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智慧海之南”白沙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第二批)报名工作已结束,现将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7月29日-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白沙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总医院)门诊综合楼五楼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智慧海之南”白沙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第二批)报名登记表》(附照片,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右下方签名按手印);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
(4)毕业证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个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8)其他地区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9)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清单。
(10)相应岗位所需的证书和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除必须提交原件的),留存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须双方签名按手印)。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联系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0898-27723496
2.咨询电话:0898—27721169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注:节假日休息)
附件: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智慧海之南”白沙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第二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白沙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
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智慧海之南白沙黎族自治县医疗集团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第二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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