购、统一安装、统一使用,形成运作规模,降低运作成本,规范运作流程。并与两轮、三轮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在公共场所、小区停车场所建设及电动汽车充电问题同步考量,协调推进。

办理情况:

县住建局2024年10月10日复函

我们认为,您所提的建议对推进我县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联合检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充违规行为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停充行为,防范消防安全事故,我局持续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常态化“午查”“夜查”工作。2024年1月以来,我局联合消防、公安、执法、属地乡镇等部门对我县物业小区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进行执法检查,累计出动100余人次,对于发现的隐患问题现场对相关管理人员和个人进行指导整改。同时,压实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责任,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职责,对服务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设施巡逻检查,对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进行巡查提示、劝阻制止,加强业主电动自行车安全宣传教育。

二、深入摸底调研、推进电动自行车停充设施建设

一是摸底排查,掌握底数明晰需求。为做好我县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电动自行车“乱停放”“充电难”等问题,保障住宅小区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7月18日,我局和县消安委办共同制定了《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增改扩”工作方案》。根据《工作方案》要求,我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乡镇政府等部门对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进行摸排,摸清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设施现状、停车充电需求、场地建设条件等情况底数。经排查,我县134个既有住宅小区(25个物业服务小区和109个无物业服务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共约8077辆(其中:物业服务小区约897辆,无物业服务小区4180辆),存量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插口共约1047个。

二是明确任务,加快推进设施建设。在前期集中摸排掌握底数的基础上,结合各小区具体情况,我县各责任单位依照分工因地制宜制定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增改扩”任务,参照建设技术要求,规划增建、改建或扩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分级分类分批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物业服务小区由我局牵头负责,联合消防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小区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及停车位、充电插口数量等实际情况,联系充电设施安装运营企业实施安装建设,当前25个物业服务小区满足标准配建比(电动车保有量与充电端口数量5:1)的小区数量已达23个。无物业服务小区由属地乡镇政府负责,指导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实施开展,相关建设持续推进中。截止2024年9月,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共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548个,新增停放位数量605个。

三、强化顶层设计、多方面满足电动自行车停充需求

一是完善落实政策,保障新建居住项目停充设施规划建设。2024年7月31日,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制定印发《关于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规划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车停放场所规划审批,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纳入相关规划条件,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我县资规等部门已按《通知》要求部署落实新建居住项目和新增停车场所用地规划管控和建设工作。

二是开展满电回家,鼓励办公区域建设停充设施。为缓解住宅小区晚间电动自行车充电压力,我局于7月26日联合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印发《关于做好机关团体及企事业单位“满电回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管理职能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开展办公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设施建设,目前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已组织具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党政机关推进开展相关建设工作,后续将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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