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印发《白沙产业孵化园优惠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依托白沙农场集团公司商铺资源优势,建立白沙产业孵化园。根据不同的投资类型、租期和情形,对入驻企业减免一定的租金。
《细则》自2024年1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按照规定,《细则》施行后,在白沙新注册成立、注册地在白沙产业孵化园且投资类型为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制造业等产业的民营企业可申请政策。企业应当与白沙农场集团公司依法直接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间接承租商铺的,不享受减免政策。商铺租期最低2年,减免面积最多100㎡,采取“先入驻后减免”的形式施行;自租赁合同签订日起,每12个月为一个租金减免申请周期,一个周期完成后,方可申请租金减免。
值得注意的是,租金减免分为“营业收入达标减免”“毛坯商铺装修减免”两种情形。租赁已装修商铺,位于负一层商铺的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位于地面临街商铺的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800万元(含800万元)以上,并在白沙纳税,可申请减免当年租金;租赁毛坯商铺,一年内自行承担装修费用的企业,可申请减免第一年的商铺租金;第二年开始,执行“营业收入达标减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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