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2018年重点项目
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及危桥改造工程(青光线阜喜桥)
绩效评价报告
智融绩字〔2020〕207号
评价类型:项目绩效评价
项目名称: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及危桥改造工程(青光线阜喜桥)
项目单位:白沙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评价时间:2020年11月0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组织方式:白沙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评价机构:海南智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单位(盖章):白沙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上报时间:2020年11月3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实施单位 | 白沙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主管部门 |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
项目负责人 | 符波 | 联系电话 | 0898- 27722483 | |||||||||||
项目地址 | 白沙县光雅镇至青松乡县道X549 | 邮编 | 572800 | |||||||||||
项目类型 | 经常性项目( ) 一次性项目(√) | |||||||||||||
二、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及危桥改造工程(青光线阜喜桥)资金情况(万元) | ||||||||||||||
计划投资 | 615.99 | 实际到位 | 615.99 | 实际使用 | 448.5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
省级财政资金 | 106.40 | 省级财政资金 | 106.40 | 省级财政资金 | 207.25 | |||||||||
县级配套资金 | 509.59 | 县级配套资金 | 509.59 | 县级配套资金 | 241.25 | |||||||||
三、评价得分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评价得分 |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项目内容 | 4 | 4 |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3 | ||||||||||
决策程序 | 5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2 | ||||||||||
分配结果 | 6 | 6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3 | ||||||||
到位时效 | 2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4 | ||||||||||
财务管理 | 3 | 1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1 | ||||||||||
管理制度 | 9 | 8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5 | ||||||||
产出质量 | 4 | 4 | ||||||||||||
产出时效 | 3 | 3 | ||||||||||||
产出成本 | 3 | 2.65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效益 | 8 | 6 | ||||||||||
社会效益 | 8 | 6 | ||||||||||||
环境效益 | 8 | 6 | ||||||||||||
可持续性影响 | 8 | 6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8 | ||||||||||||
合计 | 100 | 100 |
| 100 | 85.65 | |||||||||
评价等次 | 良好 | |||||||||||||
四、评价人员 |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单位 | ||||||||||||
邵韵霏 | 主任会计师 | 海南智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胡吉新 | 项目经理 | 海南智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符东丽 | 组员 | 海南智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吉立屏 | 组员 | 海南智融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
目 录
白沙黎族自治县2018年重点项目
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及危桥改造工程(青光线阜喜桥)
绩效评价报告
交通运输部印发《“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结合贫困地区交通运输发展的实际需要,明确了“十三五”期间交通扶贫脱贫攻坚八大任务,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和管理养护效能,力争到2020年,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总体实现“进得来、出得去、行得通、走得畅”。
为加快海南省贫困地区交通发展,提高交通扶贫精准性和有效性,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海南省交通运输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强力推进海南省深度贫困地区交通建设,紧紧围绕海南省脱贫攻坚目标和工作要求,以农村公路六大工程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自然村通硬化路、窄路面拓宽工程、生命安全防护及危桥改造建设。2016年9月8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建立“海南省交通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库”,将白沙县交通扶贫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及危桥改造工程(青光线阜喜桥)(以下简称“该项目”)列入危桥改造工程。经海南省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公路六大工程列入海南省2018年重点项目目录。2018年3月9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下达农村公路六大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第四批),该项目为2018年度白沙县交通扶贫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及危桥改造工程之一。
该项目计划改造桥梁全长26.04m,面积280平方米。
1.项目性质:建设性质为改建,属于一次性项目。
2.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涉及范围: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涵洞、交通等工程,路线全长约244.827m,项目起点桩号K3+160,终点位于桩号K3+404.827处,与现状公路相接。其中,桥梁全长26.04m,桥梁中心桩号为K3+288,桥梁全宽10.75m,桥梁净宽8.75m,结构形式采用1x16m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桥。引道全长218.787m,路面宽度为6.0m,路基宽度为6.5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速度为20km/h,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615.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453.40万元、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用0.06万、其他费用133.20万元、预备费29.33万元。
该项目为白沙黎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六大工程-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及危桥改造工程第四批计划建设项目,根据《海南省交通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白沙项目实施方案》(白运字〔2016〕47号)中的补助标准,该项目计划投资615.99万元,省级资金106.4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09.59万元。
白沙黎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六大工程第四、五批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5,126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3,574.4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1,551.58万元。2018年至2020年累计到位资金46,874.2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3,874.22万元(含第六批预拨资金),县级配套资金33,000万元。该项目计划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06.4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09.59万元,项目资金已到位。
从资金整体情况分析,截止评价日,该项目累计到位资金615.99万元,累计支出448.50万元,资金结余167.49万元。
从资金使用情况分析:(1)省级资金累计到位106.40万元,累计支出207.25万元,超支100.85万元(2)县级配套资金累计到位509.59万元,累计支出241.2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结余268.34万元。
本次评价发现该项目资金支出占用2017年农村公路六大工程第二批计划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98.39万元。
县交通运输局以《白沙黎族自治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白府办〔2016〕96号)及《白沙黎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收支业务管理制度》为资金管理依据,实行报账制,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拨付建设资金,由施工单位递交资金支付申请表及工程进度价款付款申报书,经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后向县财政局提出付款申请,县财政局审核后支付款项。会计核算实行会计委派制,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县交通运输局财务制度健全,本次评价,经评价小组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存在:(1)未能合理安排使用省级补助资金,该项目省级资金超标准开支100.85万元;(2)资金收支未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3)县交通运输局2018年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9年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建设成本未通过“在建工程”会计科目进行归集,会计核算不规范。
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白沙县制定了《海南省交通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白沙项目实施方案》(白运字〔2016〕47号),成立县交通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领导小组,组长由白沙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筹措建设资金,落实项目推进措施和工作机制等,下设办公室、项目管理服务组、推进监督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主要职责为负责项目进展、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为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窄路面拓宽、县道改造、生命安全防护、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及危桥改造、旅游资源路六大工程的建设业主,对项目进行统筹规划,稳步推进。项目组织机构健全,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
县交通运输局以《海南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琼府〔2017〕20号)及《海南省交通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白沙项目实施方案》对该项目进行进行统筹管理。在项目实施方面,按照《白沙黎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白府办规〔2019〕1号)的规定对该项目的建设实施进行管理。
该项目为危桥改造工程,列入海南省交通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年度投资计划,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公路建设的意见》(琼府〔2012〕58号)规定列入实施方案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即视同为批准立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加快项目建设,可省略工可、环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水土保持、地灾评估、节能评估等审批手续,直接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两个阶段设计,经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管理。
1.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情况:
经白沙县发改委核准,该项目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勘察、设计单位不采用招标方式。
2018年3月6日,县交通运输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该项目施工单位为中建中联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439.09万元;
2018年3月12日,县交通运输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监理单位为北京市高速公路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为45.80万元,其中该项目监理费11.17万元。
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按相关规定进行了招投标,并按中标金额签订合同;设计单位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
2.合同签订情况
2017年7月3日县交通运输局与海南润科交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同金额31.42万元。
2018年3月20日,县交通运输局与中标单位中建中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金额为439.09万元,约定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3月22日。
2018年4月12日,县交通运输局与北京市高速公路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合同总金额为11.17万元。
3.项目监理情况
该项目由北京市高速公路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范围为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期36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12个月,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24个月。监理单位在监理期间定期提交施工现场情况监理报告,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付款申请签署监理意见,确保工程质量。
项目验收情况
该项目2019年3月22日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成验收小组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组同意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因该项目尚未办理工程结算审计,本次评价暂以合同价视同产出成本,该项目产出成本为544.38万元,其中建安费用439.09万元,其他费合计105.28万元。
1.通过概算与产出成本对比分析,该项目产出成本控制在概算投资内,具体为: 单位:万元
序号 | 费用类别 | 概算 | 产出成本 | 节约金额 | 节约比例% |
1 | 建安费用 | 453.40 | 439.09 | 14.31 | 3.16 |
2 | 设备购置费 | 0.06 | 0.00 | 0.06 | 100.00 |
3 | 其他费用 | 133.20 | 105.29 | 27.91 | 20.95 |
4 | 预备费 | 29.33 | 0.00 | 29.33 | 100.00 |
合计 | 615.99 | 544.38 | 71.61 | 11.63 |
2.通过概算与预算对比分析,该项目预算总造价控制在批复的概算投资内,具体为: 单位:万元
序号 | 费用类别 | 概算 | 预算 | 节约金额 | 节约比例% |
1 | 建安费用 | 453.40 | 434.15 | 19.25 | 4.24 |
2 | 设备购置费 | 0.06 | 0.06 | 0 | 0 |
3 | 其他费用 | 133.20 | 132.32 | 0.88 | 0.66 |
4 | 预备费 | 29.33 | 17.00 | 12.33 | 42.04 |
合计 | 615.99 | 583.53 | 32.46 | 5.27 |
3.通过预算与产出成本对比分析,产出成本控制在预算总造价内,具体为:
单位:万元
序号 | 费用类别 | 预算 | 产出成本 | 节约金额 | 节约比例% |
1 | 建安费用 | 434.15 | 439.09 | -4.92 | -1.13 |
2 | 设备购置费 | 0.06 | 0.00 | 0.06 | 100.00 |
3 | 其他费用 | 132.32 | 105.29 | 27.03 | 20.43 |
4 | 预备费 | 17.00 | 0.00 | 17.00 | 100.00 |
合计 | 583.53 | 544.38 | 39.17 | 6.71 |
通过以上分析,该项目产出成本控制在预算造价内,成本控制较好,节约了财政资金。
1.项目的实施进度
施工合同约定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3月2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9年3月22日;该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为2018年6月11日,实际竣工日期为2019年2月25日。该项目延迟81日开工,但在计划工期内完工。
2.项目完成质量
该项目经验收小组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
1.经济效益
该项目在原有桥梁的基础上进行改建,降低了建设成本,同时也带动了建材市场,直接产生了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该项目建成后,消除了安全隐患,提高了当地农村公路抗灾能力和交通环境的安全水平,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社会效益良好。
3.环境效益
该项目由于工程量小,对环境影响较小,并无需要特别环保措施。主要是采取措施控制水质的污染,注意对水资源保护。含有害物质建筑材料要远离水源,并用防雨材料遮盖,施工结束后,工程废料及时运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清洗污水经处理后排放。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该项目运营后,根据“县道县养,乡道乡养”的原则,由打安镇政府负责管护工作,财政提供养护补助资金支持,为该项目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项目综合得分为85.65分,绩效级别评定为“良好”。
评价指标 | 分值 | 得分 | 绩效等级 | 绩效等级标准 |
项目决策 | 20 | 20.00 | 优秀 | 优秀(18分以上-20分) 良好(16分以上-18分) 一般(14分以上-16分) 较差(0分以上-14分) |
项目管理 | 25 | 19.00 | 一般 | 优秀(22分以上-25分) 良好(20分以上-22分) 一般(17分以上-20分) 较差(0分以上-17分) |
项目绩效 | 55 | 46.65 | 良好 | 优秀(49分以上-55分) 良好(44分以上-49分) 一般(38分以上-44分) 较差(0分以上-38分) |
综合绩效 | 100 | 85.65 | 良好 | 优秀(90分以上-100分) 良好(80分以上-90分) 一般(70分以上-80分)较差(0分以上-70分) |
1.“项目决策”评价指标满分为20分,评价得分20.00分。
2.“项目管理”评价指标满分为25分,扣6分,评价得分19.00分。该指标扣分的原因主要是:(1)超标准开支省级补助资金,扣3分;(2)未严格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核算不规范,财务管理扣2分;(3)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扣1分。
3.“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满分为55分,扣8.35分,评价得分46.65分。该指标扣分的原因主要是:(1)产出成本,扣0.35分;(2)项目未设置产出效果指标,扣8分。
一是在论证决策、目标设置和保障措施方面,本项目列入《海南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项目库》、白沙县2018年重点项目目录,符合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对我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扶贫攻坚战工作部署,项目目标具体明确、量化,资金投向合理,符合公共财政扶持方向。项目组织机构相对健全,且人员分工、责任落实较好。二是成本控制较好,合同签订基本控制在预算内,未发现有项目超过预算支出的情况。三是在项目实施方面,遵循基本建设程序。
一是建设单位虽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但在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省级资金超支的情况。二是资金收支未执行国库收付制度。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建设资金单独核算,未纳入县交通运输局会计主体,建设成本未通过在建工程会计科目进行归集。四是项目未设置产出效果指标。
一是县财政局加强资金管理,执行集中收付制度,合理安排使用建设资金。二是建议规范会计核算,正确归集建设成本,为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移交做好基础工作。三是建议县财政局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的指导与审查,提高县交通运输局绩效管理水平,这不仅是项目申请和申报的需要,更是项目自主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基础。
本报告主要依据县交通运输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因资料的不完整,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绩效评价结果的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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