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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移交群众环境信访举报件(第30批) 办理情况通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26 20:07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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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1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我县第三十批群众举报件共1件,其中来电0件、信件1件,重点件0件。本批群众举报1件反映土壤污染问题。反映问题区域涉及七坊镇。主办单位是:七坊镇。第三十批1件群众举报件,实际需要办理1件,阶段性办结1件。现将具体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30 批      2023  12  26 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3HI202312200029

白沙县七坊镇珠碧江的大桥旁有一块4.2亩的农用耕地,河北广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7日租赁后作为施工用地,完工后未将耕地上的杂物及混凝土块等硬物清理及运离,之后有人陆陆续续拉来大量建筑垃圾倾倒在耕地上的低洼处,用挖机推平建筑垃圾,并用泥土掩埋,导致耕地无法种植农作物。

白沙黎族自治县

土壤

白沙黎族自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23年12月21日下午16时,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李锋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白沙公路分局、七坊镇政府、海南农垦龙江农场有限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理。该地块为2016年动工建设的珠碧江大桥项目的预制品场地,业主单位为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经套图核查,勘测定界核实范围显示涉及地块面积为2419.5138平方米,地块权属为海南农垦龙江农场有限公司(原国营珠碧江农场),其中,根据套核三调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显示,该地块现状地类型为旱地2105.6101平方米、橡胶园92.5822平方米、灌木林地117.2363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104.0852平方米。套核白沙县“三区三线”成果显示,该地块并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且不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经现场核查,存在用泥土掩埋覆盖预制梁件及混凝土块的情况,在排查过程中未发现其它建筑垃圾及相关设施设备。

由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白沙公路分局对该地块预制梁件及混凝土块进行清理,恢复地块种植条件,七坊镇政府根据地块类型督促地块权属者(海南农垦龙江农场有限公司)进行复种工作。

一、由县农业农村局指导海南省公路管理局白沙公路分局对该地块预制梁件及混凝土块进行清理,以恢复地块种植条件。

二、七坊镇政府根据地块类型,督促地块权属者进行复种工作,避免出现撂荒和耕地“非粮化”现象。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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