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耕地红线不能碰!一起学习耕地保护知识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7-23 15:54 分享到:
微信
X
【字体: 小   中   大

民以食为天,粮以地为本。耕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命根子”,守住耕地红线、杜绝耕地“非粮化”,是保障粮食稳产保供的关键举措。


很多农户、经营主体存在认知误区:耕地是自己承包的,种果树、挖鱼塘、种苗木都是自由选择。


事实上,耕地用途有严格法律管制,随意改变种植用途,属于违规行为,不仅需要整改复耕,还可能面临罚款、取消补贴,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今天一文讲透耕地“非粮化”是什么、哪些行为不能做、最新政策要求、违法承担什么责任建议所有种地、经营耕地的朋友收藏学习!

↓↓↓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落实藏粮于地,我国严格划定18亿亩耕地红线,守住我国粮食安全稳定的耕地底线。



一、先搞懂:什么是耕地“非粮化”?(和“非农化”区别)


二、重点严查!这些“非粮化”行为明令禁止


三、权威政策梳理:国家为什么严查非粮化?


四、划重点!违规“非粮化”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很多人误以为非粮化只是“小问题”,实则有明确法律处罚依据,从整改、罚款到刑事责任层层递进,不存在豁免空间。


1、行政整改与惩戒(必执行)

- 限期整改、恢复种植:所有违规非粮化地块,一律责令限期复耕复种,恢复粮食种植条件。

- 取消涉农补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违规地块取消耕地补贴、种粮补贴。


2、行政处罚(可并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根据《海南省耕地开垦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白沙县耕地开垦费每亩最高4.6万元、最低2.66万元。


3、刑事责任(严重违规必追责)

根据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占用耕地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司法解释,非法占用耕地、破坏种植条件,达到立案标准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责:

- 破坏永久基本农田5亩以上

- 破坏一般耕地10亩以上


达到上述标准,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拘役、有期徒刑及罚金,绝非简单整改即可了事。


  五、常见误区辟谣!别再盲目踩坑


六、合规种地指南,守住自家耕地权益


一寸耕地一寸金,守住良田护粮仓。耕地保护没有“法外之地”,非粮化管控不是限制农业发展,而是守住我们的粮食安全底线、守护农户的长远利益。不踩红线、不越底线,合法合规经营耕地,既是遵守国家政策,也是保护自己的切身权益!


转发提醒身边农户、种植大户、合作社!共同守护耕地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屏障!


网站地图 

中文域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

版权所有©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维护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7723365  0898-12345  邮箱:bsxzfw@yeah.net

琼公网安备 46902502000101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50004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维护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7723365 0898-12345

邮箱:bsxzfw@yeah.net

琼公网安备 46902502000101号

琼ICP备0500004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