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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 三十一 批 )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9-21 08:21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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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三十一    201 7 9 20 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32001

群众对白沙邦溪镇邦溪农场兴邦路123号兴源茶艺馆(实为KTV场所)环境污染问题(D13002)(D15043)第二次处理情况不满意,政府反馈信息不符合实情,1.反馈信息称该茶艺馆周边无居民,实际情况是该茶艺馆马路对面有多户居民;2.目前经营时只是采取关闭茶艺馆门窗来减小噪声污染,但是并无效果,也未采取任何实质性隔音降噪措施进行整改;3.由于该茶艺馆涉及当地政府领导,所以多次投诉无果。

白沙

其他

    反馈举报人对县政府投诉件(D13002)和(D15043)组织的调查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该茶艺馆马路对面有多户居民;经营时只是采取关闭茶艺馆门窗来减小噪声污染,但是并无效果,也未采取任何实质性隔音降噪措施进行整改;由于该茶艺馆涉及当地政府领导,所以多次投诉无果。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再次联合相关部门对该场所进行调查。该茶艺馆于2017822日被投诉存在噪声扰民和超时营业问题,在之前的调查中已对该茶艺馆存在转让他人经营,且未申请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一事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县文化旅游商务局对该茶艺馆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在当晚到达现场后,该茶艺馆未营业,按监测规范要求不能开展监测工作,该茶艺馆所处的商业街紧邻两侧有个别居民居住,马路对面位于省道右侧约二十米处确实有居民居住,该路段为交通的主干道来往车辆行人较多,由于多次赶往现场未营业,因此该噪声监测结果只能作为本底监测评价参考值。据调查,该娱乐场所于2017913日下午17:30营业,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立即赶往现场进行监测,由于现场营业音量较小结果显示达标,噪声监测结果只能作为本底监测评价参考值。调查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有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参与其中。

部分属实

结合实际对娱乐场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已要求该业主根据娱乐场所的管理规定在营业的时间范围内营业,并通过录像监控未发现有超时营业的情况存在。
一是采取措施对容易产生噪声外泄的门窗进行加实加厚,完善隔音措施。二是加强营业时的管理工作,保持窗口常闭,指定专人对进出门口进行看管并提示客人注意及时关门。按照规定经营,不得超时营业。三是组织安排人员进行蹲守加强巡查,如有发现噪声超标行为,将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2

D31097

澄迈老城镇东水港村北二环路北侧道路进入500米有一块荒地(约3千平米),每两三天都有一辆中富船舶服务公司的大型油罐车(车牌号:湘B86173)在此偷排废油,黑色废油散发臭气,导致植物都已枯死。已持续一年多,向海南省交通厅举报后被告知污染问题不归交通部门管理,只是通知停业整顿。该油罐车用于运输码头船舶费油、废渣,运输后不作处理,均在此偷排。

澄迈

土壤

调查核实,海南忠富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利用无运营证车辆,将船舶污油水从海口秀英港、新海港运到马村港装船。该公司未能出示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公司未给运输污油水的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行车记录仪,无法跟踪该车的活动轨迹,存在管理漏洞。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涉事运输车辆已被县交警大队老城中队查扣。针对海南忠富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未能出示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的问题,将协调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进一步处理。同时,继续核查该公司转移的污油水的去向。
            
二、要求海南忠富船舶服务有限公司采取措施,强化对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确保污油水接收车辆守纪守法经营。             

三、海南忠富船舶服务有限公司已更换污油水运输车辆。

3

D32027

澄迈老城开发区西南红饲料厂、漓源饲料厂、希望饲料厂、通威饲料厂、天翔饲料厂、翔泰饲料厂、禾杰饲料厂,没有除味的环保设备,且24小时生产,散发臭味。

澄迈

大气

举报的七家饲料厂,除新希望公司外,均未安装臭气吸附装置。823日以来,老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海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新希望公司、翔泰公司、通威公司、添祥公司、漓源公司等5家企业进行了厂界臭气检测,监测结果显示新希望、翔泰、通威及漓源四家公司存在厂界臭气超标问题(见附件1—5)。禾杰饲料及西南红饲料在近期巡查过程中未发现有超标情况。

部分属实

一、对于存在厂界臭气超标的新希望公司、翔泰公司、通威公司及漓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二、责令新希望公司立即对臭气吸收处理装置进行整改,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三、责令翔泰公司、通威公司及漓源公司于11月底前安装臭气吸收装置,或采取其他方式确保厂界臭气达标排放。
            
四、要求添祥公司、禾杰公司及西南红公司安装臭气吸收处置装置,进一步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老城开发区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的巡查,发现臭气超标情况及时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时刻保持环保监察的高压态势。

4

D31049

东方感城镇不磨村东边7公里处有一个金矿(海南东方招金矿业有限公司),碎石作业时产生粉尘污染,导致附近芒果树沾满灰尘。

东方

扬尘

2017911日上午,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展开调查,通过现场勘察、调阅材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该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手续齐全;该公司的粉尘主要产生环节是在一、二次破碎,筛分和粉矿仓,皮带输送和运输扬尘;建有2SX12型湿式三效除尘器,两条皮带输送机的上方安装喷淋设施;安排专人定时用洒水车对路面洒水;该公司南侧500米处7号探矿井(矿井口开在芒果种植地里面)正在做探矿前期工作,探矿行为是在地下进行。但经排查周边芒果种植地,芒果树叶子沾有微少量的粉尘(属于正常情况),并且在芒果种植地进行前期探矿地面施工过程造成损坏的芒果树,均与农户协商赔偿损坏的芒果树,并一次性给农户付清损坏芒果树赔偿款。

部分属实

一、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要求该公司对正在探矿的7号矿井周边采取专人对现场扬尘防治进行专管。

二、东方市国土资源局将加强对该矿区监管,严格要求按开发利方案和复垦方案做好边开采边治理、复垦复绿等治理工作。同时要求该公司在矿区范围内增加洒水频率防止扬尘等环境污染问题。

5

D31046

海口秀英区石山镇美安科技城内有一条大型碎石生产线,未看到公开的环评报告,也未建设环保设施,产生粉尘和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海口

扬尘、噪声

1.美安碎石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没有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2.该碎石场已停业整顿,厂区有建设降尘、除尘等配套环保设备,并有洒水除尘作业车辆定期洒水除尘,石料堆放处有塑料布遮尘处理。

3.由于美安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工,入园企业对碎石需求减少,美安碎石加工场于2017511日停产至今。2017524日海口市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关停该碎石场,且该碎石场在美安科技新城工业用地范围内,周边无居民区,距离最近的农户居住区距离约2公里左右。不存在粉尘和噪音扰民问题。

部分属实

1.秀英区环保局启动对该企业违反三同时行为的立案查处程序。

2.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督促该公司整改落实到位。

3.属地镇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巡查工作,确保停产停工到位。

问题已解决,美安碎石场已于20175月被关停。

6

D31056

1.海口美兰区海甸岛海彤路海彤桥东边泰和花园小区旁鸭尾溪河段,有人在河段正中间填溪造地(约200平方),疑似用于盖房养殖。填海造地区域正好堵住水流,导致鸭尾溪河水无法排出,散发臭味。政府曾责令其拆除,但一直未拆除;2.海口美兰区海甸岛碧海大道东边河(海甸岛街道办事处附近)旁边有一沙洲小岛,有人用水泥填平小岛上部分小溪,建成练车场,导致有些未填平的地方变成死水坑,散发恶臭味。

海口

水、大气

1.经核查,鸭尾溪现场无臭味,水流畅通。在泰和花园东侧的福安上村,经对比国土部门提供的2003年和2016年该段航拍影像图,发现福安上村村民养殖家禽,且庭院及围墙部分占用河道;未发现举报人所称未填平的地方变成死水坑散发恶臭。举报人所称的练车场由海南博智城实业有限公司建设,未对小溪进行填埋,而是对横沟河原有江心洲进行硬化做为练车场,已取得市水务局的批复意见。

2.市民反映的有人用水泥填平小岛上部分小溪,建成练车场,导致有些未填平的地方变成死水坑,散发恶臭味的情况不属实。

部分属实

1.城管部门已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养殖户当天清理家禽。

2.针对围墙填占河道的行为,责令村民2017919日前拆除,逾期将强制拆除。

3.协调土地使用者(海南博智城实业有限公司)对江心洲与左岸的区域进行疏通,改善水体流通性。

4.要求该公司禁止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和土方,禁止通过填河增加土地面积,禁止向地块上建设妨碍河道行洪的建筑物或种植林木。

5.要求随时接受市、区两级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7

D31069

20162月份开始,海口美兰区演丰棚改区将建筑垃圾堆放在北港村,用土覆盖表面,未进行彻底处理。

海口

垃圾

1.北港岛南侧施工是中央资金北港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办件反映的问题为项目A标段情况,施工方为海南宏基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场堆放的建筑渣石是用于填补加高建设环岛路项目的施工便道地基所需,尚未铺设。

2.北港岛北侧现正在建设省市重点项目铺前大桥。现场施工单位为中交一公局和中交二航局。因北港岛北侧防潮堤道路为老旧土路,坑洼无法通行,需用渣石泥土加高原老旧土路,故中交一公局出资从演丰棚改区购买建筑渣石填整北侧铺前大桥施工便道的地基。

3.确存在建筑渣石堆放问题,但属于施工用料,渣石已处理,办件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1.2017911日,演丰镇政府针对北港岛南侧建筑渣石问题,已协调A标段施工方宏基晖工程公司处理,当天完成环岛路地基加高施工。

2.2017911日,演丰镇政府针对北港岛北侧建筑渣石问题,已协调施工方中交一公局与中交二航局处理,当天完成便道路面平整施工。

3.2017911日,演丰镇副镇长周世强现场协调北港岛挂点工作组和项目施工方进行清理,当天北港岛南北两侧的建筑渣石已完成清理。

问题已解决。

8

D31072

海口市海甸岛三西路最西边和海甸岛环岛路交汇处不到一百米范围内有两个加油站(其中一家为中石化加油站),与居民区仅一墙之隔,有车加油或向油罐内注油时散发臭味,影响周边居民。中石化加油站靠近一条汇入大海的水道,担心发生漏油或其他事故时会污染海水。

海口

大气

两家加油站均已办理环评审批、验收等环保手续,已安装减少油气污染的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系统的监测报告显示为达标。中石化海甸溪加油站有三个双层防渗漏油罐,现场查看未发现有渗漏情况。举报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市商务局将联合美兰区环保部门不定期对两家加油站开展巡查,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使用。

9

D31085

海口秀英区滨海大道新海港轮渡码头旁有一西海岸天琴湾酒店S1S2项目工地,通宵施工,噪音扰民。西秀城管曾下达整改通知书,但施工方第二天又继续通宵施工,希望相关部门加大巡查力度。

海口

噪声

1.经现场核查,2017911日凌晨,现场发现工地内有2部挖掘机、1部水泥搅拌车、3部打桩机在作业。西海岸天琴湾酒店S1.S2项目,在新海片区,由于该片区调整规划未完成批复,尚无施工许可证,通宵施工,噪音扰民情况属实,且存在施工车辆出入造成路面污染情况。此前,西秀镇城管中队曾于20179705:38分,第一次巡查发现滨海大道天琴湾工地夜间超时施工,城管执法队员当场对其下《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于天琴湾的超时施工行为城管中队对其进行立案查处,拟立案处罚6000元。

2.20179902:33分第二次巡查发现滨海大道天琴湾工地夜间超时施工,执法队员现场直接对其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于天琴湾的超时施工行为,城管中队对其进行立案查处,拟立案处罚8000元。

属实

处理情况:

1.现场要求该项目施工方立即停止施工,并下达全面停工整改通知书,同时要求其完善相关施工审批手续。

2.要求该工地对施工出入口安排保洁人员,完善洗车槽、高压水枪等冲水设施,落实保洁制度,并对施工现场道路硬化,避免污染路面。

整改情况:

秀英区住建局已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整改,现正在整改落实中,区城管局处罚决定书待法核后下发,将依程序对该工地超时施工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同时施工现场道路路面已冲洗干净。

10

D31090

海口秀英区长滨路和长滨东四街交叉口有两个大型砂场(用板子围起来),产生扬尘污染。

海口

扬尘、大气

经核查,该处存有两家堆砂场,沙场1占地约20亩,主要用于砂堆的堆放和中转运输,现场发现筛砂设备。砂场2占地约14亩,现场查看时铁门关闭,内部无工作人员和设备。现场堆有部分沙堆并做了基本覆盖,现场未发现有作业迹象。2个堆沙场,没有相关用地手续、沙子合法来源证明及环评手续,砂场1有一台铲车和一台筛沙设备。沙场2已停业多时。

属实

1.责令业主洒水处理堆沙场门口扬尘问题,并对沙场堆沙进行覆盖。

2.秀英区国土执法大队分别两个堆沙场下达了《协助调查通知书》和《责令停止违法占地行为通知书》,并立案查处(出结果最快也要两个星期)。对点1堆砂场的铲车进行暂扣。

11

D31099

群众对目前相关部门处理海口秀英区港澳工业区排污企业(D15081)情况不满意,虽下发整改文件,但没有改变现状。现在裕泰饲料厂还在继续排污。秀英环保部门称饲料厂排放废气达标,虽然臭,但无毒。群众认为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力度不够。

海口

其他

1.经核查,裕泰饲料厂现场未生产。没有发现该厂夜间加工生产情况,全厂机械处于关闭状态,现场未闻到异味。

2.海南裕泰饲料厂目前生产时间为8:00—17:30,停产时间为17:30—次日8:00,裕泰饲料厂环保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完备,近期大气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夜间业已停止生产。裕泰饲料厂正常生产但生产时间由两班改为一班,产量近乎减半。

属实

1.将继续积极保持与市民进行沟通,及时告知办理的工作进度,力求用公开求得公信、用对话取代对立、建立阳光政务体系,畅通群众沟通渠道,取得市民理解。

2.加强环境监管,将其列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督促企业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并加强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维护。

3.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强调企业环保责任,增强企业环保主体意识,使其自觉守法,自觉肩负其企业环保责任。

4.积极督促加快搬迁。

5.环保部门加强对有环境污染企业再监控、再监测,如有违规、违法视现象情况从严查处。

6.加强日常监控、巡查,做好维稳、舆情和投诉处理工作。

12

D32010

海口市龙华区国货明珠路美银大厦旁的华润万象城噪音(D07011)问题处理情况不满意。刚处理完3-4周内晚上暂停施工,但昨天晚上又开始继续施工。

海口

其他

经现场核实,华润万象城工地存在夜间超时施工扰民的问题。

属实

1.由龙华区城管局立案查处。

2.施工单位停止超时施工的行为,并在工地附近张贴告示牌,请周边居民对其监督。

3.龙华区城管局已安排执法人员加强对该工地的巡查,同时针对已查处工地再次出现夜间超时施工现象的行为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加强巡查。

4.目前龙华区城管局环保中队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案件初查通知书》,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要求施工单位前往龙华区城管大队配合调查,将根据局里会审结果制定下一步整改措施。

5.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承诺2017911日起,停止超时施工的行为,并在工地附近张贴告示牌,请周边居民对其监督。

13

D32018

群众对之前反映的海口琼山区椰海大道二横南路8号海航城小区西南角60米处的重型机械维修点污染问题(D19100)处理结果不满意。目前城管部门只是通知该维修店将机械等物品搬移到附近5米处的荒地,仍在进行隐藏式作业,污染依旧存在,没有实际效果。

海口

其他

经查:

1.5辆型号为山推160推土机已迁移至车主王征军自家有围墙的庭院内,1辆损坏的20装载机已送修理厂维修,并未放置到附近5米处的荒地

2.现场未发现有维修作业行为,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3.王征军及村民的临时停放车辆已全部迁移至自家庭院或维修厂,不存在搬迁到附近5米处的荒地情况,现场未发现维修作业行为,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信访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琼山区城管局将加强监管,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

14

D32019

群众对之前反映的海口龙华区龙桥镇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项目环境污染问题(D17059)处理结果有异议,国土局称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林业局称林地砍伐面积有待调查,均属于欺骗群众。实际情况是:1.项目建设不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非法占用大量原始林和农田。2010年海口市政府为了项目合法化,重新编制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调版,编制单位:北京大学),把原先地图上的自然防护林、国家森林公园删除,变为可开发的荒地和灌木林;2.建设用地征地规模6千多亩,以租代征2万多亩,非法砍伐大片林地,但一直未取得林业砍伐审批;3.该项目涉及地下水过度开采,此处地质结构为蜂窝状,该区域有16口地下水井、3口深水井、2个人工湖、2口饮用水井,在20079月至2010年底此区域还未开通市政供水,施工期、运营期全部抽取地下水,且10个高尔夫球场草区维护也抽取地下水,2008年已有海南省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专家及群众反映该区域地下水位严重下降;4.造成本区域水土流失和项目周边农村严重内涝,201010月,项目所在区域周边水灾非常严重,原因是此区域为火山岩地貌,有很强的防渗漏功能,但建设高尔夫球场后改变了火山地带渗漏功能,导致水流入下游低洼地带龙桥镇,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海口

其他

经现场核实:

1.不存在为了项目合法化把原先地图上的自然防护林、国家森林公园删除,变为可开发的荒地和灌木林的情况。2.当时已对该4宗未批先建项目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补办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的处理。

3.根据历年地下水水质监测结果,地下水水质及地下水水位均无异常。

4.海口观澜湖旅游度假区利用废弃的石矿坑改造建设了两个人工湖用于内部水循环利用,主要是用于雨水收集及中水收集回用。该两个人工湖利用废弃的采石矿坑,均铺设了防渗漏措施。

5.高尔夫球场在建设和运营维护过程中的灌溉用水,主要来源自于羊山水库,且为有偿使用,每年均缴付水资源使用费,此外内部人工湖及中水回用也用于球场灌溉,没有使用地下水灌溉球场。

部分

属实

1.要求海口市水资源管理中心对许可的6口生活饮用水井加强监督管理。

2.要求海南骏豪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抓紧安装配套自来水管网,优先使用地表水,在全部接通自来水后,其地下水井将作为应急备用水源。

15

D32021

海口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下云路8号福乐康洗涤厂(占地1千平米)昼夜作业,噪声非常大且有臭气,工厂周围烟雾浓重,该工厂未按环保要求设计锅炉和排烟管道。

海口

大气、噪声

经查,海口市福乐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作业时间为白天800—1800,作业时设备产生较小的声音(厂房内)。昼夜作业,噪音非常大的情况不属实。该项目于2017724日已获得环评批复,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工艺流程包括餐具回收、人工分拣、除渣、粗洗、浸泡、清洗破损、高温喷淋清洗、烘干远红外线辐射消毒等,工厂原来使用一台0.5/h燃生物质常压热风炉,通过热风炉提供的蒸汽对浸泡槽和清洗槽的水进行加热,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后,改为使用电进行加热,热风炉已不再使用,工厂周围未发现有烟雾排放。工厂周围烟雾浓重的情况不属实。厂区环境卫生不达标。排气扇安装不符合规范,残渣、洗涤剂散发出的臭气未经预处理通过排气扇直接向路面方向排放。项目产生的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进入桂林洋桂松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桂林洋污水处理厂处理,但隔油沉淀池密封不严实,散发出臭味。臭气污染情况属实。

部分 属实

1.开发区执法部门对海口市福乐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海管法改字桂〔2017〕第150号)。

1)要求对厂区内外的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及时清理残渣,清洗地面,清除乱堆放的杂物,整改期限为2017918日。

2)要求重新加装隔油沉淀池的盖板,达到密封处理,整改期限为2017918日。

3)要求对车间背面排气扇朝向进行改造,严禁向路面和生活敏感区排放臭气,整改期限为2017918日;

2.要求在三个月试生产期内(20171024日前)完善环保设施验收手续,才可以继续生产。                                                                                                                                 目前,海口市福乐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正在对隔油沉淀池和车间背面排气扇进行整改,尚未整改完成。

16

D32026

海口秀英区永兴镇太平村有一名为海口北禾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废油收购点,非法收购地沟油,没有环保相关手续,且地沟油流入附近农田,导致农田无法耕种。

海口

生态

经现场核实,只残留少部分空桶(大约三十个),并且该油桶存放点已于201795日由永兴镇组织人员进行拆除。

部分属实

永兴镇安排人员在201791113:30分到现场清理废弃油桶,预计20179121200前清理完毕。

17

D32027

海口狮子岭恒兴饲料厂、双胞胎饲料厂、港翔饲料厂,没有除味的环保设备,且24小时生产,散发臭味。

海口

大气

1. 海南恒兴饲料实业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饲料生产及销售等,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使用一定的鱼粉(9000t/a,每天用量30t),在水产饲料的生产过程中,豆粕、鱼粉、鱼浆类的蛋白类营养原料相对配方占比量较高,鱼粉、鱼浆原料含有较浓的鱼腥味。另外,饲料通过蒸汽调质造粒、膨化成形后进行烘干工艺流程中产生组成蛋白质成分的组胺等异味。由于都是天然原料,这类气体没有挥发有害物质,本身无害,但对周遭的生活环境会带来不适的影响,其腥臭的异味会让人不太适应。公司内部建设有完整全覆盖的雨、污分流的地下管网,完整的危险废物储存处置体系,生产尾气由风机抽风经沙克龙系统、布袋脉冲除尘系统、沉降屋沉降系统、水雾喷淋及水循环净化系统到最后光电臭氧除臭系统等流程净化后排放。2017911日晚上经现场检查生产车间,未发现有人员进行生产,生产线员工全部于91118:30分下班,该公司正常上下班时间为700—18:30,不属于24小时生产,当晚厂区车间内存在轻微异味。

2.海口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饲料生产、销售等,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使用一定的鱼粉,鱼粉会产生一定的恶臭气体,该厂正常情况下属于24小时生产。海口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建有粉尘布袋除尘、脉冲除尘、机械通风装置等污染防治设施,该公司使用进口干鱼粉,且均密封包装放置于仓库内。根据海口恒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17829日《检测报告》(编号:HKHKJC/2017/WT/08/46号)显示,该公司臭气排放达标。

3. 海南港翔农牧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饲料生产销售等,建有生产车间封闭隔板、配有一套水雾除尘设备、11个不同型号的布袋脉冲除尘设备等污染防治设施,生产的主要原料有玉米、豆粕、小麦,采取生产间隔板分别存放,及时清理原料,防止堆积发臭。该厂正常生产时间为晚上11点至早上7点,早上8点至12点,据销售情况机动安排生产。根据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201796日《监测报告》(编号:HKHBJS/2017/ 558号)显示,该公司臭气排放达标。

部分属实

1.秀英区环保局与属地镇政府加强对三家饲料厂的巡查,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臭气达标排放。

2.督促企业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做好相关台账记录。

3.全面排查,举一反三。针对辖区内饲料厂臭气排放等相关环保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18

D31052

1.乐东万冲镇乐东派出所正对面有一个橡胶木材加工厂,晚上生产时,产生刺鼻性气味,且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塘里(以前为鱼塘),散发臭味;2.乐东万冲镇乐中农场有一金山胶厂,晚上生产时,产生刺鼻性气味。问题已存在5-6年。

乐东

水、大气

  911日上午,万冲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带领镇有关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排查,进入宝乐木材加工厂及金山橡胶加工公司查看了排水、排气管道,特别是对排污设施进行核查。911日下午,召集海胶集团山荣分公司、荣光农场公司、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林业局、乐东供电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现场协调会,就该事项的处置事宜做出安排部署。
             
经现场核查:1、宝乐木材加工厂堆放的露天木材未闻到明显臭气,且具备排水、排气、排污等环保措施,该公司持有乐东县生态环境局发放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污染物排放种类为:废气、噪声等[许可证编号9027117001A(临时),有效期为2017413日至2018413];有五指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报告(五环测字[2017]-WY-005号,报告日期:2017117日);有海南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乐东林政证字27号,有效期限自20151115日至20181115日);有建设单位环境保护承诺书(签订日期:2017118日);有与山荣农场签订的垃圾清运服务协议(签订日期:20171月)。
              2
、对金山橡胶加工公司进行了复查,该加工厂目前已在除臭方面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具体情况与第十三批次D13097号的信访举报件属同一事项,2017824日经现场核查,金山橡胶加工厂的露天胶团未闻到明显臭气,且具备排水、排气、排污等环保措施,该公司有2007817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山天然橡胶初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琼土环资监字【200776号)、2012724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山天然橡胶初加工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琼土环资函【20121237号)、201599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山天然橡胶加工分公司氨氮在线监测仪验收意见的函》(琼环函【20151123号)、海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89日至201889日)等齐全的环保手续。县环境监测站由于技术力量的原因,无法对该厂废气进行监测,已委托省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群众反映基本属实。

属实

   1.海垦宝乐林产有限公司木材加工厂。一是县环保局联系省环保检测部门对海垦宝乐林产有限公司木材加工厂的废水排放进行专业检测;二是县环保局联系省环保检测部门进一步对木材加工厂的废气排放进行检测;三是要求木材加工厂在厂门口的废水排放口处建设混泥土框架结构的三级除污池,在池塘内种上能净化水质的植被,相当于人工湿地,废水经过三级沉淀处理后再排放;四是要求木材加工厂对厂内的锯材木糠使用遮盖布进行覆盖除臭;五是要求木材加工厂做好厂区日常卫生清洁管理工作,对加工木材的边角料、木糠、木屑进行及时清理;六是责令木材加工厂进行相应自查和整改,建立有专人专岗定时定点对生产时排放的废水和废气进行严格监控的长效机制;七是责令木材加工厂要严格按照相关环保规定,举一反三,对废水、大气、土壤等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
海胶金山橡胶加工分公司。一是由于金山橡胶加工厂的废气处理需要专业监测,县环保局无此技术力量,我县将向省有关环保部门申请进行废气监测;二是要求金山橡胶加工厂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自查和整改,加强对进厂杂胶原料堆放时期除臭喷洒力度,并用蓬布覆盖隔离;三是要求该公司巡查橡胶加工时臭味来源、排污口,在加工厂附近的昌化江畔进行勘察,对污水排放口加固堵截,防止其散发臭气,并对加工厂在浓乳场酸化池堆放泡沫胶进行密封处理;四是考虑到加工厂距离居民区及昌化江过近,要求该加工厂加强大气污染的监测,并及时将监测数据向群众公开,并加强内部管理,不得再生产易产生异味的水带胶等。

19

D31040

临高临城镇江北西路山西面馆后厨未安装油烟排放和油烟净化设备,每到中午、晚上饭点时,就有油烟往附近30米处的防疫站宿舍区排放,该情况已持续半年以上,附近居民无法忍受。

临高

油烟

913日,县城建监察大队、县环保局赶到现场进行核实。经调查,山西面馆在每日上午10时和下午5时开始营业,距防疫站宿舍区约50米,该面馆安装油烟净化器,营业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道从约15米高烟道口排放,烟道口背对防疫站宿舍。经营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餐厨垃圾和隔油池产生的油渣由环卫部门转运至临高县垃圾处理场处理,没有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

综上调查,反映山西面馆后厨未安装油烟排放和油烟净化设备不属实。

部分属实

县生态环境局要求山西面馆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县城建监察大队向业主发停业整改《通知》,责令山西面馆加强油烟净化器的管理。对油烟净化器定期进行清洗;对油烟净化器的烟道的密封性进行排查。

目前山西面馆已停业,正在按要求进行整改。

20

D31077

临高博厚镇和天村1公里范围内有3个砖厂,烧黏土制砖,排放黑烟。

临高

大气

1、临高县博厚金牌页岩砖厂,位于海南省临高县博厚镇金牌和天村村口,从事页岩砖生产与销售,该厂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备案,由临高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予以备案,备案文号是临环备〔201640号,建有一条22烘隧道窑生产线,年产6000万块标砖,建有一座双碱法脱硫塔,生产废气经脱硫塔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废砖坯、废砖块和煤渣回用于生产。

2、临高县博厚博星页岩砖厂,位于海南省临高县博厚镇头国村委会,从事页岩砖生产与销售,该厂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备案,由临高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予以备案,备案文号是临环备〔201663号。建有一条21烘隧道窑生产线,年产6000万块标砖,建有一座双碱法脱硫塔,生产废气经脱硫塔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废砖坯、废砖块和煤渣回用于生产。

3、临高县博厚金牌路田善页岩机砖厂,位于海南省临高县博厚镇金牌路口头国村委会企业基地,从事页岩砖生产与销售,该厂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备案,由临高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予以备案,备案文号是临环备〔201641号,建有一条22烘平顶隧道窑生产线,年产6000万块标砖,建有一座双碱法脱硫塔,生产废气经脱硫塔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施肥,废砖坯、废砖块和煤渣回用于生产。

913日,县工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到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发现3家砖厂已经生产,没有看到黑烟,其中博厚博星页岩砖厂使用高铁建设废土作为原料进行生产;博厚金牌页岩砖厂使用石油钻井废土作为原料进行生产;博厚金牌路田善页岩机砖厂使用鱼塘挖泥作为原料进行生产。砖厂周边有取土生产的痕迹,基本已种上树木,边坡修整,防止水土流失。

916日,县环境监测站对上述3家砖厂废气进行采样监测,尚未出具监测结果,如结果超标,县环保局将依法查处。

部分属实

加强砖厂生产监管,禁止生产、销售粘土砖,对违规生产实心粘土砖的行为,县工信局将依法查处。

根据3家砖厂废气监测结果,决定是否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21

D32025

1.文澜河临高临城镇从美迎村水电站到龙力村水电站的这一河段(长5000米),有9个大的排污涵洞,其中有1个排放临高县中医院污水、1个排放县人民医院污水,其他洞口排放养殖污水或居民的生活污水,这些污水流入文澜河,导致河水变黑,散发臭味,且临城镇的居民饮用水来自于文澜河,污染饮用水源;2.临高皇桐镇中林村昌贵河段及头营河段有人无证非法采砂,24小时作业,造成两岸水土流失,已存在20年时间。

临高

水、生态

911日,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对文澜江入河排污口情况进行梳理。文澜江入河排污口共计53个(江北36个,江南17个),其中15个排水口水量较大,包括本次信访中反映的9个大的排污涵洞,所排污水为老城区的生活污水,在雨季时兼顾雨水排放。临高县人民医院已搬迁至临城镇市政大道西侧,并取得环评审批手续和竣工环保手续,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含油废水、被品洗涤废水和拖洗清洁废水。传染病污水经过人工格栅网去除较大块悬浮颗粒物之后,经渠道进入消毒池,经消毒后自然流入集水池,与医院综合污水一道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临高县中医院位于临高县临城镇解放路,于1993年成立,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没有办理环保手续,目前正在营业,新临高县中医院在原临高县人民医院进行改扩建(已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现改扩建工程已基本完成,在委托第三方编制竣工验收报告时发现,原临高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在改扩建时未及时维护管理,设备老化,活性污泥失去活性等问题导致未能完成竣工验收报告编制,目前项目尚未投入使用。上述2家医院污水管网接入市政管网。但因其他原因尚未接入市政总管网。临高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位于53个排污口上游(包括本次信访中反映的9个大的排污涵洞),每日取样检测,水质为地表水Ⅲ类,符合饮水水质标准。目前该水源地经建设维护,已得到安全保护,无污水排入。

913日,县水务局到实地巡查,未发现中林村周边有非法采砂现象,经与中林村委会书记庞伟、副书记林鸿星了解,中林村范围内没有昌贵河和头营河,仅大唐河流经中林村,经巡查未发现非法采砂迹象。

部分属实

1.近期,采取槽罐车转运方式,将医院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市政总管网,最终排到临高县污水处理站。远期,临高县水务局委托设计单位对文澜江县城段的污水治理和管网改造进行了方案设计,编制出了《临高县内河湖治理文澜江临城河段水体截污与整治工程治理方案》和《临高县内河湖治理文澜江临城河段2017年度截污应急工程可研报告》,治理工程建设后,将新建5个泵站,截流点11处,县城段的大部分入河污水被提升截流收集处理,每天约减少1.5万吨的污水直排文澜江,大大改善文澜江水质。目前设计单位正紧张编制初步设计报告以便进行下一步工作,2017年底开工。同时,我县在谋划临高县智慧治水综合管理平台,建立一套综合性的智慧治水系统,重点对文澜江等河流进行水质和污染的监测,预防和及时处理水环境问题。临高县智慧治水综合管理平台已由相关单位编制完成实施方案。

2.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河道监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一旦发现水事违法行为立即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二是疏堵结合,加大打击非法采砂违法行为的同时,做好合法砂场的出让,解决临高建筑用砂问题。经报县委县政府审核同意,启动了临高县文澜江敦贯、渡头(1)河段建筑用砂矿采砂权挂牌出让,目前正在挂牌出让。根据计划,将启动下一批砂矿的挂牌出让工作,缓解临高建筑用砂问题。

22

D31093

1.陵水英州镇云海帆歌小区二期施工工地,不按政府规定施工时间进行施工,有时昼夜施工,噪音扰民。当地部门曾下发整改通知书,但施工方不执行;2.云海帆哥新加坡大别墅区后面工人搭建的临时工棚,生活废水排到沙滩上,沙滩可见大量垃圾及碎瓶子。

陵水

噪声、水、垃圾

   经现场查看,云海帆歌项目施工工地正在浇灌混凝土,施工有噪音。同时新加坡别墅后面,有工人搭建的临时工棚,未发现沙滩大量丢弃垃圾现象,现场发现沙滩存在一些零星垃圾和碎瓶子。云海帆歌临时工棚存在工人洗澡、餐厨等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到沙滩的现象。

属实

1.对于夜间施工噪音扰民问题,我县住建部门已对施工企业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和下发禁止夜间违规施工通知书。

2.关于生活废水排到沙滩的问题,经查发现云海帆歌临时工棚工人存在洗澡、餐厨等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到沙滩的现象,我县现场已禁止该施工队污水直排沙滩行为,并责令海南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将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后运往该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加强巡查,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3.针对沙滩存在一些零星垃圾和碎瓶子问题,我县已责令海南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全面清除处理,确实落实好企业门前三包工作,指派专人定期清洁,保持沙滩干净整洁。

4.我县已责令海南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制定方案,对工棚生活污水排放和生活垃圾处理进行整改。生活污水立即停止向沙滩排放,统一收集运走到该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同时启动铺设管道工程,将生活污水接入管道排往该公司污水处理厂。购买垃圾桶统一收集生活垃圾,并定期清运。目前该公司已对工棚周边沙滩垃圾清除干净。

5.我县组织英州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加强巡查,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企业违法施工、污水排放等违法行为的巡查监管,努力打造监督常态、查处常态、问责常态的高压态势,真正促进企业扛起保护环境的担当。

23

D32003

陵水县椰林镇北斗居委会东一路二巷22号的公路旁未配套建设排污沟(该公路其他段已配套建设),导致周边居民的生活污水乱排至公路上,散发恶臭,污染环境。已反映至居委会,一直未解决。

陵水

水、大气

910日晚上,我县组织椰林镇政府、县水务、城管、住建等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据现场调查情况,该巷道的硬化设施属县城管部门修建,由于修建时未配套建设排污水设施,造成居民生活污水排上路面。

属实

我县城管部门于911日上午组织市政施工人员对该巷道进行勘测并作出建设排污水设施施工方案,已在911日下午开工建设该巷道的排污水设施,在保证施工质量的情况下抓紧推进排污设施施工建设进度,尽快完成排污设施的建设任务,以解决此问题。目前已对该巷道实施切割路面作业。

24

D31061

琼海市嘉积镇红星居委会口一队有一干洗店,污水直排农田(30多亩),导致土壤疏松,无法耕种。

琼海

土壤

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为有一干洗店,不属实部分为污水直排农田,导致土壤疏松,无法耕种

调查人员到达现场时,该洗涤店处于作业状态,据现场调查了解,该洗涤店已安装排污管道连接市政排污管网,洗涤店排出的污水首先是排出到净化池里面,再用排污泵将净化池中的污水抽出来,然后经连接市政排污管网的管道排放到市政排污管网,现场勘察也未发现有污水溢出的现象,所以信访件提到污水直排农田的问题是不存在的。在洗涤店现场发现该洗涤店周边有少量的杂草和垃圾。

部分 属实

整改措施:

一、专项核查组现场要求该洗涤店加强对污水排放的管理,每天下午5点必须有专人对排污泵进行实时监测,保证排污泵每天实现正常运转工作,从而杜绝发生污水从净化池中溢出的现象。

二、要求洗涤店对厂房和周边少量的杂物、杂草等1天内进行全面清理和消毒,确保环境干净整洁。

三、加强巡查和监管力度。琼海市嘉积镇政府将组织人员定期对该洗涤店进行巡查和监管,确保该洗涤店严格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

25

D31078

琼海大路镇湖仔村委会龙地村民小组20-30号中间(刻有江夏甘泉古老的水井旁边)有人搭建了20多个猪圈进行养猪(规模达到上百头),养殖废水排到村边和农田,滋生蚊虫,污染环境和水井水质,排泄物臭气熏天,严重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距离居民区只有几米)。

琼海

水、大气

大路镇湖仔村委会龙地村小组的水井旁确实有村民养猪,共饲养生猪9头,建有沼气池等处理设施,因清洁卫生工作不到位,略有臭味散发。目前,该村尚有6户农户未接通自来水管,生活用水为井水,因该猪圈较靠近水井及居民区,对村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属实

1、要求养殖户尽快将存栏生猪全部转移。目前养殖户已将饲养的9头生猪全部转移清理,并做好猪圈的清洁卫生工作。

2、动员6户尚未饮用自来水的农户生活用水饮用自来水。目前农户已安装自来水管,切实保障饮水安全。

3、安排环境卫生整治组人员对猪圈及周边区域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全面清理垃圾死角,并做好消毒除臭工作,确保周边村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26

D32016

琼海东泰农场橡胶厂距离东泰小学不到200米,有臭味,还有一个露天污水池靠近万泉河,威胁万泉河环境。

琼海

大气、水

  911日,琼海市生态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符史恩、吴海冠,会山镇政府黄山旺、东太居庄兴财到东太胶厂进行检查。东太胶厂目前已制定臭气治理方案,方案正在上报海胶集体审批,计划于20185月前建设好臭气治理设施。投诉所称的露天污水池为该厂蓄水池,距离万泉河几十米,生产废水经处理完后排入蓄水池,然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场查看该蓄水池墙体正常,无泄漏迹象,厂区周边未发现偷排口。

属实

针对东太农场橡胶厂存在的问题,具体处理情况:

1.检查组要求东太胶厂加快臭气治理进度。

2.要求东太胶厂加强蓄水池管理,禁止蓄水池中的水向外环境排放。

3.东太胶厂目前已制定臭气治理方案,方案正在上报海胶集体审批,计划于20185月前建设好臭气治理设施。

27

D31041

三亚吉阳区海月广场对面的洛克铂金酒店正在施工,经常早5点半开工,噪音扰民;且每晚11点至12点都有大量工程车装卸材料,噪声极大,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三亚

噪声

天涯区城管局联合三亚广播电视台于910日晚2250分,到洛克铂金海景酒店项目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夜间施工现象。911日晚23时,第二次到该项目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未发现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现象。为了防止执法人员检查走后,工地进行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区城管局执法人员走访该项目周边居民,均表示最近未发现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噪声扰民的情况。

经查看近三个月的投诉记录,发现有市民投诉过该项目工地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噪音扰民问题,因此该项目曾存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噪声扰民的情况。

部分属实

天涯区城管局当场告知施工负责人在施工时必须在做好围挡,不得超时施工;白天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如确实需要夜间(22:00至次日6:00)施工的,必须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申请夜间施工许可。天涯区城管局在将不定时对该工地进行抽查,若发现其存在未经许可夜(22:00至次日6:00)间施工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28

D31081

三亚市吉阳区河东下洋田菜市场门口的三亚张一餐馆晚上承包给他人经营烧烤,每晚8点至凌晨6点营业,烧烤用餐噪声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三亚

噪声

被举报的对象为三亚张一餐馆,地址为三亚市吉阳区下洋田一路五巷临时农贸市场正门口左侧,为小型餐馆,以烧烤为主的夜宵店,有营业执照,面积约30平方米,该餐馆在店外摆了两张小圆形桌子供客人就餐,客人在喝酒聊天,声音较大,影响周边居民。

属实

1、三亚市吉阳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取缔该店店外经营行为,并对该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餐馆不得店外经营。

2、辖区中队已安排岗位队员每晚十点后对餐馆店外经营行为进行管控。经过这几天现场检查,该餐馆都在店内经营,目前也没接到该店噪音扰民的投诉。

29

D31088

三亚崖州区梅联社区角头湾海岸上有8-9个鱼塘及虾塘,污水直排大海(角头湾)。

三亚

投诉所称梅联社区角头湾海岸上的鱼塘及虾塘位于225国道北侧。经调查发现,梅联社区沿225国道两侧,有王忠、新明源2家水产养殖场,王法康等6家(共10个)养鱼塘。王忠、新明源2家水产养殖场和王法康等6家养鱼塘均未办理环评登记表备案手续,养殖废水排入水沟,经水沟排入海洋。根据三亚市环境监测站2017829日监测结果,新明源虾苗场废水超标排放。

属实

1.针对新明源水产养殖场未办理环评登记表备案手续和废水超问题,崖州区环保局已立案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制生产,处罚款共计40485元。

2.针对王忠养殖场和王法康等5家养鱼塘未办理环评登记表备案问题,崖州区环保局均已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款共计3.5万元。针对尚未完成取证的1家养鱼塘,崖州区正在加大调查力度,收集相关证据,依法处理。

30

D31068

屯昌屯城镇大华路中国联通大华营业厅的报警器,每天在后半夜响起,距离居民区仅一墙之隔,噪声扰民。

屯昌

噪声

2017911日上午,县政府副县长王恩策带领县环保局、县市政局相关人员到屯城镇大华路中国联通大华营业厅进行调查核实。

经核实,中国联通大华营业厅报警器由于线路故障,时常在后半夜响起,造成噪声扰民。

属实

911日上午经与屯城镇大华路中国联通大华营业厅沟通协商,该营业厅同意拆除故障报警器。

目前故障报警器已拆除,噪声扰民问题已解决。

31

D31050

万宁有150个烧煤蒸汽炉(60%建在居民区),用外省淘汰的蒸汽炉烧槟榔,导致空气污染,且设备有噪音。目前督察组进驻期间停产。

万宁

大气、噪声

913-14日,万宁质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以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了调查核实。

一、对于群众举报的使用外省淘汰承压蒸汽锅炉加工槟榔的问题,经万宁质监局调查核实,在所检查(随机抽查)的17家槟榔加工厂(合作社)中,有15家安装了19台承压蒸汽锅炉,均为整装承压蒸汽锅炉产品,为外省具有锅炉制造许可资质的单位制造,属于定型产品,符合《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G0001-2012)的要求,具有生产单位属地监督检验机构签发的《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锅炉)》,且在安装地完成安装后均依法申请并接受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安装监督检验,取得整装锅炉安装监督检验合格报告后投入使用,并依法向万宁质监局办理了使用登记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书,获得合法使用许可,此后,每年均依法申请并接受年度检验。除这19台承压蒸汽锅炉外,其余承压蒸汽锅炉的制造、安装检验皆按前述监管程序获得准予使用许可,并接受万宁质监局的日常监督管理。另外,其他的2家槟榔加工厂使用的工作压力小于0.1MPa4台蒸汽锅炉,不属于质检总局发布的《特种设备目录》的设备,不属于特种设备,其安装使用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不归质监部门监督管理。从检查核实情况来看,15家承压蒸汽锅炉使用单位在用的承压蒸汽锅炉并非外省淘汰承压蒸汽锅炉产品。除此次检查的15家使用承压蒸汽锅炉单位外,万宁质监局也通过同样的管理程序和要求对其他的使用承压蒸汽锅炉的单位依法实施使用登记许可制度,使用单位依法完成使用登记后方准予使用锅炉,此外,万宁质监局还实行严格的锅炉移装管理,确保杜绝违法安装淘汰锅炉的情况发生。结合万宁质监局多年来的巡查情况来看,万宁质监局目前尚未发现外省淘汰承压蒸汽锅炉在万宁地区安装使用的情形。

二、对于群众举报加工过程产生的空气污染及设备噪音问题,经市环保局核查,17家槟榔加工厂,仅4家办理了环保相关手续,其余13家未办理环保手续。在17家槟榔企业中,有7家烟囱未配套水雾除尘措施。

部分属实

一、由万宁质监局切实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承压蒸汽锅炉安装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杜绝淘汰锅炉在本辖区内安装使用。

二、由市环保局加大工作力度,责令尚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槟榔企业完善环保相关手续,对需要配套的污染防治未建设成或未通过验收的,不得投入使用,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科学评价槟榔加工厂(合作社)生产过程产生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对于超出标准限定值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同时,依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加强对槟榔加工厂(合作社)锅炉运行过程中的大气污染排放的监测工作,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依法予以查处。

32

D31073

群众对村民投诉万宁大茂镇群爱村委会大茂镇中心幼儿园旁一家生产木板的木材加工厂废气、废水环境问题(D05005)的第二次处理结果(D24097)仍不满意,该厂不听政府劝导,不按照政府要求停产整改,而是擅自生产,散发含化学药剂的刺鼻气体,影响周边居民和幼儿园学生。

万宁

其他

2017912日,市林业局又再次联合市环保局、大茂镇政府、群爱村委会再次到村民所反映的地点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该厂业主已停产并进行整改。该厂为了减少经济损失,对因停产而存放在场地上的原木进行锯木加工和防腐处理,再运到别处进行烘干处理。

部分属实

1.市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木材厂立即停止生产并进行整改,在未完善环评手续及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前,不得投入使用和生产。

2.市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木材加工厂要以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存在的问题为契机,举一反三,加强整改,做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33

D31075

万宁市和乐镇港上、港下、乐群、盐墩、发兴居委会附近小海边餐饮、养殖、建筑及居民生活产生的废水、垃圾全部排入或丢入小海内,污染海水,很多垃圾被冲回沙滩上,一年才清理一次。

万宁

水、垃圾、生态

1.小海内有餐饮大排档4家,餐厨废水、油污和生活粪污未经处理直排入海;小海内有养殖渔排71420909口网箱,周边有低位养殖池塘12000亩,未处理养殖废水直排入海;小海内港口码头上有居民正在建房,岸上堆积建筑材料,但未占用海域;小海周边和乐、后安、万城3个镇18个行政村80000余人和入海河流两岸居民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小海。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2.我市已多次组织小海沿岸3个镇开展沿海岸线对岸滩和海域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工作。由于小海岸线较长、周边人数较多,且人类活动频繁以及海流等影响,岸滩及海域每天都会有新的垃圾出现,清理工作短时间内无法完成。

 

属实

120177月市海洋与渔业局已对四家海上餐排档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若整改不到位,将依法取缔。

2201712月前完成编制《万宁市畜禽养殖规划》,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全面取缔红线区内的畜禽养殖,杜绝畜禽粪污和废水直排入海。

320186月前完成小海周边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规划设计,新建污水处理设施32处,配套主管网80公里。

4201912月前完成恢复小海周边红树林生态系统,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强小海及其入海河流的管控,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倾倒、排污等非法行为,提升小海和入海河流水环境质量。

5202012月前完成编制《万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加强生态红线管控。治理目标:到2018年上半年,万宁小海水质达到Ⅲ类海水质标准,2020年达到Ⅱ类海水质标准。

34

D31101

群众反映万宁礼纪镇石梅湾茄新自然保护区内华润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九里一期房地产项目(约60亩)破坏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问题(D24068)后,万宁市政府下发了问责通知。群众认为问责内容不公平,万宁国土部门作为出让保护区土地的部门没有被问责,批准建设房地产的万宁市住建局没有被问责,万宁林业局和森林公安也没有被问责,只问责了城管部门,与群众举报的事实有偏差。

万宁

其他

经调查核实,海南华润石梅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石梅湾威斯汀酒店对面建设的项目为九里二期A组团商业区项目,不是九里一期项目,该项目用地在石梅湾旅游度假区控规的32号地块范围内。200311月省政府批复石梅湾旅游度假区的总体规划,20082月省建设厅对石梅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20114月省旅游委员会对石梅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调整的批复。九里二期项目分为AB两个组团,目前B组团项目已建成,A组团的商业区项目正在建设。九里二期项目用地面积为371亩,

部分

属实

由住建、环保等部门督促项目业主加强在工程建设中要加强洒水,防止施工扬尘蔓延污染,林业部门要加强对保护区的管控,防止项目越界建设占用保护区。

35

D32004

群众对万宁山根镇荔枝村亿腾砖厂环境问题(D15010)处理情况不满意,称该砖厂并未进行任何整改,目前正准备动工生产,担心继续排放臭气污染空气。

万宁

其他

    该页岩砖厂环保手续较完备,2017628日,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烟囱废气排放达标。目前已完成整改情况有:对破碎机各滚筒筛安装了除尘吸尘设备和对原料区实现封闭,大量减少了厂区内的扬尘污染;对厂区的道路进行硬化了2293平方米,同时安装2台高压喷雾除尘设备,保证道路清洁减少扬尘污染;在厂区周边栽种树木,种草皮绿化;规划工人生活垃圾处理区,并对工人生活区的排水沟进行疏通与扩大,确保生活污水排放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现还在继续整改中,还没有开工生产。

部分属实

    1.该厂继续抓好原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继续硬化厂区道路,修筑厂区南边围墙,加大厂区空地绿化,安装喷洒水设备等。

    2.未经市科工信局、环保局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不准开工生产。

36

D32009

万宁市万城镇滨湖村委会山坑村第十小组(中央坡后田小学马路斜对面鑫泰汽车修理厂旁边路口内进100米)有一个洗砂场,运砂货车通行过程中产生大量扬尘,严重污染空气,导致居民不敢开窗。

万宁

扬尘

   该信访件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现场调查时发现龙滚镇上城村委会长埇村村民郭义富在此地无照经营洗砂场,据了解郭义富从万城镇新医院地下室工程处和仁里河万宁火车站段河道改造工程处将沙土运往此处,通过洗砂机过滤分离,生成建筑用砂,然后将建筑用砂运往搅拌站加工生产混凝土,该洗砂场加工作业产生的废水通过排入沉淀池沉淀过滤进行重复利用,不存在污水随意排放现象。该洗砂场周边环境和场区地面存在少量瓶、罐、袋等生活垃圾,场区地面也坑洼不平,卫生环境亟需进行整治。

属实

1、市工商局对违法当事人郭义富存在的无照经营沙土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业进行整改。

2.市工商局对违法当事人郭义富的无照经营沙土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3、市环保局责令违法当事人郭义富在停业期间对洗砂场的堆砂进行遮盖封存、避免扬尘影响周边环境。

4.市环保局责令违法当事人郭义富在停业期间采取设置除尘装置,抑制降低砂尘扩散,在堆砂区安装喷露头,在作业区和出入道路安排洒水车来回洒水等降尘方式,切实解决扬尘污染空气问题。

5、加大巡查力度。成立联合巡查工作小组加强对该地区的日常巡查,对无证无照私自经营的企业,做到发现一家坚决取缔一家,顶格查处一家,确保滨湖村周边不再发生扬尘,污染空气,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6、加强日常监管。万城镇政府安排专人,做到责任到人,加强对区域内各洗砂场的日常监管。各村民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对洗砂场生产过程中产生扬尘行为的制止、报告责任,形成执法监管联动合力,做到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7、做好宣传引导。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联合万城镇政府在滨湖村及周边各村各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和广告牌。使群众更进一步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

8、举一反三。为拓宽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在市环保局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和积极性。

37

D32011

万宁大茂镇群乐居委会前坡村内有家营业2-3年的槟榔加工厂,怀疑是无证经营,日夜不停作业,声音很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万宁

噪音

经核实,该槟榔加工厂名为铭联槟榔厂,法人代表为陈宋侨,占地面积7亩,有10台电炉加工设备,有30台使用生物质颗粒蒸汽炉正在加工生产。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相关环评手续。在加工过程中,由于生产车间未进行完全封闭,机器设备加工时产生的噪音对附近居民生活确实有一定的影响。

属实

1.市农业局责令该厂立即进行整改。对该厂加工设备进行降噪处理,将生产车间进行封闭,并尽量避免晚上生产加工,减少噪音对周边居民影响。

2.由市槟榔局,大茂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工作,确保该厂整改落实到位。

38

D31044

村南侧有三户村民在河边破坏8亩红树林挖虾塘,且虾塘污水未做处理直接排入河中,污染河水和红树林环境。

文昌

垃圾、水、生态

港头村虾塘排放的养殖废水未做处理直接排入河中;未发现有破坏红树林的毁林现场,未发现有新建的虾塘。

部分

属实

文昌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文昌市水产养殖废水整治专项工作总体方案》,引导群众科学排放养殖废水,加大打击超标排放养殖废水违法行为。

39

D31048

文昌铺前镇南山岭海军码头有很多运砂船不分昼夜装卸作业,晚上作业至凌晨2点,噪音震耳欲聋,距离最近居民住宅不到200米,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文昌

噪声

经现场核查及走访群众,铺前镇南山岭海军码头有时会有运砂船装卸作业,但未存在该交办件中群众反映的不分昼夜装卸作业,晚上作业至凌晨2点的问题。

部分属实

针对现场核查和走访情况,911-914日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市海监大队、海事局、铺前边防派出所及铺前镇政府对该区域利用白天和夜晚开展不定期的陆域及海域巡查,同时发函告知驻铺前南山岭海军部队,要求加强所属军用码头的监督管理,维护军队的权益,对非军事的装卸货物行为及时制止和驱离,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映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40

D31055

文昌东郊镇上坡村委会锦坡上村泰山安置区附近20-30米有4-5个椰子加工厂,工厂的污水直排水利沟(灌溉农田用水),目前水沟中的水被污染,无法灌溉,影响下游200亩农田的耕种。

文昌

经查,该地区没有椰子加工厂,只有3家椰子收购场,业主分别是泰山村委会六队郑有文、泰山村委会十二队符青山、建华山上村庄耿奇。这3家椰子收购场只是租用场地进行椰子收购转运,不产生污水,不存在污染农田问题,举报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经查,该举报情况不属实。东郊镇政府将加强对本辖区椰子加工产业的常态管理,防止该类污染问题产生。

41

D31071

文昌东郊镇大山队和良田队交叉路口附近有人进行木炭加工,已经营十五年以上,烧椰子壳,排放黑烟,影响周边村民。曾向文昌市环保局投诉,未解决。

文昌

大气

被举报的椰子烧炭厂为文昌市东郊兴平椰壳综合加工厂,法人代表朱行平,该厂实际位于良田村委会与豹山村委会交叉路口往良田方向30米处。在之前由市环保局牵头的D12006号信访件处理过程中,该椰子加工厂已经按照整改要求于826日前自行拆除,不再存在污染问题,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该烧炭厂已在本件举报前全部拆除,不存在污染问题。东郊镇政府将加强常态管理,防止该加工厂重开,避免污染情况反弹。

42

D31082

群众对文昌市文城镇云逸路8号义方家园小区南侧养猪场(规模200头)污染问题(X13042)处理情况不满意,猪场的污染环境问题尚未得到处理,担心督察组走后,问题无法解决。

文昌

其他

    何瑞贵养猪场存栏生猪尚未到达一般出栏体重(230—250斤左右)的要求,也未达到原协商在930日前关停的期限,目前,尚未出售清栏停产。
               
经与该场多次做思想工作,并考虑到养殖场存栏猪数量少但小猪多的实际情况,为尽量减轻养殖户经济损失并做到和谐搬迁,养殖户承诺在1030日前猪场实现全面清栏停产。

属实

    截止915日,经市畜牧兽医局和文城镇政府有关领导现场核查,何瑞贵猪场完成整改措施:
               
养猪场已有计划按时间节点分步做好猪场关停工作,确保20171030日前实现猪场清栏停产。

43

D32007

群众对文昌蓬莱镇敬老院旁边5米处规模上千只的养鸡场污染环境问题(D25078)处理结果不满意,当地政府仍未进行有效处理,臭气问题严重

文昌

其他

经实地查看,信访件反映的养鸡场位于镇政府敬老院对面5米处,紧挨着居民楼,经营者姓名为李春良,该养鸡场建于1996年,存栏量约七千只,未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

截止至2017914日,信访件反映的李春良养鸡场鸡粪全部清理完毕,并利用生石灰消毒及回填新土掩盖,养鸡棚顶棚拆除完毕。

44

D32013

文昌蓬莱镇胜达石场内有个玄武岩粉碎厂,无证经营1年多,为规避检查,工厂白天不进行生产,晚上10点之后开机生产,产生很大粉尘,目前该粉碎厂边安装辅助设备边进行生产。

文昌

扬尘

信访反映的文昌蓬莱镇胜达石场实际为文昌蓬莱顺达石场,该石场的采矿许可证到期后,2016年重新设置采矿权出让,文昌瑞福宏达矿业有限公司参与挂牌竞得采矿权。该公司取得采矿权后,在原文昌蓬莱顺达石场的碎石加工厂的基础上扩建后于201610月投入试生产。因该公司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善相关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保验收未通过,市环保局于2017614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责令停产并处2万元的罚款。经调查,该项目停产前,碎石加工、运输过程中粉尘外扬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情况属实。目前,该公司正在停产整改,在未通过竣工环保验前,不得恢复生产。

部分 属实

文昌瑞福宏达矿业有限公司采石场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已投入生产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于2017614日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做出停止生产并处2万元的行政处罚,在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前不得恢复生产。

45

D32020

文昌重兴镇三角庭农场纺织厂内有一家大型槟榔加工厂,未办理环评手续,烧煤冒浓烟,污染周边环境。

文昌

大气、其他

     911日,市环保局谢东亮、黄海,市农业局傅人表,热作中心符史廉,三角庭农场副场长农潮旺到文昌重兴金泰加工厂现场进行核查。

文昌重兴金泰加工厂,经营场所为海南省文昌市重兴镇三角庭农场(原三角庭纺织厂),法定代表人为卢章万,该厂于2016418日取得市环保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005116005A)。检查时该厂正常生产,有浓烟。

    912日文昌重兴金泰加工厂委托海南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对锅炉废气进行采样检测。

部分属实

    一、市环保局于911日向文昌重兴金泰加工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厂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排放污染物进行监测并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于913日前报市环保局。

    二、根据海南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于913日出具的检测报告,锅炉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检测结果均达标。

    三、该厂环保手续完善,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结果达标。市环保局要求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达标排放。

四、属地农场政府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要求,加强环境巡查,发现有新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上级网格。

46

X31045

澄迈县永发镇海榆中线西侧美墩村(260道路从永发往东兴方向路上)附近有一个土烧木碳厂和一个五金门窗加工厂,未办理任何手续,长期非法占地生产,导致空气和土壤受到污染。

澄迈

大气、土壤

一、海南鑫碳实业有限公司澄迈分公司澄迈木炭厂。一是举报该厂非法占地问题属实。经县国土局核查,占地面积6.44亩,现状占用耕地5.7亩和0.74亩林地,在多规合一中为建设用地5.4亩,基本农田0.94亩;经县林业局现场测量,核对《澄迈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林地规划图,该厂涉及占用林地约0.02亩。二是举报该厂污染空气和土壤问题部分属实。该厂于201612月通过了县环保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备案登记(备案号:澄备登2016-81),经县环保局核查,该厂筛分、烘干、成型等工序烟粉尘收集和处理设施不完善,炭化窑观察孔不够严密,致使部分应收集处理的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造成大气环境污染。此外,该厂热炉灰渣、粉尘渣、筛分废渣等固体废物长期露天堆放于没有防渗措施的场地,也对土壤环境造成一定污染。

二、海南骄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永发镇绿色槟榔加工厂。一是举报该厂非法占地问题部分属实。经县国土局核查,该厂占地面积4.35亩,在多规合一中为建设用地4.35亩,现状规划均为建设用地,未改变土地性质,用地合法;经县林业局现场测量,核对《澄迈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林地规划图,该厂涉及占用林地约2.2亩。二是举报该厂污染空气和土壤问题不属实。经县环保局核查,该厂员工生活污水和蒸煮槟榔果的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使用,烘烤废气是对蒸煮后的槟榔果烘干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部分属实

一、县环保局责令木炭厂设置危险废物储存间,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收储管理,完善木煤气和木焦油回收焚烧、筛分工序粉尘以及烘干、成型等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相关设施。
            
二、县国土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和林地问题进行查处。

47

X31062

澄迈金江农场南茂村100米处有一家南茂万头有机猪养殖场,由于猪场产生的粪便未经无害化处理和防渗漏措施,导致下游被严重污染,污水四处流淌,离猪场一公里处的井水也无法饮用,各项指标严重超标。

保亭

信访人反映的金江农场南茂村100米处有一家南茂万头有机猪养殖场为海南省国营金江农场南茂万头有机猪养殖场,位于保亭县国营金江农场南茂第一作业区什调队,占地面积为150亩。目前场区内荒草丛生,栏舍荒废,没有进行养殖生产。经核查:由于环评不达标,且整改不到位,县原国土环境资源局于2015319日对该猪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保土环资字〔2015154号),要求停产整治,60天内清空猪栏,关闭养猪场。因未及时落实污水三同时治理和申请验收恢复生产,该养猪场于20159月底清运完最后一批生猪后停产停业,目前场区内荒草丛生,栏舍荒废,没有进行养殖生产,不存在粪污外排造成污染的问题。

不属实

我县将密切关注该养猪场的动态,避免有单位或个人违法养殖生猪,非法排放粪污的情况出现,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48

X31004

儋州木排村热带作物场有一海南温氏畜禽有限公司的木排种猪场污水随意排放、散发臭味、滋生蚊虫,导致周边居民无法开窗,周边的土壤严重富营养化,破坏土壤结构。

儋州

水、大气、土壤

该猪场有环评备案手续距离最近居民点约1公里,周边没有河流流经。该场建有配套的深度污水处理系统、沼气利用、沼液利用等环保设施,且设施正常运转。该场具备土地消纳面积,剩余污水通过深度处理系统处理过后再利用,实现了零排放。

不属实

该猪场环保设施完善,污水零排放,场内无明显臭味,该信访件所反应的乱排污水产生臭味和破坏土壤结构问题不属实。市畜牧兽医局已督促海南温氏禽畜有限公司向周边村庄居民宣传解释该场环保设备及措施,以免造成村民误解。

49

X31007

儋州和庆镇油茶林场北面的海南海平达种猪养猪场(约有3万头猪),该猪场无环保手续,污水处理设备十年都未更换,该场猪粪、污水随意排放、散发臭味、滋生蚊虫,导致周边居民无法开窗,周边的土壤严重富营养化,破坏土壤结构。

儋州

水、大气、土壤

该养殖场位于和庆镇油茶林场北面,建于2010年,现存栏4000头左右,有环评备案手续。周围2公里内没有居民点,周边也没有河流流经。该场建有配套的深度污水处理系统、沼气利用、沼液利用等环保设施,且设施正常运转,该场配备了土地消纳面积,实现了污水零排放。

不属实

该猪场环保设施完善,污水零排放,场内无明显臭味,该信访件所反应的乱排污水产生臭味和破坏土壤结构问题不属实。市畜牧兽医局已督促儋州海平达种猪配套系有限公司向周边村庄居民宣传解释该场环保设备及措施,以免造成村民误解。

50

X31008

儋州木棠镇鑫荣猪场环保手续不齐全,无排污许可证,该场的污水存在偷排的现象,猪场周边的水利沟散发臭气、水质发黑有泡沫,大量的污水渗入地下,镇上村民大部分饮用的是地下井水,如今地下井水被污染,导致居民无法正常饮用。该场设施简陋,散发臭气,死猪及病猪随意丢在空地,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儋州

水、大气

该信访件与X16014号信访件有直接联系。该猪场准确名称为儋州鑫棠猪场,位于儋州市木棠镇二图村,年出栏商品猪1万头,该场有环境保护备案。建有配套的深度污水处理系统、沼气利用、沼液利用等环保设施。该公司养殖档案齐全,无害化处理档案和消毒记录完善,场区内建设有密闭式化尸池,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转正常。

不属实

该猪场环保设施完善,没有偷排污水现象,场内无明显臭味,监测报告表明,污水达到国家标准,臭气浓度达标,对附近村庄的地下水进行了取样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水质没有受到污染;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转正常,不存在乱丢死猪影响附近村庄居民正常生活情况,该信访件所反应的问题不属实。

51

X31035

儋州那大镇那洋公路十八公里处儋州甘蔗科学研究所用地范围内的温氏集团十八种猪场,虽建有污水处理设施,但规模很小,猪场周围的水渠、植被都被猪场的污水所污染,在猪场周围还可以闻到恶臭。

儋州

水、大气

该信访件与D15061号信访件有直接联系。温氏禽畜有限公司十八种猪场项目位于那大镇那洋高速18公里处,附近没有村庄,种猪场现存栏母猪3308头,有环评备案手续,该场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

不属实

种猪场环保设施完善,没有对周围造成污染,场内无明显臭味,根据环保局831日出具的监测报告,该场污水符合《畜禽养殖污染物标准》、臭气浓度达标,信访件所反应的问题不属实。市畜牧兽医局已督促温氏禽畜有限公司向周边村庄居民宣传解释该场环保设备及措施,以免造成村民误解。

52

X31059

儋州东成镇天角潭的天湖畜禽良种繁育有限公司建设的养猪场污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臭气熏天,附近村民无法开窗开门;且污染造成周围土壤严重富营养化,导致环境恶化。

儋州

水、大气、土壤

该养猪场全称为儋州天湖畜禽良种繁育有限公司。位于东成镇天角潭水利管养所生产基地内,目前存栏5000头左右,项目总占地84000平方米,建于2011年,有环评备案手续。该场建有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沼气利用、沼液利用等环保设施,且设施正常运转。该场配备了相应的土地消纳面积,实现了污水零排放。

不属实

该猪场环保设施完善,污水零排放,场内无明显臭味,该信访件所反应的乱排污水产生臭味和破坏土壤结构问题不属实。市畜牧兽医局已督促儋州天湖畜禽良种繁育有限公司向周边村庄居民宣传解释该场环保设备及措施,以免造成村民误解。

53

X31038

1.儋州海花岛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和未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进行填海的违法行为,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远超规划环评。举报人称海花岛开发商还打算开发附近的磷枪石岛(大铲礁)珊瑚礁自然保护区。2.三亚新机场人工岛填海工程未批先建,已全面开工;搭便车上马的三亚新机场临空产业园旅游产业园填海项目也在强势推进,化整为零报批,超过其一期工程获批的面积,并且未按照环评批复要求的方式填海;项目不仅违法填海,还因填海违法采砂;目前三亚红塘湾实际的状况已经与环评报告中描述的不同,尤其是多个同时进行的工程标段对区域海洋环境,尤其是对珊瑚礁等生物造成很大的影响,需要重新评估。

儋州

生态

    海花岛项目目前正在施工的为已经取得合法手续的两个用海项目海花岛1号岛入岛桥梁和海花岛游艇码头,未发现其他海域正在施工。磷枪石岛(大铲礁)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周围海域除发现非恒大海花岛公司的网箱养殖违法行为外,未发现其他违法情况存在。海花岛1#A区中心公园地下室内工程等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截至20178月,市海洋与渔业局和海监儋州大队已对海花岛项目6宗违规用海行为进行查处,目前均已停止施工。责成海监儋州大队加大海花岛周边及磷枪石岛周边海域巡查力度,防止发生违规用海问题并对磷枪石岛网箱养殖进行拆除。20178月,市环保局向海花岛23个项目(原28个项目,1个已审批,4个已备案)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20179月市住建局已就海花岛1#A区中心公园地下室内工程等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情况进行核实并下发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

三亚

生态

1.三亚新机场人工岛起步工程项目、三亚新机场临空国际旅游商贸区项目在未办理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情况下填海建设。

2.三亚新机场国际临空旅游商贸区二期填海工程、三亚新机场人工岛起步区工程、三亚新机场过渡栈桥工程、三亚新机场钢圆筒振沉工程非法填海建设;施工过程中未采取先围后填的方式进行围填海。

3.存在非法采挖海砂行为。

4.围填海施工对红塘湾珊瑚礁等海洋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需要重新评估。

5.经核实,除三亚新机场临空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于201677日取得三亚市红塘湾用海面积为47.8879公顷的海域使用权(国海证2016B46020000312号)外,无其他审批用海,不存在化整为零报批问题。

6.我市曾于2017814日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第三批受理编号为D03115*)关于三亚红塘湾新机场项目涉嫌未批先建,要求核实是否超范围建设、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投诉件,我市于2017820日将处理结果上报海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部分属实

1.已对三亚新机场人工岛起步工程项目、三亚新机场临空国际旅游商贸区项目未批先建行为立案处罚,案件正在办理;

2.已对三亚新机场国际临空旅游商贸区二期填海工程、三亚新机场人工岛起步区工程、三亚新机场过渡栈桥工程、三亚新机场钢圆筒振沉工程非法填海行为立案处罚,案件正在办理;

3.已对施工过程中未采取先围后填的方式进行围填海行为立案处罚,案件正在办理;

4.已对非法采挖海沙行为立案处罚,问题已解决。

5.针对围填海对珊瑚礁等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问题,国家海洋局已明确不予批准《三亚新机场人工岛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需要重新评估报批。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已开展珊瑚礁等生态环境影响的调查监测,工作正在进行,尚未完成。

54

X31064

定安符文镇大路坡村海南昌盛牧业有限公司九曲岭万头养猪场自从投产以来,对周围环境造成很大影响,臭气熏天、蚊虫泛滥,未经过任何处理排出黑臭污水,导致附近水沟、水塘起泡发臭。

定安

大气、水

经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未发现蚊虫泛滥和猪场废水未经任何处理流入附近水沟的现象。除了该猪场场区内的三个氧化塘外,附近并未发现其他水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该公司的废水排放去向与环评批复不一致。

部分属实

1、对该公司更改废水排放去向(由处理后排放变为处理后进行农业综合利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要求该公司加强猪场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扫固液分离场所打包时散落的干粪,落实好每天清洗猪栏粪沟4次的要求,并做好记录。

55

X31005

东方四更镇四南村有一五丰养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养猪场,该场污水随意排放、散发臭味、滋生蚊虫,导致周边居民无法开窗,周边的土壤严重富营养化,破坏土壤结构。

东方

水、大气、土壤

2017911日,市畜牧局和市环保局联合东方市四更镇政府、市农业综合执法局通过现场勘查、询问、调阅资料、环境监测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

1.经对该猪场四周进行排查,该猪场猪粪收集到粪棚,猪尿和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过排污暗管收集经沉淀池除粪后排入沼气系统,再进入到SBR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用于农业灌溉,全部综合利用。

    2.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干猪粪、场区员工的生活垃圾等,清粪方式以人工干洗粪为主,每日定时清理,粪便每日收集后送至场区堆粪场堆放。堆粪场采取地面硬化、加盖顶棚防渗防漏等措施,可全部作为猪粪当肥料外售。生活垃圾采取收集方式,交由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经对厂区周边排查,没有发现蚊虫乱飞情况。

    4.经对猪场周边村庄种植户进行走访,反映当风向正对时,感觉有臭味。

    5.经对SBR污水处理站出口的水质进行采样调查监测,废水已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

部分属实

12017913日,针对该合作社废水排放超过《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灌溉农作物的行为,市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修建三级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预计1015前完成整改。

2、市环保局责令采用高锰酸钾(添加生物除臭剂)等喷洒除臭,预计925日前完成。

 

56

X31063

东方四更镇四种村附近东方泓昌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泓昌种猪场自从投产以来,对周围环境造成很大影响,臭气熏天、蚊虫泛滥,未经过任何处理排出黑臭污水,导致附近水沟、水塘起泡发臭。

东方

大气、水

2017911日,市畜牧兽医局和市环保局联合东方市四更镇政府、市农业综合执法局到达现场展开调查。该养猪场养殖废水经过排污暗管收集经沉淀池除粪后排入沼气系统进行处理后暂存氧化塘通过移动抽水泵污水,一部分污水用于周边农作物浇灌,另一部分污水通过一条约15米长的蓝色PVC管直接排放于约2亩的水塘里;生活污水未经过化粪池处理而是直接通过一条约50公分宽的水沟直排于约2亩的水塘里。该2亩水塘的污水浓度较高,水塘附近有些小叶按树枯死,水塘产生臭味。同时,存在环保实施未验先投、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过期问题。

部分属实

一、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针对东方泓昌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项目未验先投,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于2017913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东环责改字〔2017110号),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二、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责令东方泓昌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拆除氧化塘用于排放污水的PVC管,并于2017912日前自行拆除PVC管完成。

三、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责令东方泓昌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监测的单位对恶臭进行监测,并于2017920日前对恶臭进行检测完成。

四、东方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责令东方泓昌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的生活污水的排放水沟进行封住,立即建设三级化粪池,于2017925日前建设完成。

五、对于该公司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已过期的情况,待相关材料收齐后,再做进一步的处理。

57

X31002

海口美兰区三江农场为应付督察组,在潭黎海(湖)边填埋了上千吨垃圾。

海口

垃圾

20179118:00,由美兰区副区长程守学带队到现场核实情况。经核实,信访人反映的填埋垃圾情况基本属实。三江农场社会职能属地化管理前,新埠洋管区礼家湾村潭黎海附近100多米处(信访件所述地点)是三江农场的垃圾填埋场,多年来积存大量建筑垃圾(近800吨左右),特别是因2014年威马逊台风产生断枝、碎瓦(石)等。农场社会职能属地化管理后,特别是2015年三江农场建立环卫部门,有了自己的环卫队伍、设备后,所有垃圾都是运到桂林洋垃圾处理厂处理,该填埋场已经围起了围墙,并严禁倾倒、处理垃圾。三江居辖区环境卫生工作外包给海口三江农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三江镇多次督促该公司清运此处垃圾。因市里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地,惯例上都是由各地自寻场地处理,20178月中旬,该公司通过机械化作业将该处建筑垃圾填埋处理。

部分属实

1.为检查核实所填埋垃圾是否对邻近水体潭黎海造成污染,201791111:00,美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带海南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技术人员到潭黎海地表水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将于917日出来。

2.三江镇政府、三江农场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相关情况待进一步调查取证后研究处理。若因填埋垃圾造成水体污染,将马上组织人力物力清理填埋的垃圾,治理水污染,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若未造成污染,将请专家指导做好防范措施,并加强监测。

目前,三江镇政府、三江农场已加强对垃圾填埋场的监管,并设置围墙严禁再倾倒、处理垃圾。美兰区环保部门正在对垃圾填埋是否污染潭黎海水体进行调查,待调查结果出来后再做进一步处理。问题正在解决中。

58

X31003

海口府城振兴路3-3号楼房的一层餐饮铺面(香辣坊、回味香辣馆、食里川香),通宵工作,噪声扰民,餐余垃圾散发臭味、每晚12点至第二天早上三个排气管道发出的响声,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海口

噪声、垃圾、

经查,海口琼山回味香辣馆、海口琼山食里川香餐饮店和海口琼山愉越香辣坊,三家餐饮店均存在以下问题:

1.通宵营业,厨房抽油烟机、空调外机作业产生噪音。

2.店内食客说话、摇骰子等娱乐活动产生噪声。

3.垃圾桶未及时遮盖和倾倒,散发出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4.没有环保备案。

属实

20179119:00,执法队员现场制作《现场检查记录》、《现场检查笔录》和《当事人询问笔录》,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针对凤翔街道振兴路3-3号楼房的一层三家餐饮铺面(海口琼山回味香辣馆、海口琼山食里川香餐饮店、海口琼山愉越香辣坊),通宵工作、噪音扰民问题,根据《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九十二条第十款之规定,对海口琼山回味香辣馆、海口琼山食里川香餐饮店和琼山愉越香辣坊三家餐饮店,下达《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责令店主:

1.劝导食客降低说话及摇骰子等声音分贝。

2.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后厨抽油烟机、空调外机运转产生的噪音,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监测。

3.更换垃圾桶,及时遮盖和倾倒。

4.及时在网上进行环保备案。

三家餐饮店均已当场劝导食客降低说话、摇骰子等声音分贝,垃圾也已经遮盖和清理完毕,同时联系安装工人整改抽油烟机和空调外机作业,以免产生噪音。2017914日,三家店均已在网上进行环保备案。琼山区城管局将继续加大对上述三家餐饮店的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类似违规行为,将进行顶格处罚。

59

X31013

海口新坡镇江段砂场存在非法采砂的行为,对于海龙新府信[2017]6号的答复意见书的结论不满意。1.越界采砂,存在避重就轻的嫌疑;2.超量采砂,刚半年的实际开采量已超过四百万立方,按市场销售价100/立方算,合计约四亿元。属于严重非法采砂,应追究刑事责任;3.河砂开采高层及深度已超过合同规定,如遇上台风洪水,村庄及堤坝都将被冲毁。

海口

生态

从调查核实及第三方专业机构测量结果情况来看,存在未经环评审批和超界19.5米开采问题。

部分属实

1.2017911日上午,龙华区水务局再次约谈了永宏基公司卜通砂场负责人,要求按原承诺开采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开采。

2.加大对砂场行为监管力度,加强巡查力量,再次明确可采区界限标识,增加监控数量,通过监控来监测确定采砂船在开采时是否在合同规定的可采区范围进行开采作业。

3.龙华区水务局落实双随机工作要求,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加强中后期监管。

4.在汛期期间,由龙华区水务局密切关注堤坝安全,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5.请龙华区监察部门介入,对政府相关监管队伍及相关人员启动调查,如果发现监管不到位,存在出现失职渎职行为的,坚决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经龙华区水务局巡查队员巡查,未见非法盗采现象,永宏基砂场停业整改中。

60

X31030

1.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咸东村委会所在地西北方向400米处有一经营十多年、养殖规模1000多头的养猪场,在该猪场下游300米处为供当地3000多人饮用的水井,地下水被猪场严重污染,饮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2.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咸东村委会26.41亩林地在未办理林转用手续的情况下,被擅自砍伐毁坏。

海口

水、生态

经现场核实:

1.所有猪栏舍的排污水口直接连接三级化粪池后再进入沼气池,沼液免费供附近咸谅坡蔬菜基地(2000亩)和罗京坡蔬菜基地的部分农户做农用肥使用,不存在猪粪沼液滞留溢满现象。有雨污分流,无污水乱排放现象。进出口有消毒池,存栏间由砖瓦混泥建成。三级化粪池和沼气池也没有外渗,有环保备案,备案号201746010600002204。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分别对猪场的地下水井、咸东村地下水井、附近安久村地下水井进行了水质采样,2017918日可出具监测报告。待结果出具后,方可确定咸东村地下水井是否受到猪场的影响。举报件所称地下水被猪场严重污染,饮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问题有待进一步核实。

2.林木采伐方面:业主于2015616日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因未办理使用林审核同意书,市林业执法支队于20175月进行了查处,并责令拆除了大棚800平方米;业主已重新选址新建猪场。举报件所称在未办理林转用手续的情况下,被擅自砍伐毁坏的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处理情况:

1.已督促猪场尽快选新址搬迁,猪场要从即日起实行减产,同时确保各项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以免污染环境。

2.举一反三,即刻进行猪场卫生大整治,排除猪场和周边卫生死角。

3.新址选定后,市区两级农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业主办理相关环保和农业设施用地手续,待所有手续完善后方可开工新建。

4.遵谭镇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走访周边群众调查,了解是否存在饮水污染问题。

整改情况:

1.201791 1日傍晚,遵谭镇组织人员到咸东村委会随机抽查群众做水质问卷调查,被抽查村民均反映水质没有问题。

2.下一步将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对应的整改措施。

61

 X31032

1.海口市秀英区长流镇美楠村附近的青山被碎石场削空,有的坑深度已达10多米,未进行回填,却办起了建筑垃圾消纳场,运来的垃圾包含塑料袋、尼龙袋、腐烂的动物尸体、污物等,臭气难闻,渗入地下严重污染了地下水,经有关部门检测,地下水已严重超标,不能饮用;2.美楠村内采石、贩石加工厂非法作业;3.从椰海大道进村的村道两边农田上办起了好多的砖厂、混凝土搅拌厂,作业及运输时产生噪音和灰尘。

海口

生态、垃圾、噪声、扬尘

1.信访件反映的深坑未进行回填,却办起了建筑垃圾消纳场的情况属实。信访件反映的用生活垃圾填埋深坑导致地下水严重超标,和村内采石、贩石加工厂非法作业、砖厂、混凝土搅拌厂占用农田噪声和扬尘扰民的情况不属实。

2.美楠村一带目前有混凝土公司、环保砖厂及建筑垃圾消纳场等项目,现场未发现有采石、贩石加工厂非法作业情况。

3.现场有历史遗留矿坑1个,该矿坑2015年经批准,现为秀英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该消纳场对消纳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资源化利用,对建筑垃圾中分离出来的生活垃圾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经2017719日国土资源部海口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对该区域地下水抽样监测,结果达标。

4.3家混凝土厂,有喷淋等降尘设施,周边无村庄。

5.3家环保砖厂,其中广胜公司有喷淋设施、扫地车,有洒水车降尘,家源砖厂、家赞砖厂生产过程基本不产生扬尘。但噪声和扬尘是否超标,有待进一步核实。

部分属实

1.加强对该历史遗留矿坑的管理,严禁收纳生活垃圾。

2.对无环评手续的项目依法调查处理。

3.将委托第三方对混凝土公司和砖厂噪声、扬尘是否超标的问题进行监测。

4.协调各部门对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进一步规划落实。

5.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管控,如有发现盗采国家矿产资源、噪声和扬尘超标排放等破坏环境行为,将依法处理。

62

 X31033

海口市滨海大道56号紫荆路海怡豪园小区21楼的会所两年前被改建为餐馆,营业时产生噪声,排放油烟、废气,甚至地漏口还有臭气上冒,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海口

噪声、油烟、大气

经现场核实,海口崇文尚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地漏口散发出的异味属小区内属厨房管道破损导致散发少量异味,根据负责人出示的房权证核实,该房产设计用途为商业用途。

部分属实

1.海口崇文尚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对地漏口中破损管道进行封堵,对隔油池及污水管道做好清洁。

2.由龙华区环保局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于2017911日对海口崇文尚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油烟及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报告预计于2017916日前出具。

3.在整改期间由龙华区城管局卢立志、环保协管员蒲丁万和金海社区居委会网格员吴玲负责督促并跟进整改情况。

4.2017912日,海口崇文尚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己对地漏口中破损管道进行封堵。

63

 X31039

群众对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红丰居委会用楠村养猪场,(D01042)问题处理情况不满意。举报人称该猪场只是象征性的将几片铁皮顶盖拆除,目前该养猪场又开始将猪转移回猪场,重新开始经营。处理不彻底。

海口

其他

1.20179102330分,灵山镇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2017911900,美兰区副区长杨柳芳带队到用楠猪场进行现场查看调查, 经现场查看及详细询问周边群众有关情况,没有发现用楠村养猪场有复养现象,猪圈已全部拆除,垃圾也全部清理完毕,没有异味,被询问群众均表示没有存在信访件投诉的复养情况。投诉人投诉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美兰区农林局、灵山镇组织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2017811日的投诉件(D01042)处理中,被投诉的猪场2017812日就已拆除完毕,卫生也清理干净,至今没有复养的情况。群众投诉问题已解决。

64

X31042

海口美兰区青年路30-1号龙洋公寓A栋两家餐饮店经常在饭点向高空排放未经过滤的油烟,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

海口

油烟

经查,被投诉的两家餐饮店分别为:

1.美味香湘菜馆(海口美兰罗洪菊餐饮店),该餐饮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且油烟管道从厨房一直延伸至六楼楼顶高空排放,已办理环保备案手续;但油烟管道的连接处有油渍渗出,造成地面油渍污染;

2.江西瓦罐煨汤(海口美兰唐其武瓦罐煨汤饭店),该饭店油烟管道从厨房一直延伸至六楼楼顶高空排放;但厨房内未安装油烟净化器,且油烟管道的连接处有油渍渗出,造成地面油渍污染。

属实

2017911日,美兰区城管局对美味香湘菜馆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对油烟管道设施进行整改,做好管道连接处的密封措施,清理地面油渍;要求江西瓦罐煨汤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对油烟管道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毕前,不得进行油烟排放;美兰区环保局要求美味香湘菜馆定期清理油烟净化器,建立清理油烟台账;并对江西瓦罐煨汤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饭店在2017918日前完善油烟设备,并办理环保备案手续。914日复查时两店已整改完成,并办理了环保备案手续。问题已解决。

65

X31043

海口天棚实业公司秀丽猪场(规模200头)产生的养殖排泄物未经处理通过公路沟排入农村水利浇灌沟,污染农田浇灌水,农田收到影响;同时也污染地下水,威胁村民饮用水健康,散发臭气,严重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距离最近的村民住宅约10米)

保亭

水、大气

信访人反映的海口天蓬实业有限公司秀丽养猪场位于南茂居(原为南茂农场)秀丽队,占地60亩,自2003年以来,建设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饲养品种为三元杂交瘦肉型品种,目前存栏生猪4500头,其中大猪3000头,小猪1500头。环保手续齐全,2015年深度污水处理建设完成,2016年年底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污水达到零排放。生产的废水全部进入厌氧池(沼气系统)发酵处理后再经过深度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好氧)后综合利用,污水处理能力日处理量为90吨。坚持循环经济,采取--生态循环生产方式,沼气用于本场职工和周边农户的生活燃料,对猪粪、沼液用于种植肥料。经核查:

海口天蓬实业有限公司秀丽养猪场目前存栏生猪4500头,其中大猪3000头,小猪1500头,排污设施齐全,粪污处理设备运行正常,生产的废水全部进入厌氧池(沼气系统)发酵处理后再经过深度污水处理设施(好氧)处理后排到沼液储存池(水泥硬化),再抽到周围果地作有机农家肥,污水未对外排放。

我县824日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转办X14005(*)重点关注案件时发现该猪场有臭味,825日我县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对存在臭味问题进行整改。截至911日复查,臭味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控制,检查人员在养猪场场区内没有闻到臭味。

部分

属实

按照整改要求,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成效,继续在养猪舍内投(铺)放吸附剂减少臭气的散发,养殖场区定期喷洒除臭剂消除或减少臭气的产生。(长期坚持)

截至2017911日,该养猪场已按照整改工作要求进行整改,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和采取有效的处理除臭措施,臭味已明显降低,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投诉的问题已解决。为确保该问题不反弹,我县将加强日常督查,要求该养猪场严格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粪污处理设备正常运行,继续做好除臭工作,避免散发臭味扰民,如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我县将依法查处。

66

X31066

海口龙华区遵谭镇咸东村委会某村民在距离村民饮用水井200米远处建设一个规模上千头的养猪场,未办理环评手续,全村300多人饮用水受到威胁。

海口

水、生态

经现场核实:所有猪栏舍的排污水口直接连接三级化粪池后再进入沼气池,沼液免费供附近咸谅坡蔬菜基地(2000亩)和罗京坡蔬菜基地的部分农户做农用肥使用,不存在猪粪沼液滞留溢满现象。有雨污分流,无污水乱排放现象。进出口有消毒池,存栏间由砖瓦混泥建成。三级化粪池和沼气池也没有外渗,有环保备案,备案号201746010600002204。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分别对猪场的地下水井、咸东村地下水井、附近安久村地下水井进行了水质采样, 918日可出具监测报告。待结果出具后,方可确定咸东村地下水井是否受到猪场的影响。举报件所称地下水被猪场严重污染,饮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问题有待进一步核实。

有待核实

处理情况:

已督促猪场尽快选新址搬迁,猪场要从即日起实行减产,同时确保各项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以免污染环境。

2.举一反三,即刻进行猪场卫生大整治,排除猪场和周边卫生死角。

3.新址选定后,市区两级农业主管部门要督促业主办理相关环保和农业设施用地手续,待所有手续完善后方可开工新建。

4.遵谭镇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走访周边群众调查,了解是否存在饮水污染问题。

整改情况:

1.201791 1日傍晚,遵谭镇组织人员到咸东村委会随机抽查群众做水质问卷调查,被抽查村民均反映水质没有问题。

2.下一步将根据监测结果制定相对应的整改措施。

67

X31068

群众对海口琼山区甲子镇新民林场内琼山区丙建材厂的红砖厂环境污染问题(X19017)的处理不满意,琼山区农林局、国土执法大队、环保局等部门到现场调查时询问了部分村民,称过了这几天就可以继续生产。

海口

其他

1.在海南省长昌煤矿矿部询问了农办主任黄川堂,其表示知道海口琼山琼炳建材厂停产,但不知道海口琼山琼炳建材厂何时能恢复生产,也没听当地群众说过琼山区农林局、琼山区国土执法大队、琼山区环保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说过过几天砖厂能恢复生产的言论。

2.在海口琼山琼炳建材厂办公室询问了海丰村委会副书记史贻周,其表示知道海口琼山琼炳建材厂停产,但不知道琼炳建材厂何时能恢复生产,也没听当地群众说过琼山区农林局、琼山区国土执法大队、琼山区环保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说过过几天砖厂能恢复生产的言论。但在当地茶店里有群众说过过几天砖厂就能恢复生产,还有部分拉砖车司机说过过几天砖厂恢复生产就给送砖的言论。

3.在海口琼山琼炳建材厂办公室询问了厂长冯文开,其表示海口琼山琼炳建材厂正在停产整顿,但不知道海口琼山琼炳建材厂何时能恢复生产,也没听到琼山区农林局、琼山区国土执法大队、琼山区环保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说过过几天砖厂能恢复生产的言论。

4.2017222日,琼山区环保局对该项目超标排放污染物立案处罚,促使该厂自行停产。2017830日对X19017举报件查处过程中,查出的该厂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实心砖与报批产品(多孔空心砖)不符问题,责令继续停产整改,待其整改完善并向市节能中心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故海口琼山琼炳建材厂何时恢复生产取决于该厂整改完成时间,不存在过几天就可以继续生产问题。因此,信访件反映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琼山区将举一反三,加强与村民沟通交流,督促琼炳建材厂落实整改,尽快通过验收。若发现违法生产,将对其严格查处。

问题已解决,该厂正在整改中,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68

X31016

乐东九所镇抱荀村村后山上有一石场(已关停),但近两年经常有不法分子大量偷挖石头出售,山体已被破坏成一长条状大坑(长200米,宽30米),严重破坏国家生态环境,晚上经常有几十辆大卡车来回运输,噪声非常大,多次向有关部门投拆,问题依旧存在。

乐东

土壤、生态

   县国土局牵头组织九所镇政府、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局、乐东供电公司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分别于2017911日、13日通过走访、问询、实地勘察等方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经现场核实,目前该石场已停止生产,但还有部分工人居住的临时板房尚未拆除。采矿后形成群众反映的一长条大坑,2013720日《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进行恢复治理,导致山体裸露,一些附近村民和不法分子擅自开采石料,运石料车辆从石场出来经过村庄造成的噪声扰民,群众举报事项属实。

属实

   1、经过多次多部门联合打击行动,目前该区域内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已得到遏制。下一步将加强该地区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既查事又查人,安排专人负责巡查,杜绝非法开采行为死灰复燃。
              2、根据201788日印发的《乐东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乐办发﹝201724号),要求九所镇政府、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严格执行职责,将九所镇抱荀石场列入重点监管和打击对象。
              3、县国土资源局已于2017815日下达通知,责成乐东合生实业有限公司将石场开采区内房屋、机械设备自行拆除和撤离,并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
              4、县政府已批示同意县国土局制定的《乐东黎族自治县关于对采矿权已到期矿山遗留设备拆除方案》,将组织执法队伍进行拆除石场采区内房屋、机械设备。
              对于此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我县将举一反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整改。

69

X31021

乐东县黄流镇怀卷村附近有一名为夜殿的夜总会,无任何隔音措施,晚上营业至凌晨2:30,噪声严重超标,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乐东

噪声

   912日下午,黄流镇政府牵头组织县文体局等相关部门人员,到现场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被举报对象夜殿夜总会,建有9KTV包厢和一个慢摇吧,营业时间为晚上8点到夜间2点,包厢内部装修及外墙建设过程中均采用了隔音材料,并于2014317日向乐东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申请对该慢摇吧及KTV音响设备产生的噪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GB22337—2008《生活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4类昼夜排放限值标准70分贝(db)。在对周边居民走访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夜总会在经营过程中人员出入导致大门未关闭,产生的噪音会影响村民休息。该夜总会有工商营业执照、噪声监测报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作证、文化娱乐经营许可证等手续,无环评登记表。

属实

   一是夜殿夜总会已向黄流镇政府、县文体局作出承诺,KTV营业时间不超过夜间2点,营业期间音响分贝不超过50分贝。二是责成夜殿夜总会负责人按整改要求对大门加装隔音帘。三是县环保局针对夜殿夜总会无环评登记表做出相应处罚,并限期办理环评手续。

70

X31071

临高乳猪场基地扩繁场在居住密集区,臭气熏天,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临高

大气

临高乳猪场基地扩繁场位于临城镇楼台村委会楼台村东北面,从事生猪养殖,没有环保手续.是临高县发改委下属的一个养殖基地,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2009年承包给海南临高宝和高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海南临高宝和高效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转让给另外一家企业,现场猪舍杂草丛生,没有养殖污水排放。目前该猪场处于荒废状态。

不属实

要求现场负责人恢复生猪养殖时需向临高县畜牧兽医局和临高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报告,以便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现场负责人表示如果再进行生猪养殖,将会及时向上述单位报告。

71

X31049

琼海市城投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应手续的情况下,假以河道疏浚的名义对琼海的万泉河进行非法超量开采(七个采砂点每天疯狂盗采河砂6000多立方),一年多时间,造成河岸坍塌,生态遭到严重破坏

琼海

生态

    911日,市水务局牵头市城投公司、嘉积镇、博鳌镇等单位对群众举报的情况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琼海市城投开发有限公司在未取得相应手续的情况下,假以河道疏浚的名义对琼海的万泉河进行非法超量开采实际是由琼海市政府批准,由市城投公司负责实施的河道疏浚工程。相关核实情况如下:
              
一、疏浚采砂由来
            2014
831日后,我市以公开挂牌拍卖形式出让的合法采砂场全部到期,由于受到海洋渔业部门在万泉河设置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限制,新的合法砂场不能及时衔接投入,造成河砂市场砂价飙升,当时市场价格一度飙升至120-130/m³,受利益驱使,非法采砂行为一涌而起。针对非法采砂现象,我市及时部署,以政府为主导、部门联合、属地管理、公安介入专办模式予以坚决打击。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我市打击非法采砂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并做出重要批示。为了落实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及时保障河砂市场的正常供给,堵疏结合,彻底根治非法采砂乱象,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于20159月份决定以既有利于河道行洪安全又保障河砂市场的正常供给的河道疏浚形式进行采砂,并由市城投公司作为河道疏浚工程业主,市城投公司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于2015920日开始进行河道疏浚采砂。
               
二、疏浚采砂的具体作法
               
市水务局负责委托资质单位确定疏浚点及编制技术方案,由市城投公司作为河道疏浚采砂业主,负责疏浚采砂施工及河砂销售。河砂销售价由物价及相关部门建议定价为65/m³ ,销售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河道疏浚工作由市水务局、财政局、物价局、规建局等单位共同监管。
               
三、以往疏浚采砂情况
                
由市水务局委托具有资质单位编制的万泉河河道疏浚技术方案共设置7个疏浚点,设计采砂量共70。市城投公司依据疏浚技术方案编制施工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河道疏浚采砂作业。自2015920日开始至201610月,市城投公司陆续投入7个疏浚点的疏浚采砂作业。至201610月,市城投公司销售河砂约42/m³,上缴收入2400万。疏浚采砂的投入基本稳定了河砂市场价格,保障博鳌机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等重点项目用砂,有力推进重点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时满足农村群众及建设市场用砂需求。
               
四、当前疏浚采砂情况
            2016
12,我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万泉河中原镇雅寨村河道道进行疏浚,积极保障河砂正常供应,并施行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运输、统一堆放、统一使用的河砂产供新模式。五个统一河砂产供新模式的建立,及时稳定了河砂价格,有力保障了重大项目及民间用砂需求。
            
我市坚持增收来自生态环保,必须反哺回馈生态环保的原则,201612月以来,我市河砂销售收入达9046.76万元,市政府将采砂收入全部用于万泉河流域生态修复和捆绑并入美丽乡村建设、污水处理项目资金,让群众共享综合治沙成果,共享生态红利。2017年我市计划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3.5亿元,污水处理项目资金1.4亿元。

部分属实

鉴于信访件中反映的城投公司非法超量开采问题不属实,我市重点抓好河道非法采砂治理和生态修复工作。
            
一、为了打击非法采砂,保护好万泉河生态,201612月,琼海市成立综合治理采砂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何琼妹、市长符平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市长程江洪任办公室主任。20161218日起,琼海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全市非法采砂行为得到基本遏制,治砂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专项行动结束后,市治砂办代表市委市政府开展治砂工作常态化管理,属地镇政府及公安巡查专班加强河道巡查,防范出现非法采砂行为。我市同时做好河道采砂规划及实施方案,按照规划及疏浚技术要求进行采砂,全力保护好万泉河生态。
            
二、2017815日,市治砂办下发《关于全面开展河道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所辖区域的河道进行全面的巡查及管控,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展全方位排查,对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处理;继续做好遗弃堆砂点的场地清理及复绿工作。
            
三、将河道管理纳入我市河长制工作主要内容,20178,市河长制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河道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对辖区内河流河道垃圾、违规建筑、违规采砂遗留船舶等进行初步调查,并对河道垃圾进行清理。在我市召开的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中,市政府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程江洪要求各成员单位、各镇要落实河长制工作职责,加强属地河道管理,做好河湖生态保护工作,尤其是社会关注、群众反映较多的河段两岸的生态修复工作。

72

X31051

1.琼海市潭门镇潭门和草塘两村委会的石碗埇和九埇380亩基本农田被人破坏挖成虾塘,养虾污水污染地下水和大海,导致潭门村委会潭一、二、三村的地下井水被污染咸化,无法饮用,同时由于地下水受到污染和自来水管路绕道建设等问题,谭三村面临缺水问题;2.潭门镇工业区毁坏九吉林场1000亩森林后建成,由于该工业区存在数百家贝壳加工厂、2间海藻加工厂、数家玻璃钢厂、泡沫厂工业企业等,工厂的废水排放导致周边草塘埇的基本农田和地下水受到污染。

琼海

水、生态

经现场核实,虾塘位于潭门镇草塘村委会,占地面积为209211平方米(约313.85亩)。经套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图《琼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2014年修改》,该宗地规划用途为林地6765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20平方米、设施农用地202426平方米,未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没有发现养虾污水排放入渠道和农田的现象,举报情况不属实。养虾污水污染地下水和大海,导致潭门村委会潭一、二、三村的地下井水被污染咸化,无法饮用,同时由于地下水受到污染和自来水管路绕道建设等问题,潭三村面临缺水问题基本属实。

经调查,潭门镇工业区于1999年由琼海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规划建设,该地块目前规划为非林业用地,经查找相关档案,未查到该地块规划建设时的有关林木采伐手续,由于建设时间较久,未能核实是否存在毁林的行为;没有发现污水排放入渠道和农田的现象。

部分属实

一、琼海市海洋与渔业局要求养殖户在总排水口尾建设三级沉淀过滤池处理后,才向外排放。目前该三级沉淀过滤池正在建设中,几个村民的饮水困难问题,市政府已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处理,由原来的饮用井水,改为饮用市政自来水。

二、为确保潭门镇工业区水质达标排放,琼海市科工信局建议在该工业区规划建设一座小型污水处理厂或将污水管网并入博鳌污水处理厂。

 

73

X31070

琼海东升农场内有一农垦亘泰东升养猪场(该场对外宣称几千头),污水埋地下管道排放。

琼海

该案件被举办对象和X07011X09026案件被举报对象为同一企业,即海南农垦昊牧养猪有限公司养猪场,818日上午,镇委书记王志强和镇委副书记、镇长禤儒曾带队前往养猪场进行实地检查,911日上午,镇委书记王志强再次组织人员对养猪场进行核查,并在东升农场七队召开住户代表共12人的座谈会。
            
经实地调查和附近村核实,海南农垦昊牧养猪有限公司养猪场未存在污水埋地下管道排放的情况,而是实施种养一体化作业,通过管网排灌农业作物。

不属实

2017915日,万泉镇人民政府在镇政府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911日在东升居七队办公室召开的座谈会证明。万泉镇人民政府将继续加强对海南农垦昊牧养猪有限公司养猪场的监督,如有发现该猪场存在任何违反《环保法》的行为,将立即制止并作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74

X31073

琼海石壁镇南星村委会母瑞河南霜沟段有一养猪场(600头),简单建起一个污物三级池,污池满后,用电动水泵抽出污水,接软管排入母瑞河,导致河水发黑发臭,影响下游居民的饮用水源。

琼海

水、大气

910日晚上,石壁镇党委书记肖少青组织环保、水务和畜牧等相关部门人员,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初步排查了之前有群众反映有接软管偷排母瑞河行为的南霜养猪场,经营负责人为陈正文。经现场查看,该养猪场目前已没有养猪,已经在815日将其210头肉猪进行售卖,该养猪场已于20173月按要求到市环保局完成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表》,备案号201746900200000021,目前该养猪场已对猪栏进行了消杀处理,因此不存在接软管偷排母瑞河行为的可能,信访举报接软管排入母瑞河内容不属实。
            9
11日,石壁镇组织环保、畜牧等部门对南霜沟流域养猪场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走访南霜沟周边群众,仅发现养猪存栏量建设规模达200头以上规模养殖户1家,未发现在南霜沟段流域有存栏量达600头猪的养猪场,信访举报南霜沟段有一养猪场(600头)内容不属实。

不属实

要求该南霜养猪场在养殖期间要定期做好猪栏及周边清洁卫生,及时清理猪粪便,并将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作为农家肥用于灌溉,不得外排。
            
石壁镇将重点对河流水源区域养猪场进行定期环境巡查,加强对养猪场偷排乱排污水情况的监控和查处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确保群众生活生产不受影响。

75

X31050

琼中县阳江农场加油站附近(阳江农场工商所对面)有几个水泥砖加工厂,每天早上45点钟有拖拉机运水泥砖,6点钟砖厂机器开动,产生的交通和机械噪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同时这些砖厂作业工程中产生大量的扬尘,污染空气,影响身体健康。

琼中

噪声、扬尘

    2017911日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服务中心、黎母山镇政府、阳江居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海南琼中阳江加油站(阳江工商所对面)附近的琼中阳江朱永雄建材店等4家水泥砖加工个体工商户进行检查。发现4家水泥砖加工个体工商户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未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生产规模较小,在运输、下料、堆放、进料、制砖过程中会产生噪音及粉尘,影响周边居民身体健康。

属实

    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服务中心于2017911日责令琼中阳江朱永雄建材店等4家水泥砖加工个体工商户立即停产整顿,要求4家个体工商户必须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落实整改措施后才能恢复生产,并由琼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912日暂时收回琼中阳江朱永雄建材店等4家水泥砖加工个体工商户的工商营业执照,待4家个体工商户完善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落实整改措施且生产条件符合行业准入标准后,再发回其工商营业执照。
               
下一步我县将组织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县市政管理局、各乡镇政府、琼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琼中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深入砖瓦生产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展排查摸底工作,摸清辖区内砖瓦生产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底数,掌握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等相关情况,全面清查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的砖瓦生产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76

X31006

三亚市国营立才农场有一三亚立才合顺养猪场(规模8000头),该场猪粪、污水随意排放、散发臭味、滋生蚊虫,导致周边居民无法开窗,,周边的土壤严重富营养化,破坏土壤结构。

三亚

水、大气、土壤

经调查,所投诉三亚立才合顺养猪场,位于三亚市立才农场四队,现存栏生猪4800头。20171月在三亚市环保局完成备案。

该项目场区周边均为果地,没有居民,果树长势良好。猪粪、污水等均通过排污管道进入厌氧发酵池,产生沼气、沼渣、沼液,沼气用来发电或作为燃料用于生产生活,沼液和沼渣通过专用抽液车抽取运送到果园、菜地,用于生产有机蔬菜和水果,并没有直接外排,全程采取生态循环利用模式,不存在周边土壤富营养化,破坏土壤结构问题,没有不良气味。

由于三亚当前气温还比较高,场区确实存在少量蚊虫,未发现大量蚊虫滋生的情况。

部分属实

养殖场负责人已购买杀虫剂,已采取措施继续做好场内环境卫生治理,定期消毒杀虫,保障粪污处理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沼液、沼渣及时还田利用,有效保护生态环境。

77

X31044

三亚市吉阳区吉阳镇的雪古丽奶牛养殖场(规模350头)产生的排泄物散发很浓臭气,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周边土壤严重富营养化,破坏当地生态系统。

三亚

大气、水、土壤

经调查,雪古丽奶牛养殖场已取得环评和竣工环保验手续。

项目建设了雨污分流系统、干清粪收集场、尿液与生产清洗液的发酵与利用系统(五级发酵系统)和大型综合沼气利用工程。建设砖混结构干湿分离间800m³,初沉池、水解酸化池1100m³,沼气发酵皮囊1200m³、贮气水囊封池600m³。雪古丽奶牛场内粪水、挤奶厅管道洗涤水等均通过排污管道进入密闭的厌氧发酵池,五级沉淀发酵后进入密闭沼气池发酵,其中沼气用来发电或作为燃料用于生产生活,沼液和沼渣通过专业运输车配送到相对应的果林地,用于生产有机热带水果或天然林地土壤改良等,全程采取生态循环利用模式。经对该奶牛场进行全面检查,粪污处理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没有排泄物、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现象,没有闻到臭气。场内粪污处理后循环利用,并没有直接外排,因此不存在造成周边土壤富营养化,破坏当地生态系统问题。信访人反映的相关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78

X31048

三亚市天涯区高峰乡凤凰谷兰花文化旅游区砍伐原有的原生态植物(约3000亩),栽种兰花和格桑花进行商业开发,硬化旅游区内的小山沟、护岸山沟,导致当地原有生态遭到破坏。

三亚

生态

三亚市天涯区高峰乡凤凰谷兰花文化旅游区已办取得发改委(三发改重点[2015]60号、三发改重点[2016]6号)、琼发改重点[2016]161号、国土局(三土环资规[2015]362)、规划局(三规编研[2015]37号)、林业局(三林函[2015]456)、旅游委(三旅委函[2015]416、号三旅委函[2016]324号)、环保局(三环生[2016]236号)、天涯区环保局天环生[2016]18号)、天发改委[2016]15号、海胶字[2016]39号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相关审批手续。

2.海南华海圆融旅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确实砍伐原有橡胶林改种为凤凰树、三角梅等景观树种以及建设196 亩兰花大棚,并对部分林间小道进行了硬化,但该公司均取得相关合法手续,未发现有超范围、违反相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的行为。

部分属实

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巡护,防止该项目超范围、违反相关规定进行开发建设。

79

X31046

海南农垦亘牧养猪有限公司东兴养猪场每天随意排放猪粪和尿液,散发恶臭,导致居民不敢开门开窗,排泄物污染周围环境,造成周边土壤严重富营养化。

万宁

大气、土壤

经现场核实,海南农垦亘牧养猪有限公司东兴养猪场,法人代表:夏祥政。占地面积120亩,现存栏量生猪3500余头(其中:母猪500余头),年出栏量1万余头。相应环保设施配套齐全。2016年通过省环保厅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批复(琼环函〔20162132号),案件所反映排泄物污染周围环境,造成周边土壤严重富营养化,经实地查看厂区周边,没有发现此类现象。

部分属实

1、市农业局责令猪场加强对栏舍的干粪清理并及时外运处理,禁止将干粪堆积在厂区内,做到日产日清,避免散发臭气。

2、加强对栏舍卫生清洁工作,减少臭味散发。

3、在污水沟及沼液池增加生物菌投放量,减少臭味。

4、在养猪场围墙、马路周边空地种植绿化树种,增加绿化面积,减少臭气散发。

80

X31065

万宁国营东和农场群英五队村民在太阳河湖畔周边鱼塘边建造大型养猪场,多达100头,排放粪便,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污染太阳河湖畔水质。万宁市绝大部分地区都是饮用太阳河水,河水污染将威胁居民用水质量。

万宁

经现场核实,群英队内共有2家养猪场,一是村民林亚信所建养猪场,旧猪场栏舍面积约68㎡,现存栏生猪54头,粪污排入自家鱼塘内;新猪场栏舍面积400㎡,现存栏生猪111头(其中:母猪26头),建有20立方米积粪池,粪污排入自家菠萝蜜和槟榔园内,环保及排污设施相对简陋。该养猪场距离太阳河400米左右。二是村民陈明军所建养猪场,栏舍面积约860㎡,现存栏生猪70余头(其中:母猪15头),粪污排入鱼塘(两个鱼塘共计56亩)内,环保及排污设施相对简陋。该养猪场距离太阳河380米左右。两家养猪场存在部分粪污直排入鱼塘现象。

部分属实

1.由市农业局组织相关勘测部门,确定两家养猪场是否在二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即禁养区),如在禁养区范围内,责令其在20171230日前,将现存栏生猪销售完后,停止养殖或将猪场搬迁至适养区内养殖。

2.如不在禁养区范围内,两家养猪场应全面加强栏舍及粪污清洁,完善相应环保设施,禁止将粪污直排,污染周边环境,及时将干粪外运处理消纳,避免臭味散发。

81

X31034

文昌锦山镇新室村歌颂康宝养猪场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水塘,渗入地下,排泄物及死猪散发恶臭味。另外,该猪场上报的养殖数量远远小于实际养猪量,实际造成的污染比环保要求整改的污染要严重的多。

文昌

水、大气

文昌锦山歌颂康宝养殖场积极配合政府做好猪场内部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并制定猪场关停并转计划,已逐渐减少生猪存栏,并承诺在2017101日前实现全面关停并转。目前,未到完全关停并转期限,尚有2000头生猪未出栏。

部分属实

截止915日,经市畜牧兽医局和锦山镇政府有关领导现场点验,锦山歌颂康宝养殖场已淘汰生猪913头,存栏生猪1087头,并承诺在101日前实现全面关停并转。

82

X31036

文昌头苑沿江文昌鸡育肥场距附近居民只有十几米,每到夏天臭气熏天,影响范围很广,鸡的排泄物直接进入附近池塘。

文昌

水、大气

经调查,该文昌鸡育肥场位于头宛片区造福村委会造福村小组西北侧,2005年由云永泽饲养至今,距村400米,距离最近的民房约有60(近几年才建的)现有鸡舍16座,每座约90平方米,现存栏约5200只,有干粪收集处(底部硬化),但过于简陋,逢雨天鸡粪会流失,影响周边环境。周围没有池塘,不存在鸡粪排入池塘的情况。

部分

属实

一、该养殖户从911日起,已加强对其鸡育肥场的管理,做到鸡粪每天清理,不再长期堆积。

二、该养殖户916日将组织人员开始彻筑鸡粪收集处的围挡和加挂顶棚,预计920前可以完成。

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第三十一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共计82件,实际办理82件。原转办编号为X31043号信访件不在海口市管辖范围,调整到保亭县办理;原转办编号为X31062号信访件不在澄迈县管辖范围,调整到保亭县办理。截至920日,本批次已依法办结43件,正在办理3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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