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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房不认贷!白沙官宣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3 15:29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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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我县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 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县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今日起执行,白沙等9个市县首套及二套住房商贷首付比例降低

11月8日下午,海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公告显示,根据白沙等9个市县政府调控要求,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对白沙等9个市县房贷政策进行调整。


公告显示,2023年11月9日起,对于拥有白沙黎族自治县户籍(常住)的居民家庭,贷款购买白沙黎族自治县商品住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2023年11月9日起,对于拥有海南省户籍的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儋州市、澄迈县、定安县、临高县和昌江黎族自治县5个市县商品住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20个基点。


2023年11月9日起,对于拥有海南省户籍的居民家庭,贷款购买东方市、文昌市和琼海市3个市商品住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30个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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