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白沙县接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三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举报件称:白沙县牙叉镇白沙文化公园,每天早上六点多,晚上六点到七点,文化广场的舞音箱管理员用高音喇叭播放健身操,影响周边居民,希望相关部门能注意下播放时间和播放音量。针对群众举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生态环境保护局实地核查案件情况。
经现场核查,县文化广场的建设功能为满足人们的文化娱乐需求,因此确有群众组织开展健身操活动,晚上的主要活动时间为19时至21时,分为四支健身队伍,有四台音箱同时播放音乐,早上的主要活动时间为6时至8时,分为三支健身队伍,有三台音箱同时播放音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早晚时段分别在福安小区、水岸新世纪小区及向荣市场后门居民区等敏感点开展噪音监测,结果显示并未超标,其中晚上20时为音量产生高峰期,噪音监测值为54.7分贝,22时之后广场群众基本散场,噪声值也相对降低。
下一步,有关职能部门表示将会加强引导,规范县文化广场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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