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委员会关于结束2025年汛期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海南省防减救灾委员会关于结束2025年汛期的通知》以及《白沙黎族自治县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规定,白沙黎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委员会决定于2025年11月15日结束2025年汛期。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专班相关成员单位,严格按照《白沙黎族自治县防汛防风防旱应急预案》的职责分工,继续落实日常期的防汛防风防旱工作责任,认真做好年度总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落实三级值班备勤(非汛期日常期)制度,如后续有水风旱灾害影响,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办公室将依照相关规定适时启动应急响应和24小时防汛防风防旱值班值守。
值班电话:27723239。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省防减救灾委员会关于结束2025年汛期的通知
白沙黎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委员会
2025年11月17日
版权所有©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维护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7723365 0898-12345 邮箱:bsxzfw@yeah.net
琼公网安备 46902502000101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50004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维护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7723365 0898-12345
邮箱:bsxzfw@yeah.net
琼公网安备 46902502000101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5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