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我单位需完成整改措施(序号56)项:组织开展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检查指导工作,提高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规范污染物排放工作。2025年5月底前建成病死猪无害化收集点并投入正常运行。加强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养殖企业做好废弃物、病死猪等无害化处理工作。我单位已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完成整改,《根据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白沙黎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和渔业服务中心落实《海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56)整改完成公示表
白沙黎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和渔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9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畜牧兽医和渔业服务中心落实《海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56)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7.9.pdf
版权所有©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维护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党政信息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7723365 0898-12345 邮箱:bsxzfw@yeah.net
琼公网安备 46902502000101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50004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维护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党政信息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7723365 0898-12345
邮箱:bsxzfw@yeah.net
琼公网安备 46902502000101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