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纳入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的公示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实施办法》、《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规程》等规定。经过白沙县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评估小组对零售药店进行现场评估,并根据评估小组集体研究审议,同意白沙大参林邦溪大药房(个人独资)纳入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现给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4日至1月17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白沙黎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医疗组:0898-27721900,(工作日时间:8:00-12:00,14:30-17:30),地址: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滨河北路33号人社楼二楼。
白沙黎族自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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