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20190813白沙县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处置进展情况登记表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8-13 16:43 分享到:
微信
X
【字体: 小   中   大




序号批次实施对象举报详细地址交办时间交办单受理
编号交办单受理
编号
识别码交办问题行业类型污染类型包案领导及职务牵头单位责任
单位责任
单位
是否
属实是否
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处置和整改情况处理
类别处理
类别
问责情况
是否重点关注
是否重点关注
办结状态办结时间公开时间公开地址
1第4批白沙宗宝木
业有限公司白沙宗宝木
业有限公司
邦溪镇芙蓉田农场2019/7/18D2HI201907170040585140417352171645白沙宗宝木业有限公司,位于邦溪镇芙蓉田农场西路二横巷尾,用化学物质防腐木材,下雨天雨水冲刷后化学物质和木屑流入珠碧江,工厂还排放废水和乱扔工业垃圾污染旁边的珠碧江。这个江是下游农场和村民的用水源,对群众产生了很严重的影响。每天噪声不断,烟囱排放废气(有异味刺鼻,有毒有害)。工厂占用农田,怀疑没有经过审批手续。通过12369热线,但是目前没有得到处理,仍然在生产。建议立即关掉这个工厂。非金属加工制造水、大气、土壤、噪音何方长副县长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事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实2019年7月18日上午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事务中心、荣邦乡政府等部门到实地针对信访反映问题开展核查,并组织对该木材厂噪声及锅炉烟囱排放口进行监测;对发现的涉嫌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9年7月19日,县生态环境局再次到该工厂开展深入调查,对决定立案的3个环境违法行为制作调查笔录,现场勘查笔录,收集相关证据等。2019年5月27日,经核实白沙宗宝木业有限公司彭胜全涉嫌违法占地的事实后,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并展开调查取证。处理:(一)县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清空锅炉除尘循环水储存池,并做好防雨、防渗、防漏措施;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确保废气达标排放;责令该公司按规定设置标准危废间、张贴危废标识及建立危废管理台账;(二)县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白沙宗宝木业有限公司违法水污染防治措施、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以及废气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立案查处。        
整改:(一)锅炉除尘循环水储存池未完全做到防渗、防漏和防雨的问题,该木材厂已于2019年7月18日开始整改,截止7月22日已基本整改到位;(二)危废间未按规定张贴危险废物标识的问题,该木材厂已于2019年7月18日整改到位;(三)锅炉烟囱废气超标排放的问题,该木材厂已于2019年7月18日清洗烟道和水除尘设施设备,2019年7月25日烟气处理设备厂商工作人员现场指导设备操作及运维,并安装9个喷头加强喷淋,2019年7月26日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到现场开展烟气排放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烟气排放达标。处理:(一)县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清空锅炉除尘循环水储存池,并做好防雨、防渗、防漏措施;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确保废气达标排放;责令该公司按规定设置标准危废间、张贴危废标识及建立危废管理台账;(二)县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白沙宗宝木业有限公司违法水污染防治措施、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以及废气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立案查处。        
整改:(一)锅炉除尘循环水储存池未完全做到防渗、防漏和防雨的问题,该木材厂已于2019年7月18日开始整改,截止7月22日已基本整改到位;(二)危废间未按规定张贴危险废物标识的问题,该木材厂已于2019年7月18日整改到位;(三)锅炉烟囱废气超标排放的问题,该木材厂已于2019年7月18日清洗烟道和水除尘设施设备,2019年7月25日烟气处理设备厂商工作人员现场指导设备操作及运维,并安装9个喷头加强喷淋,2019年7月26日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到现场开展烟气排放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烟气排放达标。
责令整改未办结
2019/7/19http://baisha.hainan.gov.cn
2第5批白沙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荣邦乡2019/7/19D2HI201907180032585417459922632824白沙县荣邦乡大岭居委会的珠碧江的水因为挖砂洗砂受到污染,水井就在江水旁也受到污染,村民没有干净的饮用水。其他水、生态王志铮副县长县水务事务中心县水务事务中心、县生态
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事务中心、县生态
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部分属实2019年7月19日上午,我县收到交办件后,县政府副县长何方长立即作出指示: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事务中心、荣邦乡政府等部门迅速开展实地核查并及时汇报。县生态环境局当天组织各单位联合到实地针对信访反映问题开展核查。经查,投诉人于邦溪镇大岭农场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源地位于白沙县邦溪农场大岭分场一队,珠碧江边,属于珠碧江流域。现场河水较浑浊,县生态环境局对水源地河段水质进行监测,结果显示水质类别为三类,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水源地上下游开展非法采砂点、洗砂点排查,未发现存在违法采砂、洗砂行为,但珠碧江河段有几处河道清淤工程(目前已停工);大岭居居民取水塔设施设备老化、损坏严重。处理:(一)白沙黎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调整珠碧江河道清淤疏浚点作业布局,如轮流施工作业,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的7个清淤疏浚点,不同时作业,各开工作业的清淤疏浚点要保持一定距离,充分发挥河水自净作用;(二)由荣邦乡政府出资修复或更换大岭居取水塔的设施设备;(三)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打击非法采砂、洗砂执法力度。          
整改:(一)白沙黎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全部停止河道清淤疏浚点作业,研究调整珠碧江河道清淤疏浚点作业布局;(二)荣邦乡政府已会议通过出资修复或更换大岭居取水塔设施设备的决议,将尽快实施。处理:(一)白沙黎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调整珠碧江河道清淤疏浚点作业布局,如轮流施工作业,可能影响水源地水质的7个清淤疏浚点,不同时作业,各开工作业的清淤疏浚点要保持一定距离,充分发挥河水自净作用;(二)由荣邦乡政府出资修复或更换大岭居取水塔的设施设备;(三)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打击非法采砂、洗砂执法力度。          
整改:(一)白沙黎自治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全部停止河道清淤疏浚点作业,研究调整珠碧江河道清淤疏浚点作业布局;(二)荣邦乡政府已会议通过出资修复或更换大岭居取水塔设施设备的决议,将尽快实施。
责令整改未办结
2019/7/19http://baisha.hainan.gov.cn
3第5批白沙玉禾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牙叉镇白沙农场茶城小区2019/7/19D2HI201907180046585418069807988804白沙县牙叉镇白沙农场茶城小区,附近居民将垃圾堆放在对面的邮电局前的垃圾桶里,垃圾桶没有盖子很臭,雨水流到垃圾桶,积水流到路面上很脏。负责垃圾清运的禾田环卫公司两天清运一次,效率太低,建议环卫公司另外寻找一个远离附近群众的空地上。半个月前曾经向12345反映,12345回复已经将这个问题反映给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核查,但是仍然没有整改。垃圾处理土壤符健友副县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实由县住建局牵头,会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白沙居委会、玉禾田公司等单位立即赴现场核查。经查实,该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改。经整改,现场垃圾桶已全部安装盖子,同时更换老旧的垃圾运输车,安排玉禾田公司清洗车对现场进行清洗,同时各承办单位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对茶园小镇目前的清运点位进行排查优化合理调整,并对所有点位进行冲洗刷洗去除污渍异味。二是从7月20日起,由玉禾田公司全面接管白沙居茶园小镇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单独增设一条清运路线确保茶园小镇垃圾点位每日清理清掏2遍。三是加强对茶园小镇垃圾点位的日常管理,及时更新更换环卫设施设备,每日对垃圾桶进行冲洗,确保垃圾点位周边无垃圾、积水、污渍、异味等。四是加大路面巡回保洁力度,确保牙叉镇白沙居茶园小镇环境干净整洁,打造宜居生态旅游景区。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整改。经整改,现场垃圾桶已全部安装盖子,同时更换老旧的垃圾运输车,安排玉禾田公司清洗车对现场进行清洗,同时各承办单位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对茶园小镇目前的清运点位进行排查优化合理调整,并对所有点位进行冲洗刷洗去除污渍异味。二是从7月20日起,由玉禾田公司全面接管白沙居茶园小镇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单独增设一条清运路线确保茶园小镇垃圾点位每日清理清掏2遍。三是加强对茶园小镇垃圾点位的日常管理,及时更新更换环卫设施设备,每日对垃圾桶进行冲洗,确保垃圾点位周边无垃圾、积水、污渍、异味等。四是加大路面巡回保洁力度,确保牙叉镇白沙居茶园小镇环境干净整洁,打造宜居生态旅游景区。责令整改已办结2019/7/192019/7/19http://baisha.hainan.gov.cn
4第7批杨松邦溪镇地质村委会二队2019/7/21D2HI201907200027585420526529282131邦溪镇地质村委会二队的山上有一木炭厂,从外地拉来树木及树根在山上烧,质疑该行为破坏了生态平衡,已有几个月的时间。其他生态何方长副县长县科
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科
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县生态环境局、县科
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生态环境局、县科
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属实2019年7月21日接到举报线索后,县政府立即组织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邦溪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派出工作人员进行调查,采取了拍照、现场核对等措施,向当事人了解其报建手续等情况。2019年7月22日,经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工作人员核实,杨松为该木炭厂的经营者,该木炭厂在邦溪镇地质村委会二队山上烧碳已持续有几个月,该杨松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在邦溪镇地质村二队山上建设12座木炭烘烧点,用于木炭烘烤,存在以下问题:(一)该木炭烘烤点地块类型为一般耕地,属非法占地建设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之规定。(二)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第三类淘汰类中“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的“(一)农林业”的“4.以木材、伐根为主要原料的活性炭生产以及氯化锌法活性炭生产工艺”的有关要求,该木炭烘烤点属于规定的淘汰范围。(一)由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规定,于2019年7月22日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进行整改,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如逾期不拆除,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二)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立即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予以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如逾期不拆除,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7月26日由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邦溪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督促其自行拆除全部违建炭窑,共计12座。
(一)由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的规定,于2019年7月22日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进行整改,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如逾期不拆除,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二)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之规定,立即对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予以自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如逾期不拆除,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7月26日由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邦溪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督促其自行拆除全部违建炭窑,共计12座。
责令整改已办结2019/7/262019/7/22http://baisha.hainan.gov.cn
5第8批、重复件第8批、重复件白沙宗宝木
业有限公司白沙宗宝木
业有限公司
邦溪镇芙蓉田农场2019/7/22D2HI201907210066585422562343780424芙蓉田农场场部小区后面白沙白沙中保木业有限公司24小时生产,噪音影响小区居民正常作息,粉尘飞扬,污水未经任何处理排入白沙河,造成河水污染。
芙蓉田农场场部小区后面白沙白沙中保木业有限公司24小时生产,噪音影响小区居民正常作息,粉尘飞扬,污水未经任何处理排入白沙河,造成河水污染。
非金属加工制造大气、水、噪音何方长副县长县生态环境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事务中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实此件与2019年7月18日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第四批编号D2HI201907170040信访件投诉内容一致,为重复件。2019年7月22日上午,我县收到交办件后,县政府副县长何方长立即作出指示:要县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部门加快依法办理进度,及时消除环境影响。
2019年7月18日上午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事务中心、荣邦乡政府等部门到实地针对信访反映问题开展核查,并组织对该木材厂噪声及锅炉烟囱排放口进行监测;对发现的涉嫌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9年7月19日,县生态环境局再次到该工厂开展深入调查,对决定立案的3个环境违法行为制作调查笔录,现场勘查笔录,收集相关证据等。此件与2019年7月18日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第四批编号D2HI201907170040信访件投诉内容一致,为重复件。2019年7月22日上午,我县收到交办件后,县政府副县长何方长立即作出指示:要县生态环境局组织相关部门加快依法办理进度,及时消除环境影响。
2019年7月18日上午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事务中心、荣邦乡政府等部门到实地针对信访反映问题开展核查,并组织对该木材厂噪声及锅炉烟囱排放口进行监测;对发现的涉嫌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9年7月19日,县生态环境局再次到该工厂开展深入调查,对决定立案的3个环境违法行为制作调查笔录,现场勘查笔录,收集相关证据等。
处理:(一)县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清空锅炉除尘循环水储存池,并做好防雨、防渗、防漏措施;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确保废气达标排放;责令该公司按规定设置标准危废间、张贴危废标识及建立危废管理台账;(二)县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白沙宗宝木业有限公司违法水污染防治措施、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以及废气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立案查处。        
整改:(一)锅炉除尘循环水储存池未完全做到防渗、防漏和防雨的问题,该木材厂已于2019年7月18日开始整改,截止7月22日已基本整改到位;(二)危废间未按规定张贴危险废物标识的问题,该木材厂已于2019年7月18日整改到位;(三)锅炉烟囱废气超标排放的问题,该木材厂已于2019年7月18日清洗烟道和水除尘设施设备,2019年7月25日烟气处理设备厂商工作人员现场指导设备操作及运维,并安装9个喷头加强喷淋,2019年7月26日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到现场开展烟气排放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烟气排放达标。处理:(一)县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清空锅炉除尘循环水储存池,并做好防雨、防渗、防漏措施;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确保废气达标排放;责令该公司按规定设置标准危废间、张贴危废标识及建立危废管理台账;(二)县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对白沙宗宝木业有限公司违法水污染防治措施、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以及废气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立案查处。        
整改:(一)锅炉除尘循环水储存池未完全做到防渗、防漏和防雨的问题,该木材厂已于2019年7月18日开始整改,截止7月22日已基本整改到位;(二)危废间未按规定张贴危险废物标识的问题,该木材厂已于2019年7月18日整改到位;(三)锅炉烟囱废气超标排放的问题,该木材厂已于2019年7月18日清洗烟道和水除尘设施设备,2019年7月25日烟气处理设备厂商工作人员现场指导设备操作及运维,并安装9个喷头加强喷淋,2019年7月26日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到现场开展烟气排放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显示,烟气排放达标。
责令整改未办结
2019/7/22http://baisha.hainan.gov.cn
6第8批白沙丰龙实业有限公司牙叉镇方香村2019/7/22D2HI201907210054585422983250575461白沙牙叉镇方香村委会旁有一家砖厂每天凌晨2点到晚上六点烧红心砖,产生噪音,导致村民无法正常生活。非金属加工制造噪音何方长副县长县生态环境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实2019年7月22日上午,我县收到交办件后,县政府副县长何方长立即作出指示: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牙叉镇政府等部门迅速开展实地核查并及时汇报。县生态环境局当天上午组织各单位联合到实地针对信访反映问题开展核查,现场检查了丰龙公司方香砖厂的水、大气、固废和危险废物等污染处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经查该厂的水、大气、固废和危险废物等污染按照环评要求安装运行,违法发现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并组织县环境保护监测站重点针对群众投诉的噪声污染问题开展监测,根据监测数据显示方香砖厂昼间噪声不超标;22日晚11:00县生态环境局再次组织相关单位到现场检查并开展噪声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噪声未超标,23日凌晨2:00时至3:00时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第三次开展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超标。处理:县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一)调整方香砖厂原料及成品砖装卸、运输时间,避开附近居民正常休息时段;(二)加装声屏障设施降噪;(三)在厂区东面种植吸声效果好的阔叶树种,降低噪声影响。
整改:(一)2019年7月23日起丰龙公司已调整方香砖厂原料及成品装卸、运输时间,夜间已停止装运作业,关停装运区的风机,2019年7月27日凌晨3:00时至4:00时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展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排放达标;
(二)2019年7月24日已订购声屏障设施,待送达后立即安装。处理:县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该公司:(一)调整方香砖厂原料及成品砖装卸、运输时间,避开附近居民正常休息时段;(二)加装声屏障设施降噪;(三)在厂区东面种植吸声效果好的阔叶树种,降低噪声影响。
整改:(一)2019年7月23日起丰龙公司已调整方香砖厂原料及成品装卸、运输时间,夜间已停止装运作业,关停装运区的风机,2019年7月27日凌晨3:00时至4:00时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展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排放达标;
(二)2019年7月24日已订购声屏障设施,待送达后立即安装。
责令整改未办结
2019/7/22http://baisha.hainan.gov.cn
7第9批白沙打安胜全木业有限公司打安镇狮球居民委员会2019/7/23D2HI201907220027585423232358678592白沙县打安镇狮球居民委员会办公楼旁边的木材厂,每天加工过程中锯木头产生噪声,防腐晾晒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剂,对周围群众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烘干过程中通过木材厂里面烟囱排放大量工业废气。质疑这个本材厂未办理合法合规的手续,属违建。非金属加工制造大气、噪音何方长副县长县生态环境局打安镇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科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实2019年7月23日上午,我县收到交办件后,县政府副县长何方长立即作出指示: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科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打安镇政府等单位迅速赶赴实地核查并及时汇报。县生态环境局当天上午组织各单位联合到实地针对信访反映问题开展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工厂停电未生产,经对胜全木业木材厂项目的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安装情况、厂界周边环境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经对胜全木业木材厂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情况,因停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无法开展噪声及废气监测;2019年7月24日上午,县生态环境局再次组织人员到胜全木业木材厂开展深入调查,木材厂正常生产。经对木材厂噪声及锅炉烟囱排放口进行监测;第一次噪声监测数据显示超标(锯木、切木车间切割机、烘干房鼓风机全部正常作业),现场分析认为可能是南部(即厂门口两侧)2个锯木、切木车间作业导致超标,遂关停南部2个锯木、切木车间开展第二次噪声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噪声排放达标;经对木材厂锅炉烟囱排放口的监测,结果显示大气排放达标。
2019年7月25日上午,何方长副县长组织相关单位赴现场检查,推进问题整改。经现场检查,胜全木业木材厂已停止使用南部(即厂门口两侧)2个锯木、切木车间,并组织人员拆卸设备,企业负责人彭军向何方长副县长汇报厂内车间布局调整计划。2019年7月23日上午,我县收到交办件后,县政府副县长何方长立即作出指示:由县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科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打安镇政府等单位迅速赶赴实地核查并及时汇报。县生态环境局当天上午组织各单位联合到实地针对信访反映问题开展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工厂停电未生产,经对胜全木业木材厂项目的环保手续、污染防治设施安装情况、厂界周边环境情况进行排查,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经对胜全木业木材厂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未发现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等情况,因停电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无法开展噪声及废气监测;2019年7月24日上午,县生态环境局再次组织人员到胜全木业木材厂开展深入调查,木材厂正常生产。经对木材厂噪声及锅炉烟囱排放口进行监测;第一次噪声监测数据显示超标(锯木、切木车间切割机、烘干房鼓风机全部正常作业),现场分析认为可能是南部(即厂门口两侧)2个锯木、切木车间作业导致超标,遂关停南部2个锯木、切木车间开展第二次噪声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噪声排放达标;经对木材厂锅炉烟囱排放口的监测,结果显示大气排放达标。
2019年7月25日上午,何方长副县长组织相关单位赴现场检查,推进问题整改。经现场检查,胜全木业木材厂已停止使用南部(即厂门口两侧)2个锯木、切木车间,并组织人员拆卸设备,企业负责人彭军向何方长副县长汇报厂内车间布局调整计划。
处理: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
(一)立即停止木材厂南部(大门两侧)2个锯木、切木车间作业;
(二)立即修复厂界围墙,加强降噪能力;
(三)组织研究调整木材厂各生产车间布局,建议将易产生噪声的车间调整远离居民点,并切实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整改:(一)2019年7月24日起胜全木业木材厂已停止使用厂南部(大门两侧)2个锯木、切木车间;
(二)胜全木业正在组织实施调整厂内布局,修补破损围墙,种植绿化带等降噪措施处理: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
(一)立即停止木材厂南部(大门两侧)2个锯木、切木车间作业;
(二)立即修复厂界围墙,加强降噪能力;
(三)组织研究调整木材厂各生产车间布局,建议将易产生噪声的车间调整远离居民点,并切实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整改:(一)2019年7月24日起胜全木业木材厂已停止使用厂南部(大门两侧)2个锯木、切木车间;
(二)胜全木业正在组织实施调整厂内布局,修补破损围墙,种植绿化带等降噪措施
责令整改未办结
2019/7/25http://baisha.hainan.gov.cn
8第9批七坊镇第五作业区四十一队七坊镇第五作业区41队2019/7/23D2HI201907220025585423189409005682白沙县七坊镇第五作业区41队,生活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通过水井取水,水呈黄色,偶尔闻到异味。居民被迫自己从其他连队购买和运输十净水源饮用。2017年曾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过,当时当地有关部门用水箱车为群众供应了几天十其净的水源,并且清洗水泵。但是立即又出现饮用水不安全的问题。近期拨打12345热线,给的回复是等待有关部门的处理。要求:尽快为当地解决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其他王志铮副县长县水务事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事务中心、七坊镇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属实2019年7月23日中午12:30,县水务事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卫健委、七坊镇人民政府、龙江居委会等单位赶赴现场调查。现场检查了珠碧江干渠水利渠道、大口井和蓄水塔周边环境情况,碧净牌CT-100型压力式过滤装置(净水设施)运行情况等;珠碧江干渠水利沟渠和大口井内水较浑浊,有大量泥沙,导致水色偏黄,但浑水经净水设施(检查时净水设施正常运行)处理后恢复正常,水呈透明、未闻到明显异味。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对水利渠道内大口井内的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水利渠道和大口井内的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一)由县水务事务部门组织人员对大口井、消毒设备,净化设施、水塔、输水管道等设备及周边卫生环境进行大清洗。
(二)水务部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并指导41队安全饮水设施维护人员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技能。
(三)水务部门将在整改措施落实后聘请资质单位对末梢水进行监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一)由县水务事务部门组织人员对大口井、消毒设备,净化设施、水塔、输水管道等设备及周边卫生环境进行大清洗。
(二)水务部门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并指导41队安全饮水设施维护人员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技能。
(三)水务部门将在整改措施落实后聘请资质单位对末梢水进行监测,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责令整改未办结
2019/7/25http://baisha.hainan.gov.cn
9第11批白沙恒隆石业有限公司七坊镇龙江农场39队2019/7/25D2HI201907240054590397302703652938白沙国营龙江农场39队有一家采石场,从地面往下挖20米左右采石再运往外地,将来还要再挖100米。采石过程产生巨大噪音,且对当地环境污染严重。其他生态、噪音何方长副县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和规划局、七坊镇政府不属实2019年7月25日上午,我县收到交办件后,县政府县长胡翔立即做出指示:要求由副县长何方长作为包案领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牵头责任单位,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七坊镇政府等部门迅速开展实地核查并及时汇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即组织各单位,由何方长副县长带队到实地针对信访反映问题开展核查,现场检查了恒隆石业采石场开采生产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并组织对采石场开展噪声监测。经查,恒隆石业采石场开采行为未超过采矿许可证批准标高及开采范围;开采区、加工区内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矿区设置了8台炮雾机、安排2辆洒水车对生产扬尘和运输扬尘进行处理,破碎和筛选环节及其设备装有减振设施和喷淋装置,设备冷却液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监测结果显示噪声排放达标。
2019年7月25日晚10:00时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恒隆石业采石场开展夜间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排放达标。2019年7月25日上午,我县收到交办件后,县政府县长胡翔立即做出指示:要求由副县长何方长作为包案领导,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为牵头责任单位,联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七坊镇政府等部门迅速开展实地核查并及时汇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当即组织各单位,由何方长副县长带队到实地针对信访反映问题开展核查,现场检查了恒隆石业采石场开采生产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并组织对采石场开展噪声监测。经查,恒隆石业采石场开采行为未超过采矿许可证批准标高及开采范围;开采区、加工区内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矿区设置了8台炮雾机、安排2辆洒水车对生产扬尘和运输扬尘进行处理,破碎和筛选环节及其设备装有减振设施和喷淋装置,设备冷却液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监测结果显示噪声排放达标。
2019年7月25日晚10:00时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恒隆石业采石场开展夜间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排放达标。
(一)要求恒隆石业调整装车运输时间,从夜间22时提前至20时停止;
(二)要求恒隆石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县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
(三)要求恒隆石业依法依规从事开采活动,不能超过批准的开采标高和矿区范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对其开采行为的监管力度。(一)要求恒隆石业调整装车运输时间,从夜间22时提前至20时停止;
(二)要求恒隆石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县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其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
(三)要求恒隆石业依法依规从事开采活动,不能超过批准的开采标高和矿区范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对其开采行为的监管力度。
责令整改已办结2019/7/252019/7/25http://baisha.hainan.gov.cn
10第11批
邦溪镇孟果村2019/7/25X2HI201907240029590397191034503285海南省白沙县邦溪镇孟果路,孟果村西北330米左右有人开炭窑,破坏生态环境。非金属加工制造其他污染赖道传副县长县科
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科
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和规划局、邦溪镇政府、县科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属实2019年7月25日接到举报线索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由县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邦溪政府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小组开展实地调查。经核查,并不存在举报中的炭窑厂。为进一步排查,工作小组又对周边展开走访,发现在邦溪镇225国道南侧发现一处非法木炭烧制点,共设立了六个炭化窑,该点废弃已久,违法主体不明确。经与所在地村民商议,同意在邦溪镇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协助下将该废弃木炭烧制点拆除。根据现场核查和相关规定,采取以下措施:
2019年7月26日,经与所在地村民商议,同意在邦溪镇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协助下将该废弃木炭烧制点拆除,共拆除炭化窑6个。根据现场核查和相关规定,采取以下措施:
2019年7月26日,经与所在地村民商议,同意在邦溪镇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的协助下将该废弃木炭烧制点拆除,共拆除炭化窑6个。

已办结2019/7/262019/7/25http://baisha.hainan.gov.cn
11第15批七坊镇第五作业区四十一队七坊镇第五作业区四十一队2019/7/29D2HI201907280005592972779842699348
白沙县七坊镇第五作业区四十一队,周边有一条大型灌溉水利沟,距离地下水井约100米,2-3年间饮用水呈现黄色存在浑浊,疑似水利沟污染了地下饮用水。2017年环保督察时反映过该问题,但至今未得到解决,希望保障饮用水安全。
白沙县七坊镇第五作业区四十一队,周边有一条大型灌溉水利沟,距离地下水井约100米,2-3年间饮用水呈现黄色存在浑浊,疑似水利沟污染了地下饮用水。2017年环保督察时反映过该问题,但至今未得到解决,希望保障饮用水安全。
住宿、餐饮、娱乐业王志铮副县长县水务事务中心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事务中心、七坊镇政府、县卫健委、龙江居属实此件与2019年7月23日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第九批编号D2HI201907220025信访件投诉内容一致,为重复件。2019年7月29日上午,我县收到交办件后,县政府县长胡翔立即做出批示,由副县长王志铮作为包案领导,带领由水务事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七坊镇政府、龙江居委会等组成的调查组再次到七坊镇第五作业区41队开展深入调查。调查组面对面与当地群众进行交流沟通,经组织排查发现水体浑浊的主要原因:一是近来降雨充沛;二是上游正在实施河道疏浚工程。(一)县水务部门技术人员对41队饮水安全设施管理员进行了培训,并在现场教会了管理员处理设备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责成河道疏浚单位科学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疏浚作业对水体的影响。
(三)七坊镇政府在原有饮水安全设施基础上新建一个过滤池,目前正在施工中。
(四)水务部门启动应急用水方案,水车送水给当地群众解决饮水问题。
(五)水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在进行下一步工作安排。(一)县水务部门技术人员对41队饮水安全设施管理员进行了培训,并在现场教会了管理员处理设备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责成河道疏浚单位科学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疏浚作业对水体的影响。
(三)七坊镇政府在原有饮水安全设施基础上新建一个过滤池,目前正在施工中。
(四)水务部门启动应急用水方案,水车送水给当地群众解决饮水问题。
(五)水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在进行下一步工作安排。
责令整改未办结
2019/7/31http://baisha.hainan.gov.cn
12第18批白沙日常养殖有限公司养鸡场牙叉镇芳香村2019/8/1X2HI201907310005592977573026201674白沙县牙叉镇芳香村养鸡场养殖废水采用渗坑方式排放,污染周边土壤及当地居民饮用水;养殖场臭气刺鼻禽类使用的药品和消毒垃圾遍地,蚊蝇滋生,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畜禽养殖大气、水王志铮副县长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牙叉镇政府、元门乡政府基本属实  2019年8月1日上午11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畜牧兽医和渔业服务中心、牙叉镇人民政府、元门乡人民政府等责任单位赶赴牙叉镇方香村对信访反映问题开展现场核查。
   经现场排查,日常鸡场周边被龙眼地、茶园环绕,附近有一条小河沟(两者最近距离约30米,之间地块为茶园),小河沟下游仅有一个村庄,距企业厂界1.3公里,当地村民不将河沟内的水作为饮用水。现场查看日常鸡场养殖污水化粪池及厂界雨水沟,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的违法行为;日常鸡场安放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桶,收集禽类使用的药瓶和消毒瓶,定期或不定期转运处理;鸡场粪便及时清运,现场未发现大量堆积的贮存粪便,场区外围无明显恶臭味。据县生态环境局反映,2019年5月22日,日常鸡场确实发生过因化粪池抽运不及时,降雨时雨水流入化粪池,导致化粪池养殖废弃物溢流的情形,当日县生态环境局对日常鸡场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导致养殖废弃物外溢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9年5月31日现场检查,日常鸡场停止违法排污行为,采取了清空化粪池、增建围堰、增加化粪池抽运频次等措施解决污水外溢问题,同时按现有养殖规模配套新建厌氧池、堆肥池等污染防治设施;2019年7月17日县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行政罚款人民币159600.00元整。
   2019年8月6日,王志铮副县长带领由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畜牧兽医和渔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牙叉镇和元门乡等单位组成的调查组再次到牙叉镇方香村深入核查整改情况,协调推进防污设施建设进度,要求日常鸡场加快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进度,加强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杜绝污水违法排放的情形再次发生。  2019年8月1日上午11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畜牧兽医和渔业服务中心、牙叉镇人民政府、元门乡人民政府等责任单位赶赴牙叉镇方香村对信访反映问题开展现场核查。
   经现场排查,日常鸡场周边被龙眼地、茶园环绕,附近有一条小河沟(两者最近距离约30米,之间地块为茶园),小河沟下游仅有一个村庄,距企业厂界1.3公里,当地村民不将河沟内的水作为饮用水。现场查看日常鸡场养殖污水化粪池及厂界雨水沟,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的违法行为;日常鸡场安放有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桶,收集禽类使用的药瓶和消毒瓶,定期或不定期转运处理;鸡场粪便及时清运,现场未发现大量堆积的贮存粪便,场区外围无明显恶臭味。据县生态环境局反映,2019年5月22日,日常鸡场确实发生过因化粪池抽运不及时,降雨时雨水流入化粪池,导致化粪池养殖废弃物溢流的情形,当日县生态环境局对日常鸡场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导致养殖废弃物外溢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19年5月31日现场检查,日常鸡场停止违法排污行为,采取了清空化粪池、增建围堰、增加化粪池抽运频次等措施解决污水外溢问题,同时按现有养殖规模配套新建厌氧池、堆肥池等污染防治设施;2019年7月17日县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行政罚款人民币159600.00元整。
   2019年8月6日,王志铮副县长带领由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畜牧兽医和渔业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牙叉镇和元门乡等单位组成的调查组再次到牙叉镇方香村深入核查整改情况,协调推进防污设施建设进度,要求日常鸡场加快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进度,加强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杜绝污水违法排放的情形再次发生。
处理:一是县生态环境局对日常鸡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督促其按照《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落实整改;二是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和渔业服务中心对其新建污染防治设施予以科学指导,确保污水防治设施与养殖规模相适应,指导做好养殖废弃物农业综合利用;三是元门乡政府、牙叉镇政府加强督促日常鸡场加快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进度。
整改:1.日常鸡场已基本按照县生态环境局下达的《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落实整改,一是清空化粪池内养殖废弃物,增建养殖废弃物抽运频次;二是在化粪池周边增建围堰,降雨时覆盖化粪池,确保雨水不能进入化粪池;三是新建符合现有养殖规模的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目前该场化粪池已不再外溢养殖废弃物,且完成对厂界雨水沟内的养殖废弃物进行清理,新建污染防治设施已开始施工。县生态环境局对其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环境违法行为已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159600.00元整。2.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和渔业服务中心督促、指导日常鸡场内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养殖废弃物全部进行处理后进行农业综合利用,对符合政策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将给予扶持。 处理:一是县生态环境局对日常鸡场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督促其按照《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落实整改;二是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和渔业服务中心对其新建污染防治设施予以科学指导,确保污水防治设施与养殖规模相适应,指导做好养殖废弃物农业综合利用;三是元门乡政府、牙叉镇政府加强督促日常鸡场加快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进度。
整改:1.日常鸡场已基本按照县生态环境局下达的《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落实整改,一是清空化粪池内养殖废弃物,增建养殖废弃物抽运频次;二是在化粪池周边增建围堰,降雨时覆盖化粪池,确保雨水不能进入化粪池;三是新建符合现有养殖规模的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目前该场化粪池已不再外溢养殖废弃物,且完成对厂界雨水沟内的养殖废弃物进行清理,新建污染防治设施已开始施工。县生态环境局对其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环境违法行为已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人民币159600.00元整。2.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和渔业服务中心督促、指导日常鸡场内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养殖废弃物全部进行处理后进行农业综合利用,对符合政策的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将给予扶持。
立案处罚未办结
2019/8/3http://baisha.hainan.gov.cn
13第24批
七坊镇、金波镇2019/8/7D2HI201908060054596951053430161478白沙县七坊镇、金波镇境内有两家木炭厂,采用土窑工艺将木料烧制成木炭,产生浓烟且无除尘设施,希望当地政府尽快将污染企业进行取缔。非金属加工制造大气赖道传副县长县科工信局县科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七坊镇、金波乡、青松乡属实   2019年8月7日11:00由县科工信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七坊镇政府在七坊镇举报地点进行了核查取证。经核查,在七坊镇照明村委会旁一公里处发现炭窑场,该炭窑场无证经营,炭窑共八个。现场,县科工信局工作人员向其负责人说明了根据工信部工产业第〔2018〕122号、《国家发改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文件规定,该炭窑属于淘汰落后工艺,并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行整改。
2019年8月7日14:30由县科工信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松乡政府对金波乡举报地点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该地点为金波乡十一队,该炭窑已经自行拆除,举报问题中“金波乡境内的木炭厂,产生浓烟且无除尘设施”的内容不属实,经排查,周边范围内没有炭窑场。
  2019年8月7日11:00由县科工信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七坊镇政府在七坊镇举报地点进行了核查取证。经核查,在七坊镇照明村委会旁一公里处发现炭窑场,该炭窑场无证经营,炭窑共八个。现场,县科工信局工作人员向其负责人说明了根据工信部工产业第〔2018〕122号、《国家发改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文件规定,该炭窑属于淘汰落后工艺,并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行整改。
2019年8月7日14:30由县科工信局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青松乡政府对金波乡举报地点进行了现场核查发现,该地点为金波乡十一队,该炭窑已经自行拆除,举报问题中“金波乡境内的木炭厂,产生浓烟且无除尘设施”的内容不属实,经排查,周边范围内没有炭窑场。
处理:对七坊镇照明村委会旁一公里处发现的炭窑场,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行整改。处理:对七坊镇照明村委会旁一公里处发现的炭窑场,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行整改。责令整改未办结
2019/8/10http://baisha.hainan.gov.cn
14第24批浦棉橡胶加工厂七坊镇木棉村2019/8/7D2HI201908060029596950598163628126白沙七坊镇木棉村200米处的白沙浦棉橡胶加工厂,生产期间散发恶臭,影响周边居民。加工厂距离木棉河200-300米,所在河段水质为灰绿色,散发异味,进入珠碧江。非金属加工制造大气、水何方长副县长生态环境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事务中心、七坊镇属实    2019年8月7日上午,县生态环境局为牵头单位,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事务中心、七坊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迅速赶赴实地核查并及时汇报。县生态环境局当天上午组织各单位联合到实地针对信访反映问题开展核查。现场检查时,因受台风“韦帕”影响,原料短缺,浦棉胶厂暂停生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即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控设备等运行正常,厂区西南侧八亩田河河水及木棉溪细水水色正常,未见举报反映的灰绿色,经巡河员巡查记录反映,近期未见八亩田河河水出现异样,现场对浦棉胶厂污水处理站排水口、八亩田河及木棉溪采样监察;厂界外无明显恶臭,我县监测站对无组织废气的检测项目为硫化氢、氨气两项,目前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将于8月8日对浦棉胶厂布点监测。
  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情况问题:
   1.污水处理站排水口未做防雨措施,易导致在线监测数据出现异常;
   2.收胶池内打捞出的杂胶,仅用防雨毡遮挡难以有效遏制臭味;
   3.污水沟清理后部分断面的盖板未及时覆盖。    2019年8月7日上午,县生态环境局为牵头单位,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事务中心、七坊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迅速赶赴实地核查并及时汇报。县生态环境局当天上午组织各单位联合到实地针对信访反映问题开展核查。现场检查时,因受台风“韦帕”影响,原料短缺,浦棉胶厂暂停生产,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即污水处理站)、在线监控设备等运行正常,厂区西南侧八亩田河河水及木棉溪细水水色正常,未见举报反映的灰绿色,经巡河员巡查记录反映,近期未见八亩田河河水出现异样,现场对浦棉胶厂污水处理站排水口、八亩田河及木棉溪采样监察;厂界外无明显恶臭,我县监测站对无组织废气的检测项目为硫化氢、氨气两项,目前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将于8月8日对浦棉胶厂布点监测。
  被举报对象存在的主要情况问题:
   1.污水处理站排水口未做防雨措施,易导致在线监测数据出现异常;
   2.收胶池内打捞出的杂胶,仅用防雨毡遮挡难以有效遏制臭味;
   3.污水沟清理后部分断面的盖板未及时覆盖。
处理:一是县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浦棉橡胶加工厂立即针对存在问题按环评要求作出整改; 二是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八亩田河浦棉胶厂段巡河员加强巡查;
整改:2019年8月8日当天,浦棉胶厂已将未覆盖的盖板全部覆盖,并联系工程队现场勘查污水处理站排污口,准备修建遮雨棚。
处理:一是县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浦棉橡胶加工厂立即针对存在问题按环评要求作出整改; 二是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八亩田河浦棉胶厂段巡河员加强巡查;
整改:2019年8月8日当天,浦棉胶厂已将未覆盖的盖板全部覆盖,并联系工程队现场勘查污水处理站排污口,准备修建遮雨棚。
责令整改未办结
2019/8/10http://baisha.hainan.gov.cn
15第26批海南白沙福潮木业有限公司打安镇2019/8/9D2HI201908080037
白沙打安镇卫星农场六队居民区有一家木材厂每天锯木头产生噪音,散发药味和浓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木材厂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近日下雨没有生产,平时整天生产作业。非金属加工制造大气、噪音何方长副县长县生态环境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科工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安镇政府属实8月9日,我县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二十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宗。有群众举报称:“白沙打安镇卫星农场六队居民区有一家木材厂每天锯木头产生噪音,散发药味和浓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木材厂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近日下雨没有生产,平时整天作业。”9日上午,县生态环境局会同县科学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打安镇政府到现场查看情况,经核实,卫星农场六队共存在两家木材厂,分别为海南龙江榕辉木材厂及海南白沙福潮木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办理了工商、林业、环保等相关手续,其中海南龙江榕辉木材厂正常生产,现场对其噪声、废气排放情况作了监测;海南白沙福潮木业有限公司现场为暂停作业状态,未能开展监测工作。经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两家木材厂分别存在如下问题:海南龙江榕辉木材厂危废贮存间设置不规范,木屑等固体废物露天堆放,海南白沙福潮木业有限公司危废贮存间设置不规范,锯木台及烟囱废气无除尘设施。下一步,我县将组织相关单位,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整改未办结


16第30批
牙叉镇白沙文化公园2019/8/13D2HI201908120093596965183872565366白沙县牙叉镇白沙文化公园,每天早上六点多,晚上六点到七点,文化广场的管理人员用高音喇叭播放健身操,影响周边居民,希望相关部门能注意下播放时间和播放音量。其他噪音符健友副县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牙叉镇政府
8月13日上午11时,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县生环局、县文旅商局、县公安局、牙叉镇政府等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到县文化公园现场核实情况,该时间段未有群众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暂无群众反映“高音喇叭播放健身操,影响周边居民”的问题。下一步,县综合执法局、县生环局、县文旅商局将联合对文化广场高音喇叭音量进行监测,于8月13日20时、22时和8月14日上午7时,在福安小区和水岸新世纪小区设点监测。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维护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党政信息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7723365  0898-12345  邮箱:bsxzfw@yeah.net

琼公网安备 46902502000101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50004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维护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党政信息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7723365 0898-12345

邮箱:bsxzfw@yeah.net

琼公网安备 46902502000101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